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作家“驴头不对马尾”精心打造的言情小说《重生七零:我拒嫁混混后,手撕巨债婆家》,描写了色分别是【林兰林强王大军】,情节精彩纷呈,本站纯净无弹窗,欢迎品读!本书共计21670字,重生七零:我拒嫁混混后,手撕巨债婆家精选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1-19 09:58:35。在本网【ks.ayshl.com】上目前已完结。小说详情介绍:”我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先把三千块彩礼拿来,现金。另外,我还要带走我那个被你们卖掉的妹妹,林兰。”重生一次,我不止要逆天改命。我要把这些吸我血的家人,一个个,都亲手踩进泥里。1我娘愣住了。她手里的笤帚疙瘩还举在半空,满脸的褶子都写着不可思议。“你疯了?!”她反应过来,一嗓子嚎得房梁上的土都往...

《重生七零:我拒嫁混混后,手撕巨债婆家》免费试读 重生七零:我拒嫁混混后,手撕巨债婆家精选章节
“林菊,你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这三千块的巨债,你不嫁过去,我们全家都得喝西北风!
”我娘尖利的嗓音像一把生锈的锥子,扎得我耳膜生疼。我重生了。
回到被家人逼婚的这一天。前世,我就是被这句话推进了火坑。
为了替家里还那笔给哥娶媳妇欠下的三千块巨债,我被卖给了邻村的混混王大军。婚后,
酒醉的拳头,刻薄的咒骂,成了我的日常。最后,在一个滴水成冰的冬夜,
我被他活活打死在冰冷的泥土地上。这一世,我看着唾沫横飞的娘,闷头抽烟的爹,
还有旁边那个等着我卖身换彩礼娶媳-妇的哥,林强。我笑了。“想让我嫁?可以。
”我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先把三千块彩礼拿来,现金。另外,
我还要带走我那个被你们卖掉的妹妹,林兰。”重生一次,我不止要逆天改命。
我要把这些吸我血的家人,一个个,都亲手踩进泥里。1我娘愣住了。
她手里的笤帚疙瘩还举在半空,满脸的褶子都写着不可思议。“你疯了?!”她反应过来,
一嗓子嚎得房梁上的土都往下掉。“我们就是为了那三千块钱才要把你嫁过去!你跟我要钱?
我上哪给你弄钱去!”我爹手里的烟袋锅“啪”一下磕在桌上。“胡闹!女孩子家家的,
让你嫁你就嫁,哪来那么多废话!”我哥林强更是直接,一个箭步冲上来,
唾沫星子喷了我一脸。“林菊你别给脸不要脸!让你嫁给王大-哥是你的福气!
能给家里还债,能给我娶上媳妇,你死也该瞑目了!还敢提那个赔钱货?”赔钱货,
指的是我妹妹林兰。五年前,家里实在揭不开锅,爹娘用她换了半袋子玉米面。从那天起,
他们就当没生过这个女儿。前世的我,懦弱,顺从。我以为只要我够听话,
就能换来他们的半点怜惜。可我错了。死前的那一刻,我看见王大军身后,
我娘探头探脑地张望。她不是关心我的死活。她是在看王大军会不会因为打死了我,
就不再给她养老钱。彻骨的寒意,比死亡本身更让我绝望。如今,
我看着他们一张张贪婪又丑陋的嘴脸,心里只剩下一片冰冷的死寂。我没理会他们的叫骂,
径直走到门口。门外,一个流里流气的身影正倚着墙根,嘴里叼着根草棍。是王大军。
他看见我,眼睛一亮,露出满口黄牙。“小辣椒,想通了?”我看着他,就是这个男人,
前世一拳一拳打断了我全身的骨头。我压下心头翻涌的恨意,声音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
“想娶我,两个条件。”王大军乐了,上下打量着我,眼神黏腻又恶心。“哟,
还谈上条件了?说来听听。”“第一,三千块彩礼,一分不能少。必须在结婚前,
现金交到我手上。”“第二,帮我找到我妹妹林兰,我要带她一起走。
”王大军的笑僵在脸上,他身后的我娘已经扑了上来。“王家兄弟你别听她胡说!
这丫头今天不清醒!”我冷冷地看着这一场闹剧。我等着王大军的反应。他如果拒绝,
这门亲事自然告吹,债务的皮球就会踢回给我的家人。他如果答应,那这三千块,
就是我带妹妹远走高飞的本钱。王大军眯着眼,打量了我很久。他是个混混,但他不傻。
他知道,我这样的姿色,在村里是独一份。也知道,我家这烂摊子,除了卖女儿,别无他法。
他吐掉嘴里的草棍,一脚踹开我娘。“行!”一个字,让我爹娘都闭上了嘴。
王大军走到我面前,几乎贴着我的脸。“钱,我给你。人,我也帮你找。”他语气一转,
阴森森地补充。“但你要是敢耍花样,林菊,我不光打断你的腿,
我让你全家都在这村里待不下去。”我迎着他威胁的目光,扯了扯嘴角。“好。”我知道,
他上钩了。2王大军的威胁,对我爹娘来说,比圣旨还管用。他们怕王大军,
怕这个村里谁都敢惹的泼皮无赖。更怕他真的不管这三千块的烂账。所以,
当我提出那两个近乎疯狂的条件后,他们竟然开始真的想办法了。我娘不再咒骂我,
而是唉声叹气地盘算着家里还有什么能卖。我爹那杆从不离手的老烟枪,也被他收了起来,
一天到晚往外跑,去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家借钱。我哥林强倒是对我横眉竖眼,
觉得我让他丢了面子。“林菊,你等着,等嫁过去,看王大-哥怎么收拾你!”我懒得理他。
我在等。等他们把钱凑齐,等他们找到林兰的下落。王大军的动作很快。不到两天,
他就托人打听到了。“**被卖到北边靠山的一个屯子里,给一家姓赵的当闺女,
那家人生不出孩子。”消息传来的时候,我正在缝补一件旧衣服。针尖狠狠扎进指腹,
血珠一下子冒了出来。我把它含进嘴里,铁锈味弥漫开来。北边的赵家屯。我记下了。
钱的事情却不顺利。家里所有能卖的都卖了,我爹跑断了腿,也才凑到两千出头。
还差将近一千块。家里安静得可怕,只有我娘压抑的哭声和我爹一声接一声的叹气。
林强烦躁地在屋里走来走去。“都怪林菊那个死丫头!非要什么钱!直接绑过去不就完了!
”我爹一巴掌扇在他后脑勺上。“你懂个屁!王大军点了头的!现在反悔,
我们全家都得完蛋!”林强捂着头,不敢再吭声。那天晚上,王大军又来了。他一脚踹开门,
满身酒气。“钱呢?人呢?老子等不及了!”他看见我,就想上来动手动脚。
我抄起灶台边的擀面杖,横在胸前。“钱没到手,别碰我。”我的眼神很冷,
冷得让他醉醺醺的脑子清醒了半分。他咧嘴笑了。“有意思。老子就喜欢你这股辣劲儿。
”他转头看向我爹娘。“明天,明天钱要是再凑不齐,我就先卸了林强一条胳-膊。
”林强吓得脸都白了,躲到我娘身后。我娘“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抱着王大军的腿哭嚎。
“王家兄弟啊,我们真的尽力了!求求你再宽限几天!”王大军不耐烦地一脚踢开她。
“没钱就想办法!把房子卖了!把地卖了!老子不管!”他嚣张地走了。屋子里,
我娘的哭声变成了绝望的哀嚎。我爹蹲在地上,像一瞬间老了十岁。第二天,我看见我爹娘,
领着村里的中人,走进了我家的那两亩水田。他们要把家里最后的活路也断了。
为了那三千块钱。为了把我,卖一个好价钱。我的心,没有一丝波澜。
从他们卖掉林兰的那一刻起,这个家,对我而言,就只剩下一具空壳。3三天后,钱凑齐了。
我爹卖了地,又去求了王大军,让他先垫付了五百块。那三千块钱,用一张破报纸包着,
沉甸甸地放在我面前的桌子上。都是些零碎的毛票,
最大面额的也不过是十块钱的“大团结”。上面沾着泥土,汗渍,甚至还有我娘的眼泪。
我爹把钱推到我面前,声音沙哑。“钱,给你了。林兰的地址,也给你了。
”他从怀里掏出一张小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一个地址。“赵家屯,赵满仓家。
”我娘红肿着眼睛,死死地盯着我。“林菊,我们把家都给你掏空了。你要是敢跑,
我就吊死在你婆家门口,让你一辈子被人戳脊梁骨!”我拿起那沓钱,当着他们的面,
一张一张地数。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紧张和屈辱的气味。他们的眼神像刀子,
恨不得在我身上剜下几块肉来。我数的很慢,很仔细。前世,我就是太好骗了。
他们说家里欠了债,我就信了。他们说王大军是个好人,我就嫁了。这一世,
我一个字都不信。“少了一百。”我把数好的钱重新摞好,淡淡地说。林强第一个跳起来。
“不可能!我跟你一块儿数的!你别想讹人!”“这里是两千九。”我抬头,看向我爹,
“爹,你不会连数都数不清吧?”我爹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他当然清楚。
他偷偷藏了一百块,准备留给林强说媳-妇用。他以为我还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傻丫头。
被我当面戳穿,他脸上挂不住,恼羞成怒。“你这个不孝女!老子养你这么大,
拿你一百块钱怎么了!”“怎么了?”我笑了,“那我现在就去找王大军,告诉他你们骗婚,
钱都没给够。”“你敢!”“你看我敢不敢。”我作势就要起身。我娘一把拉住我,
从怀里哆哆嗦嗦地掏出几张被汗浸湿的票子,狠狠拍在桌上。“给你!都给你!
你这个讨债鬼!”我把那一百块也收了进来,仔仔细细地包好,贴身放着。然后,
我看向他们。“婚期是后天,对吧?”我娘咬着牙点头。“好。”我站起身,“我累了,
先去睡了。”我转身回了自己那间又小又暗的房间,关上了门。门外,
我能听到林强压低声音的咒骂,和我娘的哭泣。我躺在冰冷的土炕上,睁着眼,
看着漆黑的屋顶。后天?不。就是今晚。这个地狱,我一秒钟都不想多待。我等着,
等着夜深,等着所有人都睡着。子时,万籁俱寂。我听到隔壁传来了我爹和我哥的鼾声。
我悄悄起身,穿上早已准备好的、最结实的一双布鞋。我没有行李,只有一个小布包,
里面装着全部的家当——三千块钱,和几块干硬的饼子。我没有走门。
林强就睡在外屋的地上,像条狗一样看着我。我撬开了我房间那扇破旧的小窗,
窗户发出“吱呀”一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我屏住呼吸,等了许久,没有动静。然后,
我像一只猫一样,悄无声息地翻了出去。外面是冰冷的空气,混着泥土的腥气。我没有回头。
一步,两步。我离开了那个所谓的“家”,头也不回地,消失在浓重的夜色里。
4我没有立刻南下。我买了去北边林场的火车票。赵家屯就在林场附近。在离开之前,
我必须亲眼看一看林兰。我要确定,她过得好不好。这是我上一世,到死都无法释怀的执念。
火车上人挤人,充满了汗味、烟味和各种食物混合的复杂气味。
我把装着钱的布包死死地抱在怀里,几天几夜都不敢合眼。饿了就啃一口干饼,
渴了就喝点凉水。三天后,我终于在那个叫赵家屯的小站下了车。屯子不大,
稀稀拉拉几十户人家,背后就是绵延不绝的大山。我按照纸条上的地址,
很容易就找到了赵满仓家。那是一座青砖瓦房,在屯子里算是很不错的了。
院子里收拾得很干净,还种着几棵向日葵。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我不敢上前,
只敢躲在远处的一棵大树后面,偷偷地看。没过多久,
一个穿着干净褂子的中年男人从屋里走出来,他手里牵着一个小女孩。
女孩大概七八岁的样子,梳着两条油光水滑的麻花辫,辫梢上还系着红色的头绳。
她身上穿着一件粉色的新衣服,脚上一双绣花鞋。是林兰!虽然已经五年没见,
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她长高了,也长胖了,脸蛋红扑扑的,像个小苹果。比在我家时,
那个面黄肌-瘦的小丫头,精神了不知道多少倍。一个中年妇女端着一碗水从屋里出来,
看见女孩,满脸都是慈爱的笑。“暖暖,慢点跑,别摔着!”暖暖?这是她的新名字吗?
真好听。叫暖暖的女孩,也就是林兰,笑着扑进了那个女人的怀里,奶声奶气地撒娇。“娘,
爹说今天带我上山摘野果子!”“去吧,早点回来,娘给你做好吃的。
”女人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头,眼神里的宠溺,是我从未在我亲娘眼中看到过的。男人,
也就是赵满仓,呵呵地笑着,把林兰高高地举过头顶。林兰发出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那笑声清脆悦耳,传出很远。我的眼泪,在那一刻,不受控制地奔涌而出。我捂住嘴,
不敢让自己发出一丝声音。我看到了。她过得很好。比跟着我,比在那个家里,要好一万倍。
他们待她如珠如宝,把她当亲生女儿一样疼爱。我来之前,设想过无数种可能。
她可能在受苦,可能被虐待,可能过着跟我一样悲惨的生活。我想过,只要她过得不好,
哪怕是拼了这条命,我也要把她带走。可我眼前看到的这一幕,让我所有预设的悲情和愤怒,
都成了一个笑话。带她走?带她去哪?跟着我这个前途未卜的姐姐,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吗?让她舍弃这样一对爱她的父母,舍弃这份安稳幸福的生活吗?不。
我不能这么自私。我躲在树后,看了很久很久。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山路的尽头。
我擦干眼泪,转身走进了屯子里唯一的小卖部。我用身上仅有的一点零钱,
买了一支笔和一个信封。我没有去打扰他们,也没有去跟林兰相认。
我找到了屯子里一个看起来最和善的大娘,把一个信封和十块钱塞到她手里。“大娘,
麻烦您。等赵满-仓家的闺女长到十六岁,您把这封信交给她。这十块钱,是给您的辛苦费。
”信里,我没有说太多。我只告诉她,我是她的姐姐,我还活着。我留下了我在深圳的计划,
告诉她如果将来有一天,她想找我,可以去那里试试。大娘收了钱和信,连连点头。
“姑娘你放心,我一定办到。”做完这一切,我感觉心里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再次回头,
看了一眼那个亮着温暖灯火的青砖瓦房。再见了,林兰。再见了,暖暖。姐姐要去为你,
为我们,去拼一个不一样的未来了。这一次,我坐上了南下的火车。目的地,深圳。
那个在未来几十年里,创造了无数奇迹的城市。也是我,逆天改命的起点。
51978年的深圳,还只是一个叫宝安县的边陲小镇。火车到站,我随着人潮走出车站,
一股湿热的空气夹杂着尘土和海腥味扑面而来。没有后世的高楼林立,
只有低矮的瓦房和一望无际的黄土地。到处都是正在施工的工地,推土机的轰鸣声不绝于耳。
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原始、野蛮生长的气息。和我记忆中那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
判若两人。那一瞬间,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来错了地方。
但我口袋里那三千块钱的重量提醒着我,我没有退路。我找了个最便宜的小旅馆住下,
一个房间里挤着六七个人,男女混住,空气污浊不堪。我不敢睡得太死,
把钱和刀片一起放在枕头底下。同屋的一个男人半夜想摸我的包,被我用刀片划伤了手,
才算安生下来。这里是冒险家的乐园,也是罪恶的温床。我只有一个人,我必须比男人更狠,
才能活下去。第二天,我开始在镇上四处转悠。我要找到我的第一个商机。那时候,
物资匮乏,人们穿的衣服不是蓝色就是灰色,款式单调又沉闷。而在不远处的香港,
却是另一番景象。我看到一些从香港回来的探亲的人,他们穿着喇叭裤,花衬衫,
时髦又洋气,引得路人频频侧目。我心里一动。就是它了。我用身上不多的钱,
在黑市上买了几匹布,又花钱租了一台缝纫机。我没有去模仿那些花衬衫,那太惹眼,
成本也高。我选择了喇叭裤。我凭着后世的记忆,画出图纸,自己裁剪,自己缝纫。第一批,
我只做了十条。我没有去集市上摆摊,那里龙蛇混杂,我一个单身女人,守不住摊子。
我背着一个大布包,直接去了镇上最大的几个工厂门口。工厂里都是年轻人,他们思想开放,
最容易接受新鲜事物。下班的时候,我把喇叭裤拿出来,就挂在工厂门口的树上。很快,
就围上了一群人。“这是什么裤子?裤腿这么大,像个扫把。”“真难看。
”“穿着能走路吗?”大部分人都在嘲笑和指指点点。但我没有气馁,我在等人。果然,
没多久,几个穿着时髦的年轻男工挤了进来。他们是厂里的技术员,
经常跟香港来的师傅打交道,见识要广一些。其中一个高个子男人拿起一条裤子,
在自己腿上比划了一下。“嘿,这玩意儿在香港那边叫喇叭裤,可流行了!
”他身边的人立刻来了兴趣。“真的假的?”“多少钱一条?”我趁机开口。“二十块。
”这个价格不便宜,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半个月的工资。人群里发出一阵抽气声。“这么贵!
抢钱啊!”“二十块?你怎么不去抢?”我没有降价。“布料是最好的,从广州那边弄来的。
你们看这做工,一针一线,比国营厂的还好。全镇子就我这有,独一份。”我的自信和镇定,
让那个高个子男人多看了我几眼。他犹豫了一下,从口袋里掏出钱。“行,给我来一条。
”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剩下的事情就好办多了。那几个年轻男工,一人买了一条。
剩下的几条,也被几个胆大的女工买走了。不到一个小时,十条裤子,销售一空。
我赚到了我重生以后的第一桶金,两百块。这比我爹娘一辈子赚的钱都多。
我捏着那几张还带着体温的“大团结”,手心全是汗。我知道,我赌对了。然而,
麻烦也随之而来。第二天,我再去工厂门口,发现我的“摊位”被人占了。
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也挂着几条喇-叭裤在卖。他们的裤子做工粗糙,布料也差,
但价格只要十五块。为首的那个男人,一脸横肉,胳膊上还纹着一条歪歪扭扭的龙。
他看到我,不怀好意地笑了。“小妹,这地盘现在是我们的了。想在这卖东西,
得先问问我们‘十三鹰’同不同意。”我捏紧了手里的布包。我知道,这是遇上地头蛇了。
6我没有跟他们硬碰硬。我转身就走。身后传来他们嚣张的哄笑声。“怂包!
”“还以为多厉害呢,原来是个软柿子!”我没有回头,径直回了我的小旅馆。
硬碰硬是傻子才干的事。我要的是钱,不是意气之争。这个工厂门口不能待了,
我就换一个地方。深圳这么大,工厂这么多,我不信没有我的容身之处。接下来的几天,
我换了好几个工厂。但“十三鹰”就像是闻到血腥味的苍蝇,我到哪,他们就跟到哪。
他们用更低的价格,更卑劣的手段,抢我的生意,堵我的路。有一次,
他们甚至直接抢走了我一包刚做好的裤子。我去找他们理论,那个叫彪哥的头目,
把脚踩在我的裤子上,用那双浑浊的眼睛打量我。“小妹,哥哥们看你一个人不容易。
这样吧,你以后跟着我,给我当婆娘,我保你吃香的喝辣的。怎么样?
”他手下的人发出一阵哄笑。我看着他脚下那堆被踩得又脏又皱的裤子,
那是我熬了好几个通宵才做出来的。我一言不发,转身走了。那天晚上,我没有回旅馆。
我用卖裤子剩下的钱,去黑市上买了一样东西。一把锋利的,可以折叠的刮胡刀。第二天,
我没有再去工厂门口。我打听到了“十三鹰”的老巢,一个废弃的仓库。我一直等到深夜。
等到他们喝得醉醺醺地回来,各自散去。我跟上了那个叫彪哥的男人。他一个人,哼着小调,
摇摇晃晃地走在一条没有路灯的小巷里。我从背后,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
在他准备掏钥匙开门的时候,我动了。我一只手从后面死死勒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
冰冷的刀锋抵在了他的喉咙上。他身上的酒气瞬间被吓醒了。“谁!谁!”他挣扎着,
但我的手臂像铁钳一样。“别动。”我的声音压得很低,很冷,“再动一下,我就让你见血。
”他立刻不敢动了。“你……你是谁?要钱?钱都给你!”“我不要钱。”我在他耳边说,
“我问你,那些裤子,好穿吗?”他身体一僵,显然是想起了我是谁。“是……是你!
姑奶奶!女侠!我错了!我不是人!我再也不敢了!”“我的裤子呢?”“在……在仓库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