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真千金的野味家人们》的主角是【陵光沈月微胡媚】,这是一本言情小说,由才华横溢的“瓜瓜先生”创作,故事情节生动有趣。本站无广告,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5403字,真千金的野味家人们第1章,更新日期为2026-03-16 15:10:20。在本网【ks.ayshl.com】上目前已完结。小说详情介绍:南海红绡虾……我家,好像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穷家啊。我试探着问道:「爸,妈,我们家……是不是挺有钱的?」扶山爸爸放下筷子,沉吟片刻,一脸严肃地看着我:「遥遥,钱财乃身外之物,我们是修行之人,要淡泊名利。」胡媚妈妈也跟着点头:「对,你爸说得对!我们家不看重那些黄白之物。」陵光更是嗤笑一声,语气里满是不屑...

《真千金的野味家人们》免费试读 真千金的野味家人们第1章
假千金在豪门吃燕窝,我在深山啃……千年灵芝。
被赶出豪门后,我发现我的养父母有点不对劲。
家里养的鸡会飞,看门的狗有三只眼,至于我那便宜未婚夫,长得妖孽祸水。
豪门父母来山里看我笑话,想让我回去联姻。
结果车子陷在泥里,被狼群包围。
我那柔弱的未婚夫,懒洋洋地打了个响指。
漫山遍野的野兽瞬间趴下,给他当脚垫。
他把剥好的葡萄喂到我嘴里,眼皮都没抬:
「这就是你们说的豪门?还没我狐狸洞的一个厕所大。」
「扶遥,从今天起,你和我们沈家再无任何关系。」
说话的是我名义上的父亲,沈氏集团董事长沈万山。
他站在金碧辉煌的客厅中央,指着我的鼻子,气得手都在抖。
他身边,是我那柔弱善良的妹妹沈月微。
她穿着一身洁白的连衣裙,此刻正梨花带雨地缩在我那便宜妈的怀里,小声啜泣:「爸,妈,你们别怪姐姐,都怪我……如果不是我,姐姐就不会被发现不是亲生的……」
我抱着胳膊,靠在门框上,差点笑出声。
这戏码,真够经典的。
一个月前,沈月微在医院被查出是罕见的熊猫血,而我和沈家夫妻的血型完全对不上。
一场DNA鉴定,揭开了十八年前医院抱错的惊天大秘密。
于是,做了十八年豪门千金的扶遥,成了个鸠占鹊巢的假货。
沈月微这个从小在普通家庭长大、靠着沈家资助才能上贵族学校的贫困生,才是根正苗红的真千金。
可明明在五岁的时候,他们就给我做过亲子鉴定了。
也就是因为亲子鉴定有效,我才被从山里接回来。
可现在?
沈夫人搂着沈月微,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坨垃圾:「我们沈家养了你十八年,仁至义尽了。月微才是我们的亲骨肉,她受了十八年的苦,我们不能再让她受委屈。」
我点点头,非常赞同:「说得对,赶紧把她接回来吧,可别再让她在外面吃苦了。」
我的配合显然让他们愣了一下。
沈月微的哭声都停了半秒,她抬起一双红通通的兔子眼看着我,满是不可置信。
按她的剧本,我不是应该哭着喊着求他们不要赶我走,死皮赖脸地留下来,然后被她狠狠羞辱,最后像条丧家之犬一样被扫地出门吗?
我掏了掏耳朵,有点不耐烦:「还有事吗?没事我走了。哦对了,我房间里那些奢侈品包包、高定礼服什么的,你们看着处理吧,我嫌沉,懒得带。」
说完,我拉着我的小行李箱,头也不回地往外走。
行李箱里只有几件换洗的旧衣服,还有一张我从小带到大的一张奇怪的合照。
照片上是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被一对俊美得不像真人的男女抱在怀里。
那是我五岁前,在山里寄养时的养父母。
沈万山在我身后咆哮:「你这是什么态度!扶遥!你以为你离开了沈家还能活下去吗?你那个山沟沟里的穷家,恐怕连饭都吃不饱!」
我脚步一顿,回头冲他灿烂一笑:「那就不劳您费心了。说不定我还能回去继承点什么呢。」
比如,我妈种的那片菜地?我爸打猎用的那把破弓?
身后传来沈月微假惺惺的关心声:「姐姐,到了山里要是有困难,一定要告诉我,我……我会让爸爸给你打钱的。」
「好啊。」我挥挥手,答得干脆利落,「到时候让你爸给我打一个亿,就当是我未来的抚养费了。」
沈万山的咆哮变成了怒吼,伴随着瓷器破碎的声音。
我心情愉悦地拉着箱子,走出了这个我住了十八年的家。
门口,一辆黑色的保姆车早已等候多时。
司机老王看着我,眼里满是同情:「大**……哦不,扶遥**,我送您去车站吧。」
「不用了王叔,」我笑着拒绝,「有人来接我。」
正说着,一辆骚包到极致的火红色拖拉机,突突突地从远处开了过来。
是的,你没看错,是一辆拖拉机。
但这拖拉机,擦得锃光瓦亮,车头上还绑着一个巨大的红绸花,开车的少年,更是俊美得让人神魂颠倒。
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裳,却丝毫不掩其风华。
皮肤冷白,眉眼如画,一头墨色的长发随意地用一根红绳束在脑后,唇边噙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
他把拖拉机停在我面前,熄了火,从车上跳下来。
「阿遥,回家了。」
他声音清冽,像山涧的清泉。
我笑嘻嘻地扑过去:「陵光!你怎么开这个来了?也太拉风了吧!」
陵光是我那山里的便宜未婚夫,我养父母给我订的娃娃亲对象。
他顺手接过我的行李箱,像拎个小鸡仔一样轻松地扔到拖拉机后面的车斗里,然后揉了揉我的头发,语气里带着宠溺:「村头李大爷刚换下来的,我瞅着还挺新,就开来接你了。快上车,妈给你炖了鸡汤。」
我麻利地爬上副驾驶。
司机老王已经看傻了,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
我冲他挥挥手:「王叔,再见啦!」
拖拉机再次发出了“突突突”的轰鸣,在老王呆滞的目光中,绝尘而去。
我能想象,他回去后会怎么跟沈家人形容我的惨状:被一个开拖拉机的穷小子接走了。
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
误会?就让他们一直误会下去好了。
解释?我为什么要解释?他们配吗?
坐在拖拉机上,吹着郊外的野风,我只觉得神清气爽。
沈家?什么玩意儿。
我,扶遥,回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