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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许顾霆琛白若溪是哪部小说的主角 替身女配她转正了全文无弹窗

热门好书《替身女配她转正了》是来自王尾生最新创作的言情的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沈清许顾霆琛白若溪,小说文笔超赞,没有纠缠不清的情感纠结。本书共计26408字,替身女配她转正了精选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8-12 11:35:26。在本网【ks.ayshl.com】上目前已完结。小说详情介绍:陈秘书带她参观了整栋别墅,告诉她哪些房间能进,哪些不能进。主卧不能进,那是顾总的私人空间。书房不能进,那是顾总办公的地方。其他的,随意。陈秘书走的时候,回头看了她一眼,目光里有种说不清的东西,像是怜悯,又像是提醒。他说:“沈小姐,顾总这个人,话不多。他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不要问为什么。”沈清许点...

沈清许顾霆琛白若溪是哪部小说的主角 替身女配她转正了全文无弹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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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身女配她转正了》免费试读 替身女配她转正了精选章节

楔子:合同到期三年。一千零九十五天。她的替身合同到期了。

沈清许把那张薄薄的合同从抽屉里拿出来,手指轻轻摩挲过纸面上已经有些模糊的字迹。

三年的时光,让这张纸泛了黄,边角微微卷起。她记得签下它那天,窗外下着雨,

顾霆琛的助理陈秘书撑着黑色的伞站在门口,西装上沾着细密的水珠。

陈秘书说话的语气很公式化,像在宣读一份普通的商业合同,每一条都念得清晰而冷靜。

她坐在别墅客厅的真皮沙发上,手里握着那支价值不菲的钢笔,

心里想的却是弟弟下学期的学费还差八千块。现在,她把那份合同放在茶几上,

连同别墅的钥匙、车钥匙、副卡,整整齐齐地码成一排。钥匙扣上挂着一只小小的银色兔子,

是她去年生日时自己买的,没有用他的钱。她把那只兔子取下来,装进口袋里。这是她的,

她要带走。她最后看了一眼这间住了三年的卧室——淡灰色的墙,白色的窗帘,

床头柜上那盏琥珀色的台灯。三年前搬进来的时候,这间卧室里什么都没有,

只有一张床和一个衣柜,像酒店的标准间,冷冰冰的,没有一丝人气。

是她一点点把它变成有温度的样子:床头柜上放了几本她喜欢的小说,窗台上养了一盆绿萝,

衣柜里挂满了衣服——大部分是白若溪的风格,白色、米色、浅粉色,温柔得像春天的风。

只有那盏台灯是她自己选的。她在网上挑了很久,最后选中了这盏琥珀色的,灯罩是玻璃的,

打开的时候光线暖融融的,像黄昏的日光。每天晚上,她都会开着这盏台灯看书,

看到困了才关灯睡觉。那盏灯陪了她一千多个夜晚,比任何人都久。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买的,

只有那盏台灯是她自己的。她站起身,走到窗边,拉开白色的窗帘。窗外是别墅的花园,

种满了白色的玫瑰。顾霆琛喜欢白玫瑰,或者说,白若溪喜欢白玫瑰。三年来,

园丁每周都会来修剪、浇水,让它们永远开得繁盛。沈清许不喜欢白玫瑰。

她觉得白玫瑰太安静了,太完美了,像假花。她喜欢红玫瑰,热烈的、张扬的、带刺的。

但她从来没有说出口。因为她是替身,替身不应该有自己的喜好。三年前,

她签下那份合同时,顾霆琛的助理陈秘书说:“沈**,顾总需要一个人。

你长得像他的未婚妻。不需要你做任何过分的事,只需要在他需要的时候出现,

陪他出席一些场合。住在这里,每个月有固定薪水。合同期三年。

”沈清许那时候刚大学毕业,父母欠了一**债,弟弟等着交学费,她连房租都付不起。

她租的那间地下室还有三天就到期了,房东在门上贴了催缴单,红色的字体写着“逾期不交,

强制清退”。她没有犹豫,签了。她记得那天走出顾霆琛的公司大楼时,

阳光刺得她睁不开眼。她站在台阶上,攥着那份合同,心跳得很快。

她不知道等待她的是什么,但她知道,至少弟弟能上学了,

至少父母不会被追债的人堵在门口了。这就够了。她不需要爱情,不需要浪漫,

不需要任何不切实际的东西。她只需要钱。第一天搬进来的时候,顾霆琛不在。

陈秘书带她参观了整栋别墅,告诉她哪些房间能进,哪些不能进。主卧不能进,

那是顾总的私人空间。书房不能进,那是顾总办公的地方。其他的,随意。陈秘书走的时候,

回头看了她一眼,目光里有种说不清的东西,像是怜悯,又像是提醒。他说:“沈**,

顾总这个人,话不多。他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不要问为什么。”沈清许点了点头。

她本来就不是一个多话的人。她住进了次卧,就是她待了三年的那间。那天晚上,

她把行李箱里的衣服一件件挂进衣柜,发现衣柜里已经挂满了衣服——全是新的,吊牌还在,

尺码刚好是她的号。白裙子、米色风衣、粉色毛衣、浅蓝色牛仔裤。

她拿起一件白裙子看了看,标签上的价格让她倒吸了一口凉气。

她从来没有穿过这么贵的衣服。大学四年,她穿的都是地摊货,一件羽绒服穿三个冬天,

袖口磨破了也不舍得扔。她小心翼翼地把裙子挂回去,生怕弄皱了。那天晚上,

顾霆琛回来了。她听到楼下有车的声音,低沉有力的引擎声,然后是一声沉闷的车门关闭声,

然后是门开的声音,然后是脚步声。脚步声很重,一步一步地上了楼,

每一步都像是踩在她心口上。她站在次卧门口,心跳得很快,手心出了汗。

她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只在杂志上见过。杂志上的他穿着黑色西装,面无表情,像一尊雕塑。

杂志上说他是京城最年轻的商业帝国掌舵人,身家千亿,手段狠辣,从不接受采访,

也从不在公开场合笑。她当时想,这样的人,应该很难相处吧。脚步声在她门口停住了。

她抬起头,看到了顾霆琛。他比她想象的要高,比杂志上要瘦,比照片里要冷。

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衬衫,领口解开了两颗扣子,露出一截锁骨。他的头发有些凌乱,

像是刚从某个重要的会议上抽身出来。他的眼睛是深灰色的,像冬天的湖水,看不到底,

看不到任何情绪。他看了她一眼,只一眼,从上到下,像在打量一件刚买回来的东西。

然后他说了一句:“早点睡。”转身走了。沈清许站在门口,愣了很久。

她本以为他会说很多话,会交代她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

会像陈秘书一样公式化地把规则一条条列清楚。但他没有。他只说了三个字,就走了。

他的声音很低,带着一种疲惫的沙哑,像是很久没有好好睡过觉。

她听到他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尽头,然后是关门声——主卧的门。然后是一片寂静。那一晚,

她失眠了。她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脑子里乱糟糟的。她在想,

顾霆琛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为什么要找一个替身?他的未婚妻为什么离开他?

他还会回来吗?她想了很多很多,但都没有答案。后来她翻了个身,看到床头柜上空空的,

连一盏台灯都没有。她决定明天去买一盏台灯,自己出钱。三年里,

他们见面的次数不超过一百次。平均下来,一个月大概见两三次,有时候更少。每次见面,

他都在忙,或者很累。他很少主动跟她说话,偶尔说了,

也只是简短的指令:“明天有个晚宴,你跟我去。”“七点出发,穿白裙子。”“别说话,

站在我身边就行。”她从不打扰他,从不多问一句,只是在他需要的时候出现,

安静地、顺从地、像一个完美的摆设。陪他出席年会、晚宴、慈善拍卖。他挽着她的手,

向所有人介绍:“这是我女朋友,沈清许。”他的手很大,指节分明,

握着她的时候力道不轻不重,刚刚好。她能感觉到他掌心的温度,干燥的、温暖的,

像冬天的暖气片。没有人知道她是一个替身。没有人知道他的真正未婚妻叫白若溪,

三年前出国留学,走之前和他分了手。他放不下她,所以找了一个长得像她的替身,

陪在他身边,假装她还在。这是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的事,但没有人说破。京城的上流社会,

谁家没有几件不能拿到台面上说的事呢?顾霆琛找一个替身,算是最无关紧要的了。

沈清许知道这一切,但她不在乎。因为她只是来打工的,不是来谈恋爱的。

她每个月按时收到薪水,数字比她想象的多得多。她把大部分钱寄回家,还了父母的债,

付了弟弟的学费,剩下的存起来。她算过,三年合同到期的时候,她能攒下一笔不小的数目,

够她在京城付一套小房子的首付。她不需要爱情,她需要安全感。而钱,是最实在的安全感。

所以她把每一次见面都当成一次工作任务。穿什么衣服,化什么妆,说什么话,

笑成什么弧度,都有标准流程。她把自己当成一个演员,演一个叫“白若溪”的角色。

演得久了,她甚至觉得自己真的成了白若溪。走在街上,

她会不自觉地去看白色的裙子;逛商场的时候,

她会下意识地拿起米色的包包;和顾霆琛一起出席晚宴时,

她会自然而然地露出温柔得体的微笑。

她忘了自己原来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想说什么、不想说什么。她变成了一个空壳,

里面住着别人。直到最后一天。她把行李收拾好了。只有一个行李箱,和来的时候一样。

三年,她没添置什么东西,因为她知道,这些都不是她的。衣服是顾霆琛买的,

包包是顾霆琛买的,化妆品是顾霆琛买的,甚至连那盆绿萝都是陈秘书让人送来的。

她唯一自己买的东西,就是那盏琥珀色的台灯。她把它从床头柜上拿下来,

用旧报纸仔细地包好,小心翼翼地放进箱子里。她怕它碎了,

因为这盏灯是她三年里唯一的、属于自己的东西。她拎着行李箱下楼,

轮子在地板上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在安静的别墅里显得格外响亮。

顾霆琛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面前放着一杯咖啡。他没有喝,只是看着那杯咖啡冒出的热气,

目光空洞,像是在想什么,又像是什么都没想。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家居服,头发没有打理,

垂在额前。他看起来比平时年轻一些,但也比平时更疲惫。眼下的青黑很深,

像是好几天没有合眼。沈清许走到茶几前,把钥匙从口袋里拿出来,一枚一枚地放在桌上。

别墅的钥匙、车库的钥匙、副卡、门禁卡,还有一张加油卡。

她不知道这张加油卡什么时候放在她钱包里的,可能是陈秘书放的,她从来没有用过。

她把它们排成一排,像士兵列队。“要走了?”顾霆琛的声音很平淡,

像在问今天天气怎么样。他没有看她,眼睛依然盯着那杯咖啡。“嗯。合同到期了。

”沈清许把最后一把钥匙放下,直起身,“这是钥匙、车钥匙、副卡。你检查一下,

看有没有遗漏。”她的声音也很平淡,像在做一个普通的工作交接。顾霆琛没有看那些东西。

他终于抬起头,看着沈清许。他的目光里有种说不清的东西,像是困惑,又像是别的什么。

他看着她的脸,看了很久,久到沈清许有些不自在了。她下意识地想避开他的目光,

但还是忍住了。她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了,最后一次站在他面前,

最后一次扮演一个冷静从容的人。“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他问。沈清许愣了一下。

她没想到他会问这个。三年里,他从来没有问过她想要什么。他只会给她什么。她想了想,

摇了摇头。“没有。你给的,我都还了。我自己买的,我带走。”“那盏台灯?

”沈清许又愣了一下。她没想到他会注意到那盏台灯。三年里,他进过她的卧室不超过十次,

每次都是站在门口,从来没有走进来过。她以为他从来没有认真看过那个房间里的任何东西。

“那是我自己买的。我带走。”“嗯。”沉默。

客厅里只有咖啡杯里冒出的热气缓缓上升的声音,还有窗外花园里风吹过白玫瑰的沙沙声。

沈清许拎起行李箱的拉杆,走向门口。她穿着自己买的黑色帆布鞋,踩在大理石地板上,

发出轻轻的嗒嗒声。她的手碰到门把手的时候,金属的凉意从指尖传遍全身。

她深吸了一口气,准备拉开门。身后传来顾霆琛的声音。“沈清许。”她转过身。“嗯?

”顾霆琛看着她,嘴唇动了动,像是在犹豫该不该说。

最后他说:“你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沈清许想了想。三年了,

她一直在他面前扮演一个乖巧的、听话的、没有自己想法的人。她从来不说自己想说的话,

因为她的话不重要。但现在,合同到期了,她不需要再扮演任何人了。她可以说了。

她看着顾霆琛,一字一句地说:“顾霆琛,白若溪不会回来了。你等了她三年,

她不会回来了。”顾霆琛的脸色变了。不是愤怒,是一种被戳中痛处的苍白。

他的手指微微颤抖了一下,然后握紧了沙发扶手,指节泛白。他的嘴唇抿成一条线,

下颚的肌肉微微抽动。沈清许没有再说什么。她拉开门,走了出去。门关上的时候,

她听到身后有什么东西碎了。不是玻璃,是咖啡杯。瓷器碎裂的声音尖锐而短促,

像一声叹息,被门板隔断了。她没有回头。第一章离开沈清许在城中村租了一间小房子。

说是城中村,其实是京城三环外一片快要拆迁的老居民区。楼房不高,六七层的样子,

外墙刷着褪色的黄色涂料,有些地方已经剥落了,露出灰色的水泥。楼道里没有灯,

晚上上楼要摸黑。楼梯扶手是铁的,生了锈,摸上去一手红褐色的铁锈。她租的房子在六楼,

顶楼,没有电梯。搬进去那天,她拎着行李箱爬了六层楼,累得气喘吁吁,

额头上的汗珠顺着脸颊往下淌。月租一千五,押一付三。房东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姐,

烫着卷发,穿着花睡衣,说话嗓门很大。“姑娘,我跟你说,这房子虽然旧了点,但便宜啊!

这附近你再找不出第二家一千五的。而且安全,楼下有铁门,楼道里有监控——哦,

监控坏了,但铁门是好的。你一个人住,晚上早点回来,没事的。”沈清许交了钱,

拿了钥匙,道了谢。房东大姐临走的时候回头看了她一眼,说:“姑娘,你长得挺好看的,

怎么不住好一点的地方?”沈清许笑了笑,没说话。房子不大,二十来平,一张床,

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衣柜。床是木板床,上面铺了一层薄薄的床垫,坐上去硬邦邦的,

能感觉到里面的弹簧。桌子是折叠桌,白色的桌面已经泛黄,边角有些卷边。椅子是塑料的,

绿色的,靠背上裂了一道缝。衣柜是那种简易布衣柜,拉链坏了,关不严实,

里面的衣服露出一个角。没有厨房,没有阳台,没有阳光。窗户朝北,对面是一堵墙,

两栋楼之间的距离不到两米。白天也要开灯,不然屋里黑得像地下室。她不在乎。

她住过比这更差的地方。大学的时候,她住过地下室,一个月三百块,没有窗户,没有网络,

没有热水。冬天冷得像冰窖,夏天潮得像蒸笼。墙上长霉斑,地上爬蟑螂。

至少这间房有窗户,虽然窗外只有一堵墙;至少这间房有暖气,

虽然暖气片只有冬天才热;至少这间房是干净的,没有霉味,没有蟑螂。她把行李箱打开,

把衣服一件件挂进布衣柜。三年里顾霆琛给她买的那些衣服,她一件都没有带走。

她只带了自己来的时候带来的那些——几件T恤,两条牛仔裤,一件卫衣,一件羽绒服。

这些衣服都是大学时候买的,洗得发白了,有些地方起了球,但还能穿。

她把那盏琥珀色的台灯从箱子里拿出来,放在桌子上,插上电,打开。

暖黄色的光照亮了小小的房间,像一个微型的太阳。她看着那盏灯,

忽然觉得这里没有那么冷了。她找了一份工作,在一家小广告公司做文案策划。

公司在大望路的一栋写字楼里,占了半层,总共二十来个人。老板姓王,四十多岁,戴眼镜,

说话文绉绉的,像个大学教授。面试的时候,王老板看了她的简历,

说:“你大学学的是中文,写过什么东西吗?”沈清许从包里拿出几篇她自己写的文案,

递过去。王老板看了,点了点头,说:“文笔不错。明天来上班吧。月薪六千,

试用期三个月。”沈清许说:“好。”月薪六千。扣掉社保公积金,到手五千出头。

房租一千五,吃饭一千,交通两百,给弟弟寄一千五,剩下不到一千块钱。够用了。

她不需要再当替身了。她可以当自己了。但她发现自己不会当自己。三年了,

她一直在演白若溪。

穿白若溪喜欢的颜色——白色、米色、浅粉色;化白若溪喜欢的妆——淡妆,裸色口红,

溪会说的话——“好的”“没关系”“你辛苦了”;笑白若溪会笑的样子——嘴角微微上扬,

温柔得像三月的春风。她把自己活成了另一个人,活得太久了,久到她忘了自己是什么样子。

上班第一天,她站在衣柜前,看着里面挂着的那些旧衣服,犹豫了很久。她不知道该穿什么。

如果是以前,她不用想,直接拿白裙子。但现在没有白裙子了,

只有这些她自己买的、很久没有穿过的衣服。她拿出一件黑色T恤,一条蓝色牛仔裤,穿上,

站在镜子前。镜子里的她看起来很陌生。黑色T恤让她显得更瘦了,锁骨突出,肩膀单薄。

她的头发以前总是披着,因为白若溪喜欢披头发。现在她扎了一个马尾,露出整张脸。

她的脸很小,下巴尖尖的,眼睛很大,眼角微微上挑。没有化妆,皮肤白得有些苍白,

嘴唇没有血色。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这个人不像沈清许,也不像白若溪,

而是一个她完全不认识的人。她化了一个妆。不是淡妆,是浓妆。

她用深色的眼线笔勾勒出眼尾,画了一个微微上挑的眼线;她涂了深红色的口红,

是那种像酒一样的颜色;她打了阴影和高光,让五官更加立体。化完之后,她看着镜子,

愣住了。这个人是她吗?她不记得自己化过这样的妆。大学的时候她没钱买化妆品,

素面朝天了四年。后来当了替身,只化淡妆。她从来没有化过浓妆。

但她喜欢镜子里的这个人。这个人看起来很有力量,很有攻击性,

不像以前那个温柔的、顺从的、没有脾气的沈清许。

这个人不会对任何人说“好的”“没关系”“你辛苦了”。

这个人会说“不行”“我不要”“你闭嘴”。她出门了。走在街上,

她能感觉到路人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她不习惯被人注视,但也没有觉得不舒服。

她穿着黑色T恤、蓝色牛仔裤、黑色帆布鞋,背着双肩包,像个普通的大学生。

但她的妆容让她看起来不像大学生,而像一个不好惹的女人。她喜欢这种感觉。到了公司,

同事们都到了。二十来个人的小公司,座位挨得很近,能听到隔壁桌敲键盘的声音。

一个染着粉色头发的女孩主动跟她打招呼:“你好!新来的吧?我叫林小禾,坐你旁边。

”沈清许笑了笑,说:“你好,我叫沈清许。”林小禾上下打量了她一眼,

吹了声口哨:“哇,你这个妆好酷啊!用的什么口红?颜色好好看。”沈清许说:“不知道,

随便买的。”她确实不知道是什么牌子,那支口红是她搬出别墅之前路过一个路边摊买的,

十五块钱,包装很简陋,但颜色很好看。工作内容很简单,就是给客户写广告文案。

客户是卖奶茶的、卖衣服的、卖护肤品的,什么都有。沈清许写得很快,

因为她以前虽然没写过广告文案,但她写过很多别的东西。大学的时候,她在网上写过小说,

给公众号投过稿,帮别人写过论文。她什么都能写,而且写得不错。王老板看了她写的文案,

说:“不错不错,有灵气。”沈清许说:“谢谢。”上班第三天,林小禾凑过来,

神秘兮兮地说:“清许,你有没有觉得你跟我们不太一样?

”沈清许正在写一个奶茶店的广告语,头都没抬:“哪里不一样?”林小禾说:“你的气质。

你看起来不像刚毕业的大学生,像……像那种见过大世面的人。

你是不是以前在什么大公司待过?”沈清许的手指在键盘上顿了一下,然后继续打字。

“没有。”她说,“我以前没上过班。”这是实话。她没上过班,她只当过替身。

上班第一周,沈清许发现自己养成了一个奇怪的习惯。每次写文案的时候,

她都会下意识地写得很温柔、很委婉、很客气。比如写奶茶广告,她会写“一杯温柔的奶茶,

陪你度过漫长的午后”。林小禾看了说:“写得挺好的,但有点……太温柔了?

我们的客户是年轻人,他们喜欢直接一点、酷一点的东西。”沈清许看着那句话,

忽然意识到,这是白若溪的语气。白若溪说话就是这个样子,温柔的、委婉的、客气的。

她已经习惯了用白若溪的方式表达,连写字都不例外。她把那句话删了,

重新写了一句:“不甜不要钱。甜到你想哭。”林小禾看了,拍手叫好:“对!

就是这个感觉!”沈清许看着屏幕上那行字,笑了。这是她自己的语气。

直接的、干脆的、有点野蛮的。她喜欢这样的自己。上班第二周,

她收到了弟弟沈清远的电话。弟弟在老家读高三,今年六月就要高考了。电话那头,

弟弟的声音很兴奋:“姐!我模拟考考了全班第三!老师说我有希望考上重点大学!

”沈清许听了,鼻子一酸,眼眶红了。“好,好,你好好考,姐等你考上大学。

”弟弟说:“姐,你一个人在京城还好吗?有没有人欺负你?

”沈清许笑了:“谁能欺负你姐?你姐是那么好欺负的人吗?”弟弟也笑了:“也是。

我姐最厉害了。”挂了电话,沈清许坐在出租屋的床上,看着那盏琥珀色的台灯,

发了很久的呆。她想,她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三年的替身生活,三年的委屈、压抑、忍耐,

都是值得的。因为弟弟可以上学了,因为父母的债还清了,因为她靠自己撑起了一个家。

她不需要任何人的施舍,她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她靠自己活了下来。她开始试着做自己。

穿自己喜欢的衣服——不是白色,是黑色。化自己喜欢的妆——不是淡妆,是浓妆。

说自己想说的话——不是温柔,是直接。笑自己想笑的样子——不是微笑,是大笑。

她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几点睡就几点睡,想不理谁就不理谁。

她像一只被关了三年终于出笼的鸟,翅膀还有些僵硬,但她已经在飞了。同事说她变了。

林小禾说:“清许,你刚来的时候我觉得你挺高冷的,不爱说话,不爱笑。

现在我觉得你挺逗的,你笑起来声音好大。”沈清许说:“我没变。我只是不演了。

”林小禾没听懂,眨了眨眼:“演?演什么?”沈清许笑了笑,没解释。有些事,

不需要解释。第二章热搜沈清许离开后的第三个月,顾霆琛上了热搜。那天是周四,

沈清许正在公司写一个洗发水的广告文案。办公室里很安静,只有键盘声和空调嗡嗡的声音。

林小禾突然尖叫了一声,整个办公室的人都吓了一跳。

王老板从办公室里探出头来:“怎么了?怎么了?”林小禾举着手机,

眼睛瞪得溜圆:“你们看!快看热搜!顾霆琛!顾霆琛上热搜了!

”沈清许的手指僵在键盘上。顾霆琛。这个名字她已经三个月没有听到过了。

她以为自己已经忘了,但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心跳还是漏了一拍。她低下头,继续打字,

假装没有听到。林小禾已经开始念了:“‘顾霆琛LED屏寻人’——我的天,

你们知道顾霆琛吧?就是那个顾氏集团的总裁,京城最有钱的那个!

他在他们公司大楼的LED屏上挂了一行字,挂了好几天了!你们看,我截图了!

”她把手机举到大家面前。屏幕上是一张照片,

拍的是京城最繁华的那条街上的一栋摩天大楼,整栋楼的LED外墙上只有一行字,

白底黑字,巨大无比,隔着几条街都能看到:“沈清许,回来加班。”全网炸了。

沈清许是谁?顾霆琛的女朋友?前女友?员工?没有人知道。但所有人都看到了那行字。

它挂了三天,每天晚上亮着,像一座灯塔,照着京城几十平方公里的夜空。

三天后换了另一行字:“沈清许,合同续约,条件你定。”又挂了三天。

全网都在猜沈清许是谁,有人说是顾霆琛的秘书,有人说是他包养的情人,

有人说是他失踪的前女友。各种猜测满天飞,微博话题阅读量破了十亿。又过了三天,

LED屏上的字又换了:“沈清许,我错了。”这三个字像一颗炸弹,

把整个互联网炸得地动山摇。顾霆琛是什么人?京城商业帝国掌舵人,从不低头,从不认错,

从不示弱。他在商场上杀伐果断,对手闻风丧胆,连**官员都要给他三分面子。这样的人,

在全世界面前说“我错了”?这比太阳从西边出来还不可思议。

沈清许是在公司的茶水间看到这条新闻的。她端着水杯,站在角落里,

听到隔壁部门的几个女生在热烈讨论。一个说:“你们说这个沈清许到底是谁啊?

能让顾霆琛这么卑微,肯定是个大美女!”另一个说:“说不定是他老婆,两个人吵架了,

老婆离家出走了,他在找她。”第三个说:“怎么可能?顾霆琛什么时候结婚了?

连女朋友都没有公布过。我觉得应该是他的员工,什么核心技术人才,

走了公司要完蛋的那种。”第一个又说:“那也不至于说‘我错了’吧?

对员工说‘我错了’?顾霆琛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亲民了?”沈清许端着水杯,没有说话。

她看着手机屏幕上那行字——“沈清许,我错了。”她的手指收紧了,水杯差点滑落。

她没想到顾霆琛会这样做。他是一个从不低头的人。他不会说“我错了”,不会说“回来”,

不会说“条件你定”。他只会命令,只会要求,只会冷着脸说“你去做”。但现在,

他把自己的骄傲撕碎了,扔在那块LED屏上,让全世界都看到。

她不知道该感动还是该害怕。她回到座位上,打开微博,搜了“顾霆琛”三个字。热搜第一,

后面跟着一个“爆”字。她点进去,看到那条置顶微博是一个娱乐博主发的:“独家爆料!

据知情人士透露,顾霆琛找的‘沈清许’并非员工,而是他的前女友!两人曾同居三年,

三个月前分手。顾霆琛一直在等她回来。知情人称,顾霆琛已经换了至少十个电话号码,

因为之前的号沈清许不接。他还亲自去过沈清许的老家找人,

但沈清许的父母说不知道女儿在哪。这是真的急了!”评论已经超过十万条。

热评第一:“天哪,这是什么神仙爱情?霸总追妻火葬场啊!”热评第二:“沈清许你出来!

你倒是看看他啊!他都快疯了!”热评第三:“只有我一个人觉得恐怖吗?

这种人控制欲太强了,细思极恐。”沈清许把手机扣在桌上,闭上了眼睛。她脑子里很乱,

像有一百个人同时在说话。她想起三年前第一次见到顾霆琛的那个晚上,他站在她门口,

说了一句“早点睡”,转身走了。她想起这三年来每一次陪他出席晚宴,他挽着她的手,

跟别人说“这是我女朋友”,声音平静得像在背课文。她想起最后一个晚上,

她说了那句话之后,身后传来的咖啡杯碎裂的声音。她以为他会恨她。她以为他会忘了她。

她以为他会去找白若溪。但她没想到他会这样做。她不知道该怎么办。那天晚上,她失眠了。

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脑子里全是顾霆琛的脸。

她想起他站在LED屏前的样子——虽然她没看到,但她可以想象。他一定穿着黑色的大衣,

站在大楼下面,仰头看着那行字,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身边的人一定都吓坏了,

没有人敢跟他说话,没有人敢问他为什么。他一定在那里站了很久,久到腿都麻了,

久到天都亮了。然后他走进大楼,回到办公室,继续工作,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沈清许把脸埋进枕头里,闷闷地喊了一声:“顾霆琛,你到底想干什么?”没有人回答她。

窗外只有远处偶尔传来的汽车声,和楼下野猫的叫声。第三章电话第二天晚上,

沈清许的手机响了。她刚洗完澡,头发还是湿的,裹着毛巾坐在床上,

正在翻一本广告文案的书。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串陌生号码,归属地是京城。她没有接。

她已经习惯了不接陌生号码,因为最近太多记者和好事者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了她的号码,

一天能打十几个电话来问“你是不是顾霆琛找的那个沈清许”。她一律不接,不回复,

不理会。电话响了十几声,断了。过了几秒,又响了。同一个号码。她又没接。又断了。

第三次响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电话那头是沉默,很长的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