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林芜沈景初】在言情小说《重生后,我成了太子的债主》中演绎了一段精彩的故事,由实力作家“今夕寒潭”创作,本站无广告干扰,欢迎阅读!本书共计21635字,重生后,我成了太子的债主第3章,更新日期为2026-03-07 10:12:07。在本网【ks.ayshl.com】上目前已完结。小说详情介绍:因为他欠姐姐钱,要干活还债。”小豆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又看了沈景初一会儿,忽然跑过去,仰着小脸问:“哥哥,你从哪里来呀?”沈景初停下动作,低头看着眼前这个还不到他腰高的小娃娃,神色柔和了些:“我不记得了。”“啊,你好可怜。”小豆子同情地说,“不过没关系,阿芜姐姐可厉害了,她一定能治好你的!”沈景初笑...

《重生后,我成了太子的债主》免费试读 重生后,我成了太子的债主第3章
山路崎岖,我走得却很快。不是急着采药,而是急着去验证一件事——沈景初是不是真的会在那里,像前世一样,浑身是血地躺在路边。
心脏在胸腔里狂跳,每接近那个地点一步,恨意就加深一分。
前世临死前的痛苦还烙印在灵魂深处,沈景初那句“有整个梨花村陪着你”像毒蛇一样缠绕在耳边。我几乎能听见血液沸腾的声音,叫嚣着要复仇,要让他付出代价。
转过一个弯,那片熟悉的山坳出现在眼前。
然后,我看见了。
他躺在那里,和记忆里一模一样。
一身华贵的锦袍已经被血和泥土弄得污浊不堪,脸上也有擦伤,但即便如此,也难掩那张脸的俊美。他闭着眼,胸膛微弱地起伏,一只手无力地搭在身侧,另一只则按在腹部——那里有一道狰狞的伤口,血还在缓缓渗出。
我停下脚步,站在离他三丈远的地方,冷冷地看着。
沈景初。
当朝太子,未来的皇帝。
前世我爱他如命,为他洗衣做饭,为他采药疗伤,甚至在他恢复记忆后,义无反顾地跟着他回了京城。我以为那是苦尽甘来,却不知那是踏进了地狱。
他给我锦衣玉食,给我无上宠爱,却在登基后的第三个月,赐我一杯毒酒。
理由是,我出身乡野,是他的污点,不配为妃,更不配为后。
而他为了彻底抹去这个污点,屠了整个梨花村。
一百三十七口人,男女老少,无一幸免。
“嗬…”
躺在地上的人忽然发出一声痛苦的**,睫毛颤了颤,缓缓睁开了眼睛。
那是一双极好看的眼睛,深邃如潭,即便此刻因为失血和疼痛而显得迷蒙,也依然带着与生俱来的贵气。他的目光艰难地聚焦,最后落在了我身上。
“救…救我…”他伸出沾满血的手,声音细若游丝。
我站着没动。
背篓里的小药锄很沉,锄刃在阳光下反射着冷光。一个疯狂的念头在脑海里叫嚣:捡起它,对着那颗高贵的头颅狠狠砸下去。一下,两下,直到脑浆迸裂,直到他再也不能呼吸。
前世你赐我毒酒,今生我要你血溅当场。
多么公平。
我甚至往前迈了一步,手指已经触到了药锄冰凉的木柄。
但就在这时,脑海里忽然闪过王婶慈祥的笑脸,李叔憨厚的模样,小豆子追在我身后“阿芜姐姐、阿芜姐姐”地叫…
我的手僵住了。
不行。
现在杀了他,固然能解一时之恨。可他毕竟是当朝太子,一旦失踪,朝廷绝不会善罢甘休。到时候派人来查,顺着线索找到梨花村,我们这些平头百姓,拿什么对抗皇权?
前世他能屠了整个村子,今生就算他死了,朝廷也会让梨花村给他陪葬。
我不能重蹈覆辙。
绝不能。
沈景初见我久久不动,眼神里闪过一丝困惑和哀求。他大概想不通,为什么这个看起来朴实的村妇,会用这种冰冷刺骨的眼神看着他。
“姑、姑娘…”他又艰难地开口,血从嘴角溢出来,“求你…”
我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杀了他,报仇是痛快了,但梨花村还是会遭殃。
不杀他,难道要像前世一样,傻乎乎地救他,爱他,然后等着被他再次背叛,再次害死所有我在乎的人?
不。
一定有第三条路。
我的目光落在他腰间——虽然衣袍破损,但隐约能看见精致的绣纹,还有那块被血染红一半的玉佩。即使沾了血污,也能看出玉质极好,雕工精湛,绝不是普通人家能有的东西。
皇宫最不缺的是什么?
金子。
眼前这不就是棵摇钱树吗?
恨他入骨,这辈子我绝对不会再爱上他,也不会再跟他回宫。但凭什么要白白救他?我救他一命,他付出代价,天经地义。
至于代价是什么…
我心中渐渐有了主意。
“救你可以。”我终于开口,声音平静得自己都惊讶,“不过,要收费。”
沈景初显然没料到我会这么说,愣住了。
“拖你回去,五百两。给你上药包扎,五百两。照顾你直到伤好,一天一千两,不还价。”我蹲下身,与他平视,“现金还是打欠条?”
他瞪大眼睛,像是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
“你…”他艰难地吞了口口水,大概是牵动了伤口,疼得眉头紧皱,“我身上…没有银两…”
“那就打欠条。”我站起身,从背篓里翻出用来包干粮的油纸和一小截炭笔——这是我平时用来记草药名的,“姓名,住址,签字画押。”
沈景初看着我,眼神复杂。有惊讶,有怀疑,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警惕。
“我…不记得了。”他哑声说。
我挑眉:“失忆了?”
他缓缓点头。
和前世一样。
我心中冷笑。装的倒挺像。前世我也是这么被他骗过去的,真以为他什么都不记得了,还心疼得不行,尽心尽力地照顾他。
“那就按‘无名氏’签。”我把油纸和炭笔递过去,“按个手印也行。”
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才颤抖着手接过炭笔,在油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下一行字:“今欠恩人白银五百两,作为相救之资。”
“五百两是拖你回去的费用。”我纠正,“上药另算。”
他又添了一句:“及疗伤费用五百两。”
“签字。”
他在末尾画了个押,手指沾了血,按上去。
我接过欠条,仔细看了看,满意地折好收进怀里。然后,在他错愕的目光中,我握住他一只脚踝。
“你…做什么?”他有些惊慌。
“拖你回去啊。”我说得理所当然,“五百两的服务,就这待遇。嫌差可以加钱,加一千两我背你。”
沈景初张了张嘴,最终什么也没说。
我拖着他往山下走。说是拖,其实也没真让他在地上磨——我找了个比较平缓的下坡路,又尽量避开碎石和树枝,虽然姿势难看,速度也慢,但至少不会加重他的伤。
饶是如此,到我家门口时,沈景初也已经脸色惨白,几乎要昏过去。
“阿芜?这是…”
王婶正巧从隔壁院子出来,看见我拖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吓了一跳。
“山上捡的。”我言简意赅,“伤得重,我带回来治治。”
“哎哟,这、这流了好多血!”王婶凑过来看,吓了一跳,“你快把他弄进屋,我去叫李老头来!”
李老头是村里的赤脚大夫,虽然医术算不上多高明,但治个外伤还是可以的。
“不用了王婶。”我连忙拦住她,“我能处理。您帮我烧锅热水就行。”
王婶犹豫了一下,但看我态度坚决,还是点点头:“成,我这就去。”
我把沈景初弄进屋,放在那张唯一的木板床上。他此时已经半昏迷,睫毛颤动着,嘴里无意识地呢喃着什么。
我打了盆清水,解开他被血浸透的外袍。腹部的伤口很深,像是刀伤,皮肉外翻,看起来触目惊心。除此之外,身上还有好几处擦伤和淤青。
我面无表情地清洗伤口,撒上自制的金疮药,然后用干净的布条包扎好。动作熟练,但毫无温柔可言。
前世我做这些时,手都是抖的,生怕弄疼了他。现在?只要死不了就行。
“唔…”药粉**伤口,沈景初疼得闷哼一声,醒了过来。
他茫然地看了看四周,最后目光落在我脸上。
“这是…哪里?”他声音沙哑,“我是谁?你又是谁?”
和前世一模一样的台词。
我洗了手,在桌边坐下,倒了碗水喝:“这是梨花村。我是林芜,你的救命恩人。至于你是谁——”我瞥了他一眼,“不知道,你失忆了。”
他挣扎着想坐起来,但牵动了伤口,疼得额上冒冷汗。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他看起来有些无助,眼神迷茫,“只记得有人要杀我…我拼命跑…然后就从山上摔下来了…”
“哦。”我反应平淡,“那正好,专心养伤,伤好了干活还债。”
“还债?”
“刚才拖你回来的五百两,上药包扎的五百两。”我掰着手指头算,“还有接下来照顾你的费用。一天一千两,从今天算起。”
沈景初呆呆地看着我,大概是从未见过如此“明码标价”的救命恩人。
“我…我没有钱。”他艰难道。
“打欠条。”我拿出那截炭笔和另一张油纸,“姓名就写‘无名氏’,住址写‘京城’。反正看你这样也不像普通人,等你恢复记忆了,记得还钱就行。”
他盯着我看了许久,才慢慢接过笔,在油纸上写下欠条。
“今欠恩人林芜白银一千两,作为今日照料之资。无名氏,按印为证。”
写完,他沾了点伤口渗出的血,按上手印。
我接过欠条,吹了吹墨迹,满意地收好。
“好了,现在你是我的病人兼债主了。”我站起身,“我去给你熬药,这碗药五百两,要记上吗?”
沈景初大概是被我的“报价”惊到了,愣了好一会儿,才缓缓点头。
“记上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