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尽头的告白》是大家非常喜欢的言情小说,作者是有名的网络作者爱吃风味小吃的黑耀峰,主角是沈栀林屿,小说情节跌宕起伏,前励志后苏爽,非常的精彩。本书共计19327字,走廊尽头的告白精选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3-31 14:41:23。在本网【ks.ayshl.com】上目前已完结。小说详情介绍:”“省下来的。”“省了多久?”她没说话。他看着她,眼神很沉,又问了一遍:“沈栀,省了多久?”“没多久。”“多久?”她低下头,声音小小的:“三个月。”他站在那儿,看着鞋盒里的鞋,忽然说不出话。六百块。她省了三个月。每天吃最便宜的菜,舍不得喝一口奶茶,省了三个月,给他买了一双鞋。他把鞋盒盖上,推回她面前...

《走廊尽头的告白》免费试读 走廊尽头的告白精选章节
第一卷初雪第一章迟到的人林屿第一次撞见沈栀,是高二开学的第一天。
那天他又迟到了。他推开后门的时候,全班的目光齐刷刷扫了过来。他早习惯了。
一米八三的个子,瘦得利落,肩背却撑得很稳,没有半分单薄气。眉眼生得深,
眼尾微微上挑,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往一边翘,带着点漫不经心的痞气。
一身洗得发白的黑T恤,牛仔裤膝盖处磨出了浅印,白球鞋的鞋带松松垮垮拖在地上,
他也毫不在意。书包单肩甩在肩上,他穿过整间教室,径直走到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
拉开椅子坐下。也就是这时,他看见了沈栀。她坐在第三排靠走廊的位置,连头都没回一下。
长发松松挽成一个低马尾,发尾软乎乎搭在肩窝。洗得干净的白衬衫,
袖口规规矩矩挽了两圈,露出一小截细白的手腕,腕骨很明显。她正低头写着什么,
笔尖在草稿纸上划过,沙沙的轻响,在闹哄哄的教室里格外清楚。林屿看不见她的正脸,
只看见半张侧影——鼻梁挺得很直,下颌线收出一个尖尖的弧度,耳朵小小的,
圆润的耳垂上,嵌着一颗小小的黑痣。他盯着那颗痣看了三秒。窗外的秋阳正好,
斜斜落在她身上,给她的侧脸镀了一层浅金色的边,连脸颊上细细的绒毛都看得一清二楚。
她写字的姿势很好看,背挺得笔直,头微微偏着,安安静静的,像一幅晒在太阳底下的画。
林屿往椅背上一靠,长腿伸到桌子底下,双手抱在胸前。就这么看了她整整一节课。
她一次都没有回头。放学的时候,他靠在校门口的墙上等她。书包带子只挂了一边,
嘴里叼着根草莓味的棒棒糖——他不爱吃甜的,可小卖部只剩这个了。等了没一会儿,
就看见她从教学楼里走出来。走路的样子也很好看,不快不慢,背依旧挺得很直,
马尾随着步子在肩窝一晃一晃。她手里捧着本书,边走边低头看,差点撞上前面的人,
才慌忙抬了下头,又很快低了下去。林屿走过去,挡在了她面前。“你好,我叫林屿。
”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她的眼睛不大,却亮得惊人,像秋晨里挂在草叶上的露水,
干干净净,没有一点杂质。她没说话,就那么安安静静看着他,表情平平静静的。
不是“你谁啊”的防备,也不是“哇帅哥”的花痴,就是纯粹的平静,像在看路边的一棵树,
一扇窗,一只路过的猫。“我坐你后面再后面那排,”他说,“今天刚转来的。
”“你不是转来的。”她开口,声音轻轻的,却很清楚,“你上学期就在这个班。
”林屿叼着糖的动作顿了一下,愣在原地。他以为自己藏得够好,
上学期大半时间都在逃课打球,班里没几个人能记住他,她居然知道。“你认识我?
”“不认识。但我知道你不是转来的。”她说得依旧平静,没笑,也没有不高兴,
就只是陈述一件事实。她看了他两秒,然后绕过他,继续往前走。马尾依旧一晃一晃的,
走得很稳,一次都没回头。林屿站在原地,棒棒糖的棍子还叼在嘴里。
他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放学的人潮里,把糖拿出来看了看,又塞回嘴里,忽然笑了。
不是那种应付人的礼貌笑,是那种“我好像捡到了什么好东西”的笑,嘴角翘得老高,
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陈冲从后面跑过来,拍了他一把:“怎么样?成了?”“没怎么样。
”“她说什么了?”“她说我不是转来的。”陈冲当场笑喷:“她说的对啊,你本来就不是。
”“我知道。”林屿把棒棒糖棍子咬得咯吱响,“但她有意思。”“有意思?哪儿有意思?
”“就是有意思。”他说不上来。不是好看,不是温柔,不是成绩好。
是那种——她看他的时候,真的就像在看一棵树。不是故意装酷忽视他,是真的不在意。
他长到十七岁,从来没被人这么看过。第二章拒绝林屿开始盯着沈栀了。上课的时候看她,
下课的时候看她,课间操的时候站在队伍后面看她。看她晃来晃去的马尾,
看她永远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衬衫,看她写字时笔尖在纸上沙沙划过的样子。她的字很好看,
一笔一画,工工整整,像她的人一样,安安静静,却有自己的章法。班里别的女生看见他,
会脸红,会笑,会主动凑过来搭话。只有沈栀不会。她从来不往他这边看,
好像教室里根本没有他这个人。她跟同桌周瑶说话的时候会笑,跟课代表交作业的时候会笑,
跟老师问好的时候也会笑。可只要视线扫到他,脸上的表情就立刻变回一潭静水,
连一点波纹都没有。这让林屿很不舒服。他从来没习惯过被人这么彻底地忽视。
他是那种走到哪里,目光就跟到哪里的人。可沈栀不看他的时候,
他觉得自己像一盏被拧灭了的灯——灯还亮着,可就是没人看见。
他开始找各种借口跟她说话。“沈栀,借下橡皮。”“沈栀,这道题怎么做?”“沈栀,
你笔记能不能借我看看?”她每次都应,也每次都给,可回答永远很短,像在赶时间。
她把橡皮递给他,不看他的脸;把笔记递给他,不看他的人;把作业本递给他,
指尖不小心碰到他的,她也不会缩手,却也不会多停留哪怕一秒。有一次他问她借笔。
她把笔递过来,依旧没抬头。是最普通的黑色中性笔,笔帽裂了一道缝,
用一小块透明胶带仔仔细细粘住了,胶带的边角已经磨得发翘,起了白边,显然粘了很久。
他把那支笔攥在手里,指腹蹭过那片翘起来的胶带,看了很久。把笔还给她的时候,
他说了一句:“你的笔坏了。”“还能用。”她把笔放回笔袋,继续低头写作业,
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他站在她桌子旁边,站了两秒。她没抬头。又站了两秒,她还是没抬头。
他没再说什么,转身走了。周五下午,最后一节自习课。他写了一封信,
叠成方方正正的小块,趁沈栀去接水的功夫,塞进了她的笔袋里。信很短,
只有一行字:“沈栀,我喜欢你。——林屿”他写的时候改了又改。
第一版写的是“做我女朋友吧”,太急了,像耍流氓。
第二版写的是“从第一次看见你我就喜欢你了”,太肉麻,不像他能说出口的话。最后落笔,
只留了这六个字。他盯着那行字看了半天,觉得自己酷毙了,简单,直接,不拖泥带水,
像他打球时的三分球,干净利落。沈栀回来了。她坐下,打开笔袋,一眼就看见了那个纸块。
她拿出来,展开,扫了一眼。林屿坐在最后一排,心跳得咚咚响,像有人在他胸口敲鼓。
可脸上依旧装得风平浪静,靠在椅背上,翘着二郎腿,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着节拍。
沈栀看完信,没有脸红,没有笑,也没有偷偷回头看他。她把纸重新叠好,
放进了校服口袋里。然后翻开练习册,继续写作业,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
跟刚才一模一样,跟平时一模一样,跟他第一天看见她的时候,一模一样。
林屿的手指停住了。他盯着她的后脑勺,盯了整整一节课。放学的时候,她在走廊尽头等他。
“林屿。”他走过去,靠在墙上,双手插在裤袋里。他以为她会说“好”,或者“我想想”,
或者“你为什么喜欢我”。他连回答都想好了三个版本,每个版本都很酷。可沈栀看着他,
眼睛依旧干干净净,平平静静。“谢谢你的信。但是我不喜欢你。”她说得很轻,很稳,
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没有犹豫,没有抱歉,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
林屿脸上的笑僵住了。“为什么?”“没有为什么。”“那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沈栀看了他一眼。那一眼里有东西,可他说不清楚是什么。不是讨厌,不是嫌弃,
不是“你不够好”。是一种他看不懂的平静,像一面镜子,
他在里面看见了自己——穿黑T恤,叼棒棒糖,靠在墙上耍帅,自以为很酷。
可她的眼神告诉他,一点都不酷。只是一个普通的、有点自以为是的、什么都不懂的少年。
“因为你不了解我,”她说,“你只是看见了我。看见和了解,是两回事。”她说完,
转身走了。马尾依旧一晃一晃的,走得很稳,没有回头。林屿站在空荡荡的走廊里,
秋阳落在他身上,可他觉得浑身发冷。他长到十七岁,从来没被人这么干脆地拒绝过。
一次都没有。他原来不知道,被拒绝是这种感觉——胸口像被什么东西闷住了,喘不上气,
又沉又堵。喉咙里干得发疼,像吞了一把粗砂纸。手心全是汗,黏糊糊的,
他却分不清那汗是热的,还是凉的。他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看着自己的手指。指尖在抖。
不是怕,是慌。他忽然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他一直以为自己是那种永远不会被拒绝的人,
可沈栀拒绝了他。不是因为他不够好,是因为——他连她笔帽上为什么贴胶带,都不知道。
第三章她不知道的事沈栀拒绝林屿的时候,心里是稳的。她走回座位,坐下,翻开练习册,
笔尖落在纸上,还是和平时一样的沙沙声。只有她自己知道,握笔的手指,有一点点发僵。
不是紧张,是那种——你做了一个百分百正确的决定,可身体里有个小小的部分,
还在原地犹豫。她把笔握紧了一点,继续写。她不是讨厌林屿。怎么可能讨厌呢。
他是那种天生就被世界偏爱的人,高,帅,笑起来能让隔壁班女生趴在窗户上看一节课。
他不怎么学习,可成绩从来没掉出过中游;他天天迟到,
可老师从来没真的骂过他;他痞里痞气,可从来不会真的欺负人。
他是那种天生就活在阳光里的人。可她不是世界。她是沈栀。她太了解自己了。
她不是那种会被一句轻飘飘的“我喜欢你”就打动的人。在她这里,
“喜欢”是一件很重的事。重到不能只看一眼就决定,重到不能说出口就完事,
重到需要时间,需要了解,需要一点一点,慢慢靠近。她要的不是“我喜欢你”,
是“我了解你”。她要的不是被看见,是被懂得。林屿看见她了。可他不懂她。
他不知道她为什么在笔帽上贴透明胶带。那支笔是她爸送的。她爸在外地的工地上班,
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家。有一年过年,他揣着一身水泥味回来,
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这支笔给她。就是最普通的黑色中性笔,五毛钱一支的那种。
他粗糙的手蹭过笔杆,笑着说:“小满,好好读书。”她把这支笔用了整整一年,
笔帽摔裂了一道缝,舍不得扔。找了块透明胶带,仔仔细细粘好,接着用。林屿不知道这些。
他只看见她有一支笔,笔帽上贴着胶带。他看见了“坏了”,没看见“舍不得”。
她不是怪他。他怎么可能知道呢。他才看见她几周,只觉得她好看,就说喜欢她了。
这种喜欢太轻了,轻得像一根羽毛,风一吹就没了。她不要这种喜欢。
她把那封信放在抽屉的最底下,没有扔。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不扔。可能是因为,
这是第一次有人给她写情书。也可能是因为,信上的字很好看,一笔一画,写得很用力。
尤其是“喜欢”两个字,最后一笔往上翘了一点,不像他平时写字那么潦草,
显然写的时候犹豫了很久。她只看了一眼,就关上了抽屉。她告诉自己,这不重要。
喜欢一个人,从来不是人生里最重要的事。她还有很多事要做。要高考,要考去大城市,
要离开这个小地方。她爸在工地上搬砖,她妈在超市理货,他们供她读书不容易。
她不能分心,不能因为一个男生写的六个字,就乱了脚步。可有时候,她还是会想起林屿。
不是故意想的,是它自己冒出来的。比如上课的时候,她能感觉到背后那道目光,
像一小块暖乎乎的石头,轻轻贴在她的后背上。她不回头,可心跳会快一点点。就一点点。
比如放学的时候,他会站在走廊上,跟陈冲大声说话,大声笑。她经过的时候,
他会忽然停下来,看她一眼。她不看他,可耳朵会发烫。就一点点。她告诉自己,这不重要。
只是心跳快了一点点,只是耳朵红了一点点。真的,不重要。
第二卷靠近第四章下雨天高三来了。林屿变了。不是一下子变的,是一点一点,
像春天里抽芽的树,你看不见它在长,可它就是一天比一天高,一天比一天稳。
他不再迟到了。沈栀每天早上到教室的时候,他已经坐在最后一排了。面前摊着课本,
笔在手里转着,不一定在看书,有时候在发呆,可他安安稳稳地坐在那里。
他不再整个人陷在椅子里吊儿郎当,背坐得很直,虽然偶尔还是会往后靠,
可再也不是以前那副“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他开始认真学习了。不是因为她,
是因为他想让自己变得更好。
他不想再做一个只会打球、只会迟到、只会写“我喜欢你”的毛头小子。
他想做一个能跟她站在同一个高度的人。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可他在试。
陈冲说他疯了。他说,可能吧。他每天学到凌晨两点,第二天顶着黑眼圈来上课。
听不懂的题,就去问沈栀。她讲题很清楚,比老师讲得还明白。第一次问她的时候,
他心跳得飞快,怕她觉得他笨。可她没有。她讲了一遍,他没懂。她讲第二遍,他还是没懂。
她停下来,看着他。“听懂了吗?”“没有。”他不想骗她。她没有一点不耐烦。拿起笔,
在草稿纸上重新写了起来。这一次她写得很慢,每一个步骤都标得清清楚楚,边写边讲,
讲到关键的地方,会停下来看他一眼,确认他跟上了,再继续。第三遍讲完的时候,
他抬起头,眼睛亮得惊人。“懂了!”“真的懂了?”“真的!”她看着他,看了两秒。
他的睫毛很长,比她的还长。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脸上,能看见细细的绒毛。
他的嘴角翘着,笑得像个拿到糖的孩子。她赶紧转过头,心跳得飞快,耳朵烫得像被火烧过。
有一天,她在图书馆自习,出来的时候,外面下起了大雨。豆大的雨点砸在地上,
噼里啪啦响,天地间一片白茫茫。她站在图书馆门口,看着雨发呆。她没带伞。等了五分钟,
雨一点都没有要小的意思。她正咬着牙准备冲出去,一把黑色的伞,从后面递到了她面前。
“给你。”是林屿。他站在她身后,手里举着伞。头发已经湿了大半,
T恤的肩膀也湿了一块,显然是从教学楼一路跑过来的。“不用。”“拿着吧,我家近。
”“不用,我等一会儿就好。”他没说话,也没把伞硬塞给她,就那么站在雨里,
举着伞看着她,安安静静地等她做决定。雨越下越大,他肩膀上的湿痕越来越大,
额前的头发全湿了,几缕贴在额头上。“你家不近。”她忽然开口。“还行。
”“你家在城东,学校在西边。”他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她没回答,
伸手把伞接了过来。指尖刚碰到伞柄,就顿住了。黑色的伞柄上,也贴着一小块透明胶带,
边角磨得发翘,和她笔帽上的那一块,一模一样。“谢谢。”“没事。”他笑了笑,
转身冲进了雨里。跑得很快,书包在背上一颠一颠的,很快就被大雨裹住,看不见了。
他没回头。她站在门口,看着他消失的方向,低头看着手里的伞。伞柄是湿的,
带着他手心的温度。她把伞撑开,走进了雨里。雨打在伞面上,啪啪作响。她走得很慢,
比平时慢了很多。到家的时候,雨停了。她把伞收起来,放在门口,晾了整整一夜。第二天,
她把伞还给他。“谢谢。”“没事。”他把伞接过去,塞进了书包里。她看着他,
有很多话想问。想问他怎么知道她在图书馆,想问他为什么伞柄上也贴了胶带,
想问他昨天淋湿了有没有感冒。可她最后什么都没说。只是看着他,他也看着她。
两个人对视了两秒,她转身走了。走了几步,她回头看了一眼。他已经走了,
走廊上空空荡荡的,只有阳光落在地板上,亮晃晃的。她低下头,看见自己的手心里,
躺着一小片透明胶带——是从伞柄上掉下来的。她把那片胶带,放进了校服口袋里。
第五章靠近高三下学期,班里调了座位。不是老师安排的,是林屿自己跟陈冲换的。
他换到了沈栀的正后方。沈栀没说什么。只有她自己知道,坐下的那一刻,她的心跳,
快了一点点。就一点点。他们开始真正地说话了。
不是以前那种“借橡皮”“借笔记”的客套话,是真的在聊天。他会问她数学题,
把不会的题用红笔标出来,指给她看。她给他讲,他就安安静静地听,听完会点点头,
说“原来是这样”,然后自己低头再做一遍。做完了会抬起头,看着她笑:“沈栀,
你讲题真的太清楚了。”“是吗?”“嗯。比老师讲得好。老师讲的我听不懂,你一讲,
我就懂了。”后来,他们聊的东西越来越多,不只是学习。他会跟她说打篮球的事。
说今天投进了几个三分,说隔壁班的中锋太高了不好防,说新买的球鞋又磨破了脚后跟。
她会安安静静听着,偶尔插一句“那你还打吗”。他会立刻笑起来,说“打啊,
为什么不打”。他会跟她说前一天晚上看的电影。讲情节哪里好笑,哪里戳人,
讲的时候会手舞足蹈,会学电影里的人说话,会忽然停下来,看着她,等她的反应。
她笑的时候,他会跟着笑得更开心;她问“然后呢”的时候,他的眼睛会亮得像星星。
沈栀发现,林屿很会说话。不是那种油嘴滑舌的会说,是他讲什么事,
都带着一股子鲜活的劲儿,你不想打断他,只想听他一直说下去。
他不是在“告诉你”一件事,是在把他看见的、感受到的,完完整整捧到你面前。有一次,
他讲了个很冷的冷笑话。她没笑,他自己先笑疯了,趴在桌上,肩膀一颠一颠的。
她看着他笑的样子,没忍住,也笑了。不是笑话好笑,是他笑的样子太招人,
像个没心没肺的傻子。“你终于笑了。”他立刻抬起头,眼睛亮得惊人。“我没笑。
”“笑了。我看见了。”她转过头,假装看窗外。窗外的梧桐树叶子已经绿得发亮,
阳光落在上面,闪着光。她在玻璃的反光里,看见了林屿的脸。他还在笑,眼睛弯弯的,
睫毛很长。她盯着反光里的他看了两秒,转回来想继续写作业,可笔尖停在纸上,
墨水洇了小小的一块。第六章心动沈栀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心动的。
也许是从他第三次问同一道题的时候开始的。那道数学题,她讲了一遍,他没懂。
讲了第二遍,他还是没懂。她停下来,看着他,想问“你到底哪里不懂”,可话到嘴边,
又咽了回去。因为她看见了他的眼睛。他没有走神,没有敷衍,眉头皱着,嘴唇抿成一条线,
认认真真地在想她刚才说的每一个字。那眼神里没有一点放弃,
只有一股子“我一定要弄懂”的劲儿。“我再讲一遍。”她说。这一次,她写得更慢,
讲得更细,每一个步骤都拆解开,讲到关键的地方,会停下来看他一眼,确认他跟上了,
再继续。第三遍讲完的时候,他猛地抬起头,眼睛亮得像炸开的烟花。“懂了!我真的懂了!
”“真的懂了?”“真的!”她看着他,看了两秒。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脸上,
能看见细细的绒毛,长长的睫毛,还有翘起来的嘴角。她赶紧转过头,心跳得飞快,
耳朵烫得像被火烤过。她拿起笔想写作业,可手指在抖,写出来的字,一个比一个歪。
她把那张纸撕下来,揉成团,扔进了抽屉里。从那以后,她开始控制不住地注意他。
上课的时候会分心,想知道他有没有在听课;下课的时候会假装回头捡东西,
看他是不是在座位上;放学的时候会故意走得慢一点,想知道他会不会从后面追上来。
她觉得自己疯了。明明是她拒绝了他,现在却偷偷摸摸地看他。她把这件事告诉了周瑶。
周瑶听完,盯着她看了三秒,然后一拍桌子:“沈栀,你完了,你喜欢上他了。”“我没有。
”“你有。你每次说他名字的时候,眼睛都在发光。”“我没有发光。”“有。
你自己看不见而已。”沈栀没说话,趴在桌上,把脸埋进胳膊里。
周瑶拍了拍她的背:“喜欢就喜欢呗,有什么大不了的。”“是我以前拒绝了他。
”“那又怎么样?他现在还喜欢你。”“你怎么知道?”“他看你的眼神,全班都看得见。
”沈栀把脸埋得更深了。耳朵烫得厉害。她想起他说“懂了”的时候,
亮得惊人的眼睛;想起他下雨天递过来的那把伞;想起他讲笑话时,
笑得颠颠的样子;想起他长长的睫毛,翘起来的嘴角。她完了。她真的完了。
第七章在一起高三毕业那天,全班聚餐。吃完饭,大家又去了KTV唱歌。
林屿唱了一首歌,唱的是《小幸运》。他唱得不好听,跑调跑得厉害,高音上不去,
低音下不来,可他唱得格外认真。他站在点歌台前面,握着话筒,
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角落里的沈栀。唱到“原来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的时候,
声音都在抖。唱完,他拿着话筒说:“这首歌,送给一个人。”全班瞬间炸开了锅,
起哄声吹口哨声掀翻了屋顶。沈栀坐在角落里,脸烫得厉害,低下头假装喝水,可手在抖,
水洒了一点在裙子上。林屿放下话筒,径直走到她面前,弯下腰:“沈栀,出来一下。
”起哄声更大了。她站起来,跟着他走出了包厢。KTV的走廊里很安静,
只有远处包厢里传出来的、闷闷的歌声。他站在走廊的窗户边,看着她。脸有点红,
不知道是喝了酒,还是紧张的。他的手插在裤袋里,可她能看见,他的手指在口袋里,
紧张地动来动去。“什么事?”她先开了口。他深吸了一口气,像下定了什么决心。“沈栀,
我喜欢你。从高二开学第一天看见你,就喜欢了。你拒绝过我一次,我不怕。
我还想再试一次。”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递到她面前。是一支黑色的中性笔,笔帽上,
贴着一小块透明胶带。是高二那年,她借给他的那支笔。两年了,他居然一直留着。
胶带已经发黄了,边角卷得厉害,笔杆上的漆都磨掉了一块,露出里面白色的塑料。
“我每天都用它写作业,”他的声音有点抖,“每次用的时候,就想,这是你的笔。
用你的笔写的字,应该会好看一点,离你近一点。”沈栀站在那儿,看着那支笔,
忽然说不出话。她想起两年前,他把笔还给她的时候,说“你的笔坏了”。那时候她觉得,
他只看见了“坏了”,没看见“舍不得”。可现在她知道,他看见了。他不仅看见了,
还记了两年。“林屿。”“嗯。”“你知道我当初为什么拒绝你吗?”“不知道。
”“因为你不了解我,你只是看见了我。看见和了解,是两回事。”“我知道。”他看着她,
眼睛亮得惊人,“所以我现在想了解你。不是看一眼,是慢慢来。一年不行就两年,
两年不行就三年。”她看着他。这个以前吊儿郎当的少年,现在站在她面前,
紧张得手都在抖,眼睛里却全是认真。她伸出手,把那支笔拿了过来。“笔还我了。”“嗯。
”“那你以后用什么写字?”“你可以再借我一支。”沈栀笑了。她把笔放进自己的包里,
从书包里拿出一支全新的黑色中性笔,递给他。笔帽上没有胶带,干干净净的。“给你。
新的。”他接过笔,攥得很紧,指节都泛白了。“沈栀。”“嗯?
”“你是不是……答应我了?”她没说话,转身往包厢走。走了几步,停下来,
回头看了他一眼,眼睛弯弯的,笑得很亮。“进来唱歌。”她说完就进去了。
马尾一晃一晃的,走得很稳。可他看见了,她转身的时候,嘴角翘得老高,
笑得像朵开得正好的栀子花。林屿站在空荡荡的走廊里,手里攥着那支新笔,低头看了半天,
忽然笑了,笑得像个傻子。第三卷最好的时光第八章官宣沈栀是那种谈恋爱,
就不会藏着掖着的人。在一起的第二天,她就跟周瑶说了。“我跟林屿在一起了。
”她说得很平静,像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周瑶当场尖叫起来,
差点把手里的水杯掀翻:“我就知道!你们俩磨叽了两年,终于成了!”第三天,
她发了一条朋友圈。没有配图,只有一句话:“在一起了。”下面有人评论问是谁,
她回了个笑脸。有人问“是林屿吗”,她大大方方回了一个“嗯”。坦荡,干脆,
一点都不扭捏。有人私聊她:“你不怕别人说闲话?说你主动?”她看着那条消息,
觉得很奇怪:“我没有主动。是他追的我。但我喜欢他,这没什么好藏的。
”她不光在朋友圈说,在班里也不避讳。课间的时候,她会走到他座位旁边,
把一杯温水递给他。水是她早上从家里带来的,装在透明的玻璃杯里,到学校还是温的。
她把杯子放在他桌上,说“喝水”。他接过来喝一口,笑着说“谢谢”。她说“不客气”。
放学的时候,她会站在教室门口等他,背着书包,安安静静地等他收拾东西。他收拾得慢,
课本、练习册、笔记本,一样一样往书包里放,她也不催,就站在门口等。他收拾好了,
走到她旁边,两个人一起下楼。有人起哄,她就笑。有人问“你是不是很喜欢他”,
她就大大方方说“是”。林屿有时候会不好意思。不是害羞,是觉得不真实。
以前他追她的时候,她拒绝得那么干脆,现在她跟全世界说,他是她男朋友,
像在宣布一件很重要、很骄傲的事。他看着她跟别人说“是”的时候,会低下头,
嘴角翘得老高,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着,藏不住的开心。
有一次他问她:“你不怕别人说你太主动?”“怕什么?”“怕别人说闲话。
”“我不在乎别人说什么。”她看着他,眼睛亮得很,“我喜欢你,这是我的事。
别人怎么看,跟我没关系。”他站在那儿,看着她。她说“我喜欢你”的时候,
像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自然,没有扭捏,没有害羞,可他觉得这三个字重得很,
重得他差点没接住。他伸出手,紧紧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很小,很凉,手指细细长长的。
他握着,握了很久。第九章她舍不得沈栀对林屿很好。不是那种“你对我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