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捡别人扔掉的日子活到137岁》的男女主角是【林越赵正坤】,这是一本言情小说,由新锐作家“龟龟好饿”创作,情节精彩绝伦。本站无弹窗,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7530字,**捡别人扔掉的日子活到137岁精选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6-24 12:36:59。在本网【ks.ayshl.com】上目前已完结。小说详情介绍:整个人缩成一只虾米。旁边蹲着的是老黑,比林越大一轮,捡命三年了。老黑嘴里叼着半截烟,烟头的红光在黑暗里一明一暗,像某种深海生物的信号灯。“林越,你说你今天能开张吗?”老黑吐了口烟。“闭嘴。”林越不想说话。他今天必须开张。房租欠了两个月,手机欠费停机,银行卡里只剩八十三块钱。如果再捡不到一颗值钱的日子...

《我靠捡别人扔掉的日子活到137岁》免费试读 **捡别人扔掉的日子活到137岁精选章节
第一章我捡到了一个死人扔掉的日子林越蹲在垃圾桶旁边,盯着桶底那圈淡蓝色的光。
凌晨四点,CBD核心区的富人小区,风从楼缝里灌进来,冷得像刀子。他把手缩进袖子里,
整个人缩成一只虾米。旁边蹲着的是老黑,比林越大一轮,捡命三年了。
老黑嘴里叼着半截烟,烟头的红光在黑暗里一明一暗,像某种深海生物的信号灯。“林越,
你说你今天能开张吗?”老黑吐了口烟。“闭嘴。”林越不想说话。他今天必须开张。
房租欠了两个月,手机欠费停机,银行卡里只剩八十三块钱。如果再捡不到一颗值钱的日子,
他明天就得睡天桥。捡命——这是2031年最新潮的职业,也是最底层的职业。三年前,
**给每个成年人发了一个“寿命回收桶”,你可以把不想活的日子扔进去。扔掉之后,
那天你会直接“跳过”,没有任何知觉。而被丢弃的“日子”会变成一种叫“时粒”的东西,
可以被别人捡走。捡到的人,可以增加自己的寿命。就这么简单。你扔掉的烂日子,
我捡来活。林越干了三年,
烂日子大全》——偏头痛、牙痛、失眠夜、堵车日、被老板骂的八小时、老婆翻旧账的晚餐。
全是别人不要的垃圾,他一颗一颗捡起来,塞进自己的身体里,活到了现在。
二十七岁的身体,六十岁的灵魂。桶底的蓝光突然变成了暖黄色。“有货!
”老黑猛地站起来,但腿蹲麻了,踉跄了一下。林越比他快了半秒。
三年训练让他的身体比大脑反应更快,腰一挺,腿一蹬,手已经伸进了桶底。
指尖触到一片冰凉的、像薄冰一样的东西。它顺着皮肤融进去,
时一行信息在视网膜上炸开:【2031年12月1日·周三·赵正坤·全天】林越愣住了。
不是因为“周三”。是因为那个名字——赵正坤。这个名字今天刷爆了全网。赵正坤,
千亿资本大佬,今天下午三点十二分,从自己公司的顶楼跳了下去。全网都在讨论他的死因,
有人说破产,有人说抑郁,有人说被做局。但没有人知道的是——赵正坤死之前,
把自己的最后一天,扔进了命桶。而林越,捡到了。“什么东西?”老黑凑过来,
烟头差点烫到林越的脸。林越没有回答。因为那颗时粒正在他的体内疯狂震动,
像一颗心脏在跳动。这不是普通的时粒——它带着一种灼热的、几乎要烧穿血管的温度。
然后他听到了一个声音。不是从外面传来的,是从身体内部传来的。是赵正坤的声音,
苍老的、沙哑的,像是从很深很深的地方打捞上来的:“找到他。杀了他。你会知道是谁。
”声音消失了。时粒安静下来,像一颗被驯服的野兽,安安静静地躺在林越的血管里。
老黑还在追问:“到底什么货?度假日?约会夜?”林越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
他看了一眼桶底——蓝光已经灭了,恢复正常。整个交易不过三秒钟,
没有人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没什么。”林越说,“周一早高峰。”“切。
”老黑一脸嫌弃,“白激动了。”林越转身走了。他走得很快,快到几乎是小跑。
不是因为冷,是因为他手里的拳头在发抖。赵正坤让他杀一个人。
而他甚至不知道那个人是谁。---第二章首富的秘密林越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天还没亮。
他住在城东的一个隔断间里,八平米,没有窗户,只有一张行军床和一把塑料椅子。
天花板上布满了水管,整夜嗡嗡响,像一具巨大的身体在呼吸。他关上门,坐在床上,
闭上眼睛,再次进入那颗时粒。这一次,他看到了画面。他不是赵正坤。
他是借住在赵正坤的身体里,用赵正坤的眼睛看世界,用赵正坤的心感受一切。
赵正坤站在一间巨大的办公室里。落地窗外是城市的天际线,写字楼像一根根竖起来的骨头,
玻璃幕墙上反射着灰白色的天光。他面前站着一个人。那个人穿着黑色西装,戴着白色手套,
手里拿着一个文件袋。他的脸看不清——时粒的隐私保护机制会自动模糊陌生人的面部信息。
但林越能感觉到他的气场,冷,硬,像一把没出鞘的刀。“赵总,东西带来了。
”赵正坤接过文件袋,没有打开,只是捏了捏厚度。“他在哪里?”“地下一层。三号仓库。
”赵正坤点了点头。他的动作很慢,像一个已经做了决定、不再犹豫的人。“我死了之后,
”赵正坤说,“把这个交给林越。”林越。林越猛地睁开眼睛。赵正坤提到了他的名字。
不是同名同姓,不是巧合——就是林越,
这个住在隔断间里、欠了两个月房租、银行卡只剩八十三块钱的捡命人。赵正坤知道他。
林越的手开始发抖。不是因为害怕,
是因为一种说不清的感觉——像是一颗石子被扔进了深潭,涟漪一圈一圈扩散,
但他看不到底。他重新闭上眼睛,继续进入时粒。画面变了。
赵正坤站在地下一层的三号仓库前。仓库的门是铁制的,上面有一把密码锁。
他输入了六位密码——林越记住了:041712。门开了。仓库里没有灯,
只有从门缝里漏进来的光。林越的眼睛适应了几秒钟,然后他看到了——一个人。不,
不是人。是一具被绑在椅子上的身体。那个人低着头,头发遮住了脸,双手被反绑在椅背后,
脚踝被胶带缠了十几圈。衣服上有暗红色的痕迹,像是干涸的血。赵正坤走到那个人面前,
蹲下来,伸手抬起他的下巴。林越看到了那张脸。这一次,隐私保护没有生效。
因为这个人已经死了——时粒的隐私保护只针对活人。林越的血液凝固了。
因为他认识这张脸。这个人叫孙建民。三年前,
孙建民是林越的师傅——第一个教他捡命的人。两年前,孙建民失踪了,
所有人都说他跑路了,欠了一**债。他死在这里。死在CBD地下一层的三号仓库里。
死了至少两年。赵正坤站起来,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电话接通了。
“我看到他了。”赵正坤说,声音平静得像在说今天的天气,“你们要的东西,在他身上。
但我不打算给你们。”电话那头说了什么。赵正坤听了几秒钟,然后笑了。
那个笑容让林越的脊背发凉。那不是将死之人的笑,
那是已经死了的人才会有的笑——空荡荡的,什么都不在乎的,像一面被打碎的镜子。
“你们杀不了我。”赵正坤说,“因为我已经死了。今天的我,是一颗时粒。”他挂了电话,
把手机扔在地上。然后他走向窗户。林越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全网都知道——赵正坤从顶楼跳了下去。但林越不知道的是,赵正坤在跳下去之前,
说了一句没有出现在任何新闻报道里的话。他转过身,看着仓库的方向,看着孙建民的尸体,
然后说:“林越,对不起。”林越猛地睁开眼睛。他满头大汗,后背的衣服湿透了,
贴在皮肤上,冷得他打了一个哆嗦。赵正坤认识他。赵正坤杀了他师傅。
赵正坤跟他说对不起。而赵正坤临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找到他,杀了他。
林越坐在黑暗的隔断间里,听着头顶水管嗡嗡响,心跳快得像要炸开。他的手机突然响了。
一个陌生号码。凌晨四点四十三分。林越犹豫了三秒钟,接通了。
电话那头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年轻,冷静,带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从容:“林越,
你捡到了赵正坤的时粒。”不是疑问句,是陈述句。“你是谁?”“你师傅孙建民临死前,
留了一样东西。赵正坤把它藏在了某个地方。现在,全城的人都在找你。
”林越的手指握紧了手机:“你到底是谁?”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钟。“我是你师傅的女儿。
我叫孙淼。”“我爸死之前,让我告诉你一句话。”“什么话?
”“‘不要相信任何人的日子。包括你自己的。’”电话挂了。林越盯着手机屏幕,
通话记录里那个陌生号码消失了。不是没存——是彻底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打进来过。
窗外,天还没亮。但这个城市已经醒了。无数双眼睛,正在黑暗中,
寻找一个叫林越的捡命人。---第三章谁在猎杀我?林越没有回翡翠湾。
这是他三年来第一次旷工。早上六点,老黑连发十七条语音,
从“**去哪了”骂到“那颗周一早高峰是不是有问题你私吞了”。林越一条都没回。
他把手机调成飞行模式,用床单把隔断间的门缝塞住,然后坐在行军床上,
把所有信息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第一,赵正坤临死前把最后一天扔进了命桶。
那颗时粒里藏了一个秘密——关于他师傅孙建民的死,关于某个“东西”,
关于一个他要杀的人。第二,赵正坤死前在仓库里打电话,说“你们要的东西,在他身上”。
“他”是孙建民。孙建民身上有某样东西,被赵正坤藏起来了。第三,
孙淼说全城的人都在找林越。
着那颗时粒的定向投放——赵正坤指定了林越是唯一能捡到它的人——已经被某些人知道了。
第四,也是最关键的:赵正坤临死前说的“找到他,杀了他”,那个人是谁?不是孙建民,
孙建民已经死了两年。是另一个人。是害死孙建民、逼死赵正坤的那个人。
林越揉了揉太阳穴。信息太多了,多到他的脑子像一台过载的电脑,风扇狂转,机身发烫。
他需要更多信息。而唯一能给他信息的人,是孙淼。但孙淼的号码消失了。
林越盯着手机屏幕,忽然想到一件事——孙淼说“不要相信任何人的日子”。
她用的是“日子”,不是“时粒”,不是“命”,是“日子”。这是捡命人的黑话。
普通人不会这么说。孙淼也是捡命人。林越猛地站起来。他知道怎么找到她了。
捡命人有个地下论坛,叫“拾荒者”。服务器在暗网上,用特殊的浏览器才能访问。
论坛上没有人用真名,都是代号。林越的代号叫“野狗”。
他打开笔记本电脑——三年前的旧款,屏幕有一条裂痕,键盘上的A键掉了,
他用圆珠笔芯代替。连上VPN,打开Tor浏览器,输入一串他背了三年但很少用的网址。
拾荒者论坛。首页置顶的帖子,
发布时间是今天凌晨四点四十一分——就在孙淼挂电话前两分钟。标题只有四个字:【野狗,
回话】发帖人的ID叫“寒潮”。林越点进去。帖子内容是一片空白,只有一张图片。
他加载了三十秒,图片慢慢显示出来——是一张手写的纸条。字迹歪歪扭扭,
像是一个快要死的人写的:“林越,密码041712。东西在你知道的地方。
——孙建民”林越的呼吸停了一秒。041712。赵正坤在仓库门上输入的密码。
那不是我师傅的生日,也不是任何纪念日。那是什么?他盯着那六个数字,脑子里飞速运转。
041712。04年17月12日?没有17月。04年1月7日12点?不成立。
除非——是坐标。北纬04度17分12秒?但那个纬度在赤道上,是大海。或者是代码。
04-17-12。四楼,十七号房间,十二号柜子?林越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
他知道那个地方。三年前,孙建民带他去过一个地方。在城西的一个废弃仓库里,
孙建民说那是他的“安全屋”。林越去过一次,之后再也没有去过。
但他记得那个仓库的位置——城西,老钢厂,四号楼,十七号房间。但十二号柜子是什么?
林越来不及多想。因为拾荒者论坛的首页突然弹出了一条新帖子,
发帖人是一个他没有见过的ID,叫“清道夫”。帖子只有一句话:“野狗在城东。
离他最近的人,悬赏一百颗黄金时粒。”黄金时粒——最好的日子。
度假日、约会夜、结婚纪念日。一颗能卖五万块,一百颗就是五百万。林越的隔断间在城东。
他们找到他了。楼下传来脚步声。不是一个人的脚步声,是很多人。
密集的、沉重的、踩在水泥楼梯上的脚步声。至少有七八个人。林越合上笔记本电脑,
塞进背包,从行军床底下抽出一根铁管——那是他三年前从工地上捡的,
一直放在床底下当防身工具。门缝里塞着的床单被什么东西从外面捅了一下。“野狗,
我们知道你在里面。”一个男人的声音,粗哑,带着笑意,“你自己出来,我们不要你的命。
我们只要那颗时粒。”林越没说话。他把背包背好,铁管握在手里,看了一眼窗户。
窗户是封死的。这是隔断间,没有逃生通道。但天花板上有通风管道。那条管道他修过三次,
因为总有老鼠从里面跑出来。他知道那条管道通向哪里——走廊尽头的公共卫生间,
通风口刚好够一个人爬过去。林越踩着行军床,伸手推开了通风管道的挡板。
一股灰扑面而来,他忍住咳嗽,把背包先塞进去,然后双手撑住管道边缘,把自己拉了上去。
膝盖磕在铁皮上,闷响一声。楼下的人听到了。“他要跑!砸门!”砰。门被踹了一脚。
门框上的木头裂了。林越在通风管道里拼命往前爬。管道很窄,他的肩膀蹭着两边的铁皮,
发出刺耳的摩擦声。灰钻进他的鼻子和眼睛,他睁不开眼,只能凭感觉往前挪。砰。
又是一脚。然后是木头碎裂的声音。门被踹开了。“通风管道!追!”林越加快了速度。
他的膝盖和手肘磨破了,铁皮上留下了一道一道的血痕。但他感觉不到疼。
他只听到自己的心跳和身后传来的声音——有人也爬进了通风管道,不止一个。
他爬到了分岔口。左边通向公共卫生间,右边通向另一排隔断间。林越选择了左边。
三秒钟后,他撞开了公共卫生间的通风口挡板,整个人从天花板上摔了下来,砸在洗手台上。
洗手台的陶瓷碎了,碎片扎进他的手掌,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他没时间管伤口。爬起来,
推开卫生间的门,冲进走廊。走廊里有一个人。一个穿黑色卫衣的男人,帽子压得很低,
手里拿着一把匕首。他看到林越,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野狗,真巧。”林越不认识他。
但他认识那把匕首——刀柄上刻着一个骷髅头,那是“清道夫”的标志。清道夫不是一个人,
是一个组织。专门猎杀捡命人,抢夺值钱的时粒。黑卫衣男人朝林越走过来,
匕首在手里转了一个花。“那颗时粒,你交出来,我放你走。你不交,我把你切开,自己找。
”林越握紧了手里的铁管。他的手掌在流血,铁管上沾满了血,滑得几乎握不住。
但他没有松手。黑卫衣男人冲过来了。匕首刺向林越的胸口。林越侧身躲开,
铁管抡起来砸在他的手腕上。咔嚓一声——骨裂的声音。匕首掉在地上,男人惨叫了一声,
捂着手腕后退了两步。林越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铁管砸在他的膝盖上,他跪了下去。
再砸在他的肩膀上,他趴在了地上。三秒钟。解决了。林越弯腰捡起那把匕首,塞进背包。
然后他听到身后传来声音——通风管道里的人爬出来了,不止一个,至少三个。他没有回头。
他跑了。冲下楼梯,冲出单元门,冲进凌晨的街道。路灯还没灭,
橘黄色的光照在空荡荡的马路上,像一条没有尽头的跑道。身后传来追赶的脚步声和叫骂声。
林越拐进一条小巷,翻过一道围墙,跳进一个废弃的停车场。他蹲在一辆报废的面包车后面,
大口大口地喘气。手掌上的血滴在地上,一滴,两滴,三滴。脚步声从围墙外面过去了,
越来越远。林越闭上眼睛,靠在面包车的轮胎上。心跳慢慢降下来,
但脑子里那根弦还绷得死紧。他需要去城西。需要去那个废弃仓库。
需要找到师傅说的“东西”。然后他需要搞清楚一件事——赵正坤让他杀的那个人,
到底是谁。手机震动了。飞行模式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关掉了,屏幕上弹出一条新消息。
发件人:寒潮。内容只有一行字:“野狗,别去城西。他们在等你。”林越盯着这行字,
手指悬在屏幕上方。然后他打了四个字:“我知道。”他把手机塞进口袋,站起来,
朝着城西的方向走去。天快亮了。-—-第四章安全屋林越在废弃停车场蹲了十分钟,
确认没有人追来之后,才从面包车后面站起来。手掌上的伤口已经不流血了,但疼得厉害。
他从背包里翻出一件旧T恤,撕成布条,胡乱缠了几圈。包扎的手法很粗糙,
是跟老黑学的——捡命人常年在垃圾桶旁边蹲着,被玻璃碴子划伤是家常便饭。天已经亮了。
灰白色的光从楼缝里漏下来,照在废弃停车场的荒草上。远处传来早高峰的车流声,
整个城市正在醒来。林越打开手机,重新进入拾荒者论坛。
“寒潮”发来的那条消息还挂在对话框里:“野狗,别去城西。他们在等你。
”林越盯着这行字看了几秒钟,然后点开了“寒潮”的个人主页。注册时间:三年前。
发帖记录:只有一条,就是今天凌晨那条带图片的帖子。没有头像,没有签名,
没有任何个人信息。一个三年前注册的账号,只发过一次帖,就是为了联系他。
这要么是孙淼本人,要么是更可怕的东西——一个比他师傅更早就布下的局。
林越退出了论坛,打开地图。城西老钢厂的位置离他现在的地方大概十二公里,
坐地铁要四十分钟,打车要二十分钟。但他不能打车,不能坐地铁,
不能出现在任何有监控的地方。他选择了一个最笨的办法——共享单车。凌晨六点十五分,
林越骑着一辆蓝色的共享单车,从城东向城西出发。风吹在他脸上,冷的。
手掌上的伤口被风吹得发麻,但不疼了。他骑得很快,
快到自己都觉得自己疯了——一个被全城猎杀的人,大白天地骑着单车横穿城市。但有时候,
最笨的办法就是最好的办法。没有人会想到一个被悬赏五百万的人在骑共享单车。
四十分钟后,他到了城西。老钢厂是九十年代的工业遗址,早就废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