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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病危,我继承千亿家产,才发现全家都是演员!小说(完整版)-沈曦周明烨章节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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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病危,我继承千亿家产,才发现全家都是演员!》免费试读 爷爷病危,我继承千亿家产,才发现全家都是演员!第3章

南城,下九流巷。

这个名字仿佛自带一种腐朽破败的气息。

当沈曦那辆价值不菲的辉腾缓缓驶入巷口时,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这里像是被城市遗忘的角落。

道路狭窄坑洼,两旁的楼房低矮破旧,墙皮大片脱落,露出里面斑驳的红砖。

空中像蜘蛛网一样缠绕着各种电线,晾衣杆从窗户里肆无忌惮地伸出来,挂着五颜六色的衣服。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潮湿的霉味和食物的混合气味。

沈曦皱着眉下了车。

他身上的高定西装,脚下的手工皮鞋,与这里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周围的居民们投来好奇、探究甚至带着一丝警惕的目光。

他就像一个闯入贫民窟的王子,浑身都散发着“不属于这里”的气息。

沈曦无视了那些目光,按照照片背后的地址,开始寻找。

三十七号。

巷子很深,七拐八绕,像一个迷宫。

走了大概十几分钟,他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找到了那个挂着“37”号铁牌的小院。

院门是两扇破旧的木门,虚掩着,上面还贴着已经褪色的春联。

沈曦推开门,走了进去。

院子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

角落里种着几株月季,开得正艳。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正坐在院子中央的小马扎上,低着头,手里拿着一根小刷子,专注地清理着一个……假肢。

那是一个很老旧的款式,金属支架已经有些生锈。

听到脚步声,老人抬起头,露出一张布满皱纹的脸。

他的左边裤管空荡荡的,一直垂到地面。

“你找谁?”老人的声音有些沙哑。

“请问,这里是下九流巷三十七号吗?”沈曦问道。

“是啊。”老人点了点头,浑浊的眼睛打量着沈曦,“看你这身打扮,不像住这儿的人。走错了吧?”

“我找人。”

沈曦拿出那张黑白照片,递了过去。

“您认识照片上这个人吗?”

老人接过照片,凑到眼前,眯着眼睛看了半天。

忽然,他的手抖了一下。

“你……你是……阿山的什么人?”

阿山?

沈曦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自己的爷爷,沈万山。

“他是我爷爷。”

老人的脸上露出了然的神色,他把照片还给沈曦,叹了口气。

“一晃都四十年了……没想到,他孙子都这么大了。”

“您认识我爷爷?”沈曦心中一动。

“何止是认识。”

老人指了指自己空荡荡的裤管,脸上露出一丝复杂的笑容。

“我这条腿,就是给他弄没的。”

沈曦的心猛地一沉。

是仇人?

苏晚让他来这里,难道是想让他看爷爷当年的仇家?

“当年,阿山还是个愣头青,带着我们一帮穷兄弟,想在这南城闯出个名堂。”

老人陷入了回忆,眼神变得悠远。

“那时候,南城的码头被青龙帮把持着,我们想去揽活,就得给他们交保护费。”

“阿山不服,说凭什么我们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要给他们。”

“结果,就跟青龙帮的人打了起来。”

老人的声音很平静,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那一架,打得很凶。我为了护着他,被对方带头的一刀砍在了腿上。”

“后来,腿就废了。”

沈曦的心揪了起来。

他无法想象,那个如今高高在上、运筹帷幄的爷爷,曾经也有过那么狼狈和凶险的过往。

“那后来呢?”

“后来,阿山背着我跑了十几里路,把我送到了医院。他跪在医生面前,求医生救我。医药费,是他挨家挨户磕头借来的。”

老人顿了顿,继续道:“从那天起,他就变了。”

“他开始学着低头,学着敬酒,学着送礼。他用我们这帮兄弟的血汗,还有他自己的尊严,一点点铺出了一条路。”

“青龙帮的老大,喜欢听戏,他就去学戏,在人家寿宴上唱了一出《霸王别姬》。”

“管事的工头,儿子生病没钱治,他把自己的房子卖了,把钱塞给人家。”

“恒通建材的老板,当年还是个小包工头,因为偷工减料要被人打断腿,是阿山出面,一个人扛下了所有事。”

听到“恒通建材”四个字,沈曦的瞳孔骤然一缩。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李恒宁愿付三倍违约金,也要撕毁合同。

那不是生意。

那是在还债。

还一条四十年前的,救命之恩。

“他用这些‘人情’,编了一张大网。网住了所有能帮他的人。”老人看着沈曦,目光深邃,“孩子,你爷爷那座大楼,不是水泥盖的,是拿命,拿尊严,拿无数人的人情债换来的。”

“你现在想把这栋楼拆了,重建一栋干干净净的玻璃大厦。”

“可你有没有想过,那些当年跟着他,把自己的血肉砌进墙里的人,该怎么办?”

沈曦彻底说不出话了。

他感觉自己像被一盆冰水从头浇到脚,浑身冰冷。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在进行一场商业上的革新。

却从没想过,在这冰冷的商业数字背后,是如此沉重和滚烫的人情纠葛。

他想推倒的,不是一栋旧楼。

而是一个时代,和那个时代里无数人的命运。

“那我该怎么办?”沈曦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他第一次,对自己的“晨曦计划”产生了动摇。

老人摇了摇头。

“我不知道。”

“我只是一个守着旧时光的糟老头子。”

“路,要你自己走。”

说完,老人便不再看他,重新低下头,用小刷子,一点一点,仔细地清理着那条陪伴了他四十年的假肢。

仿佛那不是一条冰冷的铁腿,而是他最珍贵的伙伴。

沈曦在院子里站了很久。

风吹过,卷起地上的落叶。

他转身,默默地离开了这个小院。

走出下九流巷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巷口的霓虹灯亮起,将他那辆昂贵的辉腾映照得更加格格不入。

他坐进车里,却没有发动。

他拿出那张照片,看着照片上那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

他忽然明白了爷爷那句话。

“朝阳再盛,也暖不透隔夜的石头。”

那些石头,就是这些用人情和恩义凝聚起来的人。

他们的心,早已在四十年的风霜里,被一个叫“沈万山”的人捂热了,也捂硬了。

他这个初升的“朝阳”,根本照不进他们心里去。

这场赌局,他输了。

输得彻彻底底。

他拿出手机,准备给爷爷打个电话,承认自己的失败。

就在这时,一个电话打了进来。

是二叔,沈天成。

“阿曦!你现在在哪?快来第一医院!老爷子……老爷子他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