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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完那场暴雨,我不爱了知乎后续免费试读

陆衍舟沈鹤音林蔓蔓是著名作者禾风行成名小说作品《淋完那场暴雨,我不爱了》中的主人翁,这部作品构思新颖别致、设置悬念、前后照应,简短的语句就能渲染出紧张的气氛。本书共计22639字,《淋完那场暴雨,我不爱了》精选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4-30 14:54:41。在本网【ks.ayshl.com】上目前已完结。小说详情介绍:二十四岁生日。我从半个月前就开始期待。不是期待礼物,不是期待惊喜。我只是想他能陪我吃一顿饭。就一顿。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只要这一天。早上我发了消息给他:“今天下班后你有空吗?想和你吃个饭。”他回得很快:“今天不行,公司有应酬。”“那……明天呢?”“明天再说。”明天再说。这是他最常用的搪塞方式。"明天...

淋完那场暴雨,我不爱了知乎后续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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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完那场暴雨,我不爱了》免费试读 《淋完那场暴雨,我不爱了》精选章节

我为陆衍舟熬过三年没有自我的日子,换来的不过是他一句“我不喜欢你这样”。

而当我终于决定离开,他却发现——他弄丢的那个女孩,

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卑微到尘埃里的沈鹤音了。“我不喜欢你穿红色。

”“我不喜欢你和别的男人说话。”“我不喜欢你不接我电话。”三年来,

陆衍舟的每一句话都以"我"开头。而我沈鹤音的每一句回应,都以"好"结尾。直到那天,

我在暴雨里替他排了四个小时的队买演唱会门票,浑身湿透地站在他楼下。他打开车门,

身边坐着另一个女人。他看了我一眼,皱起眉头说——"我不喜欢你这副狼狈的样子,丢人。

"那一刻我才明白,我丢掉的从来不是三年时间。是我自己。1雨水顺着发梢往下淌,

砸在我攥紧的演唱会门票上,晕开一片模糊的墨迹。我站在陆衍舟那辆黑色奥迪前面,

像一只被遗弃在路边的流浪狗。副驾驶的女人我认识。江楠,他公司新来的行政主管,

朋友圈里永远是精致的下午茶和名牌包。她微微侧过头,用一种打量的目光从车窗里看着我。

那目光里没有敌意。是怜悯。一种高高在上的、施舍般的怜悯。“衍舟,

外面那个……是你说的那个女朋友吗?”她的声音不大,但雨夜里格外清晰。

陆衍舟没有回答她。他推开车门,撑着伞走到我面前。我以为他会心疼我淋了这么久的雨。

我以为他至少会说一句"辛苦了"。他开口了。“你怎么又不打伞?我说过多少次了,

我不喜欢你这种邋遢的样子。”我的手指攥紧了那两张门票,指节发白。

“我……我排了四个小时,怕离开位置就买不到了。”“所以呢?”他皱眉看着我手里的票,

“你就不能网上买?”“网上早就卖完了,你说你想听这个乐队的现场,我怕——”“行了。

”他打断了我。他从来都是这样打断我的。轻描淡写,理所当然。他伸手拿过我手里的票,

低头看了一眼。“两张?”“嗯,我们一起去。”他把票揣进口袋,转身往车的方向走。

“那天我可能要加班,到时候再说。”我愣在原地。雨更大了。

“那……那另一张票……”他头也没回。“给江楠吧,她前两天也说想去。”那一瞬间,

我觉得有什么东西碎了。不是心。我的心在这三年里已经碎过太多次,

早就拼不回完整的形状了。碎的是我最后一丝幻想。我站在雨里,

看着他拉开车门坐进驾驶座,看着他发动引擎,看着那辆车从我身边驶过。车轮溅起的脏水,

泼了我一身。江楠在副驾驶上回过头,冲我笑了笑。那个笑容像一把钝刀,

一下一下割在我的骨头上。我在雨里站了很久。久到雨停了。久到路灯亮了。

久到我的手机屏幕亮起来,跳出陆衍舟的消息。“回去把我那件灰色外套洗了,

明天开会要穿。”没有一个字问我到家了没有。没有一个字关心我有没有着凉。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三分钟,然后点下了"好"。是的。三年了。我的回答永远是"好"。

2我叫沈鹤音,今年二十四岁。三年前我在大学图书馆认识了陆衍舟,

那时候他是经济系最耀眼的学长,西装革履站在辩论台上的样子,

让整个礼堂的女生都在尖叫。而我,只是中文系一个安安静静写诗的女孩。他追我的时候,

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喜欢安静的女孩。”我以为他喜欢的是我的安静。后来我才知道,

他喜欢的是"安静"。安静地听他说话。安静地服从他的安排。

安静地消失在他不需要我的时间里。又安静地在他需要的时候出现。恋爱第三个月,

他说:“我不喜欢你留长发,太土了。”我剪了短发。恋爱第半年,

他说:“我不喜欢你和你那些男同学来往。”我删掉了通讯录里所有的男性朋友。

恋爱第一年,他说:“我不喜欢你写那些有的没的诗,浪费时间。”我放下了笔。

那是我从十二岁开始就没有放下过的笔。我妈打电话问我最近有没有写新的东西,我说在写。

我没有在写。我已经八百多天没有写过一个字了。室友林蔓蔓说我变了。"沈鹤音,

你以前多有主见的一个人啊。你还记得大一那年,教授说你的诗不够深刻,

你站起来直接和他辩论了半节课,把他说得哑口无言。"“那时候不懂事。”我笑了笑。

"你不是不懂事,你是被陆衍舟驯服了。"林蔓蔓说"驯服"这个词的时候,表情很难看。

我没有反驳。因为她说得对。我确实被驯服了。就像一匹本该在草原上奔跑的马,

被套上了缰绳,被关进了马厩,日复一日走着同样的圆圈。走到后来,

我甚至忘记了草原是什么样子。那天淋雨回家后,我发了一夜高烧。第二天早上六点,

闹钟响了。我浑身烫得厉害,爬起来去洗他那件灰色外套。洗衣机转动的声音嗡嗡响着,

**在阳台的墙壁上,体温计显示三十九度二。七点半,我把熨好的外套叠整齐,

打车送到他公司楼下。他下来拿的时候,多看了我一眼。"你脸怎么这么红?

"“可能……有点发烧。”他接过外套,抖了抖,检查有没有褶皱。“那你回去休息吧,

多喝热水。”他转身就走了。我站在他公司的旋转门前面,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电梯口。

多喝热水。这四个字真好用。什么病都治得了。除了心病。那天我一个人去了医院,

挂号、排队、抽血、打点滴。护士问我有没有家属陪同。我说没有。她看了我一眼,

什么都没说,手上的动作轻了一些。输液的时候**在椅子上,迷迷糊糊地刷手机。

朋友圈跳出一条新消息。是陆衍舟发的。配图是两杯咖啡,一杯美式,一杯拿铁。

文案写着:“开会辛苦了,犒劳一下。”下面第一条评论是江楠。“谢谢陆总,拿铁好好喝。

”他给她买拿铁。他从来不问我喜欢喝什么。不对。他问过一次。那是刚在一起的时候,

他问我喝什么,我说我想喝焦糖玛奇朵。他说:"我不喜欢女孩子喝太甜的东西,太幼稚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点过甜的饮品。我在医院的输液椅上盯着那条朋友圈,看了很久。

旁边的阿姨侧过头问我:"姑娘,你哭了,是针扎疼了吗?"我摸了摸脸。是湿的。

我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机翻了过去,屏幕朝下。3高烧断断续续烧了三天。

陆衍舟没有来看过我。他甚至没有打过一个电话。第四天,他发来消息。“周六有个饭局,

你跟我去。穿那条黑色的裙子,别化太浓的妆,我不喜欢。”我从床上爬起来,浑身还软着。

周六那天我穿上他指定的黑色裙子,化了一个淡妆,老老实实坐在他旁边。

饭桌上全是他的同事和客户,觥筹交错之间,没有人注意到我。除了江楠。

她今天穿了一条红色的连衣裙,艳得像一朵盛放的玫瑰。她坐在陆衍舟的另一边。是的,

另一边。他的左边是我,右边是她。整场饭局,他和她聊工作、聊项目、聊下周的出差安排。

和我说的唯一一句话是——“帮我倒杯水。”我倒了。后来他的领导王总端着酒杯过来敬酒,

拍着陆衍舟的肩膀说:"小陆啊,你这女朋友真不错,长得漂亮又懂事。"他指的是江楠。

整个包间静了一秒。陆衍舟笑了笑,不置可否。他没有纠正。他什么都没有说。

我坐在他旁边,手里的筷子顿了一下。江楠倒是大方地笑了:“王总您误会了,

我和陆总只是同事。”她说这话的时候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有一丝几不可察的得意。

饭局结束后,我跟陆衍舟一起下楼。我走在他后面,他走得很快,

我穿着高跟鞋几乎要小跑才能跟上。“陆衍舟。”我叫了他的名字。他头也没回:“嗯?

”“王总把江楠认成你女朋友,你为什么不解释?”他脚步一顿,回过头看我,

表情带着不耐烦。“有什么好解释的?饭局上纠正领导,你嫌我活得太轻松了?

”“可是——”“行了,你能不能别这么小心眼?我不喜欢你这样斤斤计较。”他又说了。

"我不喜欢"。这四个字像一道咒语,牢牢锁住了我所有的反抗。我闭上了嘴。上车的时候,

他接了一个电话。是江楠。“嗯,到了跟我说。路上慢点。注意安全。”六个字。

每一个字都是他这三年来从未对我说过的温柔。我坐在副驾驶,安全带勒着我的胸口,

勒得很紧。或者不是安全带勒的。是别的什么东西。回到家后,我坐在沙发上发呆。

陆衍舟去洗澡了。他的手机放在茶几上,屏幕亮了一下。我没有翻过他的手机。

三年来从来没有。但是那天,我鬼使神差地拿了起来。他没有设密码。

微信聊天列表的第一条是江楠。我点了进去。最新的消息是江楠发的一张**,红裙,红唇,

笑得很甜。下面是陆衍舟的回复。“真好看,这条裙子适合你。”我的手开始发抖。

他说过“我不喜欢你穿红色”。原来他不是不喜欢红色。他只是不喜欢我穿红色。

我继续往上翻。聊天记录很长,长到我花了十分钟才翻到头。

里面有陆衍舟深夜发的消息:“睡了吗?”有他分享的歌,附带一句:“这首歌让我想到你。

”有他拍的日落照片,配文是:“可惜你没在。

”每一条消息都是柔软的、温暖的、小心翼翼的。像一个正在追求心上人的男孩。

而他和我的聊天记录里,翻遍三年,全是命令。“把衣服洗了。”“明天来接我。

”“我不喜欢你今天的发型。”“把钱转给我,这个月有笔急用。”浴室的水声停了。

我放下手机,放回原来的位置。陆衍舟擦着头发走出来,瞥了我一眼。“发什么呆?

去把卧室收拾一下,乱死了。”我站起来。走进卧室。开始叠衣服。叠到一半,

我的眼泪砸在他的白衬衫上,洇出一小块深色的印子。我赶紧用手背擦掉。

他不喜欢衬衫上有印子。4事情的转折发生在那之后的第二个星期。那天是我的生日。

二十四岁生日。我从半个月前就开始期待。不是期待礼物,不是期待惊喜。

我只是想他能陪我吃一顿饭。就一顿。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只要这一天。

早上我发了消息给他:“今天下班后你有空吗?想和你吃个饭。”他回得很快:“今天不行,

公司有应酬。”“那……明天呢?”“明天再说。”明天再说。这是他最常用的搪塞方式。

"明天再说"的意思就是"别再提了"。我放下手机,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

镜子里的女孩瘦了很多,眼圈发青,嘴唇干裂,眼睛里一点光都没有。我快要认不出自己了。

中午的时候,林蔓蔓给我送了一个小蛋糕。“生日快乐,我的大诗人。

”她特意在蛋糕上插了一支笔形状的蜡烛。我差点哭出来。“陆衍舟呢?他不陪你过?

”林蔓蔓问。“他忙。”林蔓蔓没有说话,只是把蛋糕推到我面前。"许个愿吧。

"我闭上眼睛。我许的愿望是:希望他今天能给我打一个电话。一个就好。蜡烛灭了。

到了晚上十点,电话没有来。十一点,没有。十一点五十九分。我盯着手机屏幕,

最后一分钟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零点。日期跳到了第二天。我的二十四岁生日过完了。

他没有打电话。没有发消息。什么都没有。我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翻了个身,面朝墙壁。

墙壁很冷。第二天早上,我照常起床,照常给他发消息问他要不要吃早餐。他回复:"不用,

公司有。对了,你把那双棕色的皮鞋擦一下,下午有客户。"我擦了。擦得很亮。

送去公司的时候,前台的小姑娘拦住我。“姐,你找谁?”“我是陆衍舟的女朋友。

”小姑娘露出一个微妙的表情。“啊……陆总在开会,鞋子我帮你转交吧。

”我把纸袋递给她。转身的时候,我听见身后传来小姑娘和同事的窃窃私语。"就是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