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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个赘婿配种生娃,他竟是定北王世子》免费试读 捡个赘婿配种生娃,他竟是定北王世子精选章节
为了在村口张大娘面前争一口气,我把山上捡来的落魄病秧子强行绑回家,
当了我的挂名赘婿。村里人都笑他肩不能扛手不能提,除了生得好看一无是处。我不在乎。
反正我只图借他的好皮相配个种,等我怀上了就扔下休书,
拿着攒好的银钱进城去开我的大酒楼。然而,就在我终于成功霸王硬上弓后,
他却在一个雨夜不辞而别。直到我如愿在京城开出了最大的酒楼,正摸着微微凸起的肚子,
坐在柜台后算账时。门外突然铁骑铮铮,整条朱雀大街被刀光剑影死死封锁。
那个向来被我当牛做马使唤、连劈柴都能磨出血泡的怯弱男人,此刻却一身蟒袍,踏过门槛。
他反锁房门,将我逼至墙角,修长的手指狠狠捏住我的下巴,
眼神是从未有过的阴鸷危险:“吃干抹净就想跑?阿巧,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买卖?
”1捡到沈鹤之纯属意外。那天下了大雪,我进山收捕兽夹,在雪窝里刨出了满脸血污的他。
我本不想管这闲事。穷村子乱世道,自己都吃不饱,谁还顾得上死活不知的陌生人。
但他那张脸实在生得太好。剑眉星目,就算糊满泥血,也比镇上那几个财主少爷俊美百倍。
我看着他的脸,脑子一热,硬生生把他拖回了土坯房。为了给他治刀伤,
我抠抠搜搜把这半年在深山里挖来的上好草药全搭了进去,气得我连喝了三天棒子面粥。
第三天夜里,他终于醒了。一双漆黑的眼盯着我,十分警惕。“你谁?哪家派来的?
”他声音嘶哑。我把手里的破瓷碗往长凳上一磕,没好气道:“瞎了眼了?我是你救命恩人!
”他环顾四周,目光扫过漏风的窗户和缺角的桌腿,肉眼可见地松了口气,
随后立马换上了一副可怜巴巴的神色。“在下遇上劫匪,不仅家财尽失,还伤了脑袋。
以往的事,全都记不清了。”我盯着他那双滴溜乱转的眼,心里冷笑。当我是三岁小孩?
村口说书的都不用这么烂的借口。不过我没拆穿他。我走到床边,上下打量着他结实的胸膛,
满意地点点头。“记不清正好。我叫宋阿巧,治你花了我八两银包三十二个铜板。
既然你没钱还,那就肉偿吧。”他深邃的黑眸猛然一缩,死死盯着我,
似乎从未见过如此不知廉耻的村妇:“姑娘,你可知……”“少废话。
”我扯过破棉被丢在他身上,“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赘婿。白吃白喝想都别想,
赶紧养好身子。你只有一个任务,就是跟我睡觉,给我生个漂亮娃娃!”沈鹤之脸色铁青,
死咬着牙,盯着我的眼神恨不得吃人。可他浑身是伤,连根手指头都抬不起来,
最后只能屈辱地闭上眼。这就对了,落毛的凤凰不如鸡,更何况他连这只鸡的窝还是我给的。
我哼着小曲端起空碗出门,盘算着明天还得给他买点鹿茸。配种的公猪得吃好点,
这是我养猪多年的经验之谈。2沈鹤之在土炕上躺了半个月,勉强能下地走动了。
他这人命硬,但架子更大,喝个水都得我端到嘴边。同村的张大娘是个碎嘴子,
成天趴在我家豁了口的矮墙上探头探脑,就指望着看我的笑话。
这天她又带着几个闲汉来看笑话。“哎哟阿巧,大娘说你什么好?
非要捡个残废回来当上门女婿。你看看他,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你这点家底,
迟早被这病秧子吃空咯!”周围人发出一阵哄笑。我正坐在院里剥花生,闻言拍拍手站起来,
径直走到正扶着门框晒太阳的沈鹤之身边。他见**近,眉头微不可察地皱了皱。我没管他,
一把捏住他的下巴,强迫他把脸转向院墙外。他闷哼一声,
因为牵扯到胸口的刀伤而疼得微微弓起身子,死死咬着后槽牙却无力挣脱。“张大娘,
您把这眼屎擦干净好好看看!”我大声道。阳光打在沈鹤之那张苍白却俊美的脸上,
那高挺的鼻梁,那深邃的眉眼,衬得他不像凡人,倒像是画里走出来的谪仙。
墙头上的笑声戛然而止,张大娘眼睛都看直了,咕咚咽了口口水。“看清楚没?
就我家赘婿这长相,这身段,拿到镇上南风馆里,那都是头牌的价码!我花几个铜板捡回来,
是我宋阿巧祖上积德!你们一群土鳖,懂个屁的奇货可居!”我得意洋洋地松开手,
没理会张大娘那张涨红的脸,转身端起灶台上熬得漆黑的十全大补汤。进了屋,
沈鹤之的脸色比刚才在院子里还要难看。他死死盯着那碗散发着腥苦味儿的汤药,
薄唇紧抿:“我不喝。”“这可由不得你。”我把碗往前一递,
“这是我花了大价钱配的生子偏方,里面加了三条土泥鳅和半根老山参,大补!
”沈鹤之眼底闪过一丝嫌恶:“宋阿巧,我说了我不……唔!”我不耐烦听他磨叽,
一手捏住他的下巴,自己含了一大口药汤,直接对准他的嘴唇就印了上去。他猛地瞪大眼睛,
身体僵硬抗拒,想要推开我,可大病初愈的力气哪里抵得过我天天干农活的膀子。
药汁顺着交叠的唇齿硬生生灌进了他的喉咙。眼看着他被迫咽下去,我才心满意足地退开,
顺手在他那块结实紧致的腹肌上狠狠摸了一把。沈鹤之被呛得连连咳嗽,眼尾泛起一抹薄红,
声音都在发抖:“你……不知羞耻!”我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的药汁,砸吧砸吧嘴,
冲他抛了个媚眼:“药是挺苦,不过你嘴巴还挺甜的。”3沈鹤之的伤又好了一些后,
我就彻底不客气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更没有白吃的软饭。
我直接把家里那把生锈的斧头塞进他手里,
指了指院角那堆成山的木柴和旁边饿得直哼哼的猪。“去,把柴劈了,顺便把猪食拌了。
”沈鹤之握着那把沾着泥巴的破斧头,站在猪圈前,满脸都是对人生的怀疑。
他显然从没干过这种粗活。他那双手虽然虎口处带着薄茧,但指节却修长如玉,
显然是个非富即贵的主儿。那把破斧头震得他虎口生疼,不过劈了半个时辰,
掌心就磨出了几个血泡。村里的寡妇王二婶路过,
看见平日里谪仙般的公子如今沦落在猪圈旁拌泔水,恨不得飞扑进来替他把活干了。
临走还不忘朝我狠狠翻了个白眼,啐了一口暗骂我暴殄天物。等王二婶走后,
沈鹤之扔下木柴,胸膛剧烈起伏着。他那双漆黑的眸子盯着我,
带着几分隐忍和咬牙切齿:“宋阿巧,你当初把我带回来,当真就只是为了把我当下人使唤?
你若是缺个长工,大可去人牙子那里买一个!”我正坐在门槛上嗑瓜子,听到这话,
翻了个巨大的白眼。我站起身,走到他面前,
毫不避讳地伸手拍了拍他即使穿着粗布麻衣也掩盖不住的劲瘦腰腹。“放什么狗屁呢!
老娘是那等作践人的人吗?”我不满地捏了捏他的腰,“我天天给你熬十全大补汤,
是看中你这副好皮囊和好身板!你给我老老实实干活,把这身体养壮实点,赶紧配个好种!
你现在太瘦了,老娘睡起来嫌硌得慌!”此话一出,整个院子死一般的寂静。
沈鹤之眼里的愤怒瞬间凝固了。他大概这辈子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堂堂七尺男儿,
在一个村姑眼里,居然不过是个配种工具。看着他那副摇摇欲坠的模样,
我满意地嗑开一粒瓜子。“愣着干嘛?劈柴啊,今晚还要同房呢!”然而,
我的生子大计遭到了前所未有的阻碍。沈鹤之这厮,自从知道我的真实目的后,
防我就跟防贼一样。白天他离我三丈远,晚上睡觉不仅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甚至还在枕头底下藏了把生锈的剪刀!我每次想凑过去摸两把,他那眼神就跟要吃人似的。
连续半个多月,我连他的裤腰带都没摸着。这样下去,
我什么时候才能怀上我的漂亮大胖娃娃?什么时候才能揣着崽去城里开大酒楼?
为了打破僵局,我咬咬牙,割了两斤五花肉,提着去了村西头李嫂家。李嫂是个俏寡妇,
当年可是三年抱俩,连生了两个大胖小子。李嫂收了我的猪肉,笑得花枝乱颤,
听完我的苦恼后,神秘兮兮地把我拉进内屋。“阿巧啊,这男人嘛,哪有不好那口的心思?
他那就是拉不下脸,觉得被你一个女人拿捏了没面子。
”李嫂从柜底翻出个用破布包得严严实实的东西塞给我。“你听嫂子的,
男人都是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诚实得很。你拿着这个回去好好学学,保准让他服服帖帖!
”我如获至宝地捧着那包东西跑回了家。夜深人静,我点起煤油灯,小心翼翼地打开破布。
里面赫然是几本边角发黄的民间春宫图册!我借着昏暗的灯光,看得面红耳赤又热血沸腾。
我的乖乖,这画上的人还能这么翻跟头?连夜挑灯夜读,
将里面的招式动作在脑子里熟记于心,心里甚至燃起了一股不成功便成仁的豪情壮志。
4隔天晚上,沈鹤之蜷缩在炕角睡得正沉。我深吸一口气,
回忆着图册里教的霸王硬上弓招式,猛地扑了上炕,一把跨坐在了他的腰上。刺啦一声!
我动作干脆利落,直接将他外层的衣衫撕开了一道大口子。“谁?!”沈鹤之惊出一身冷汗,
猛地睁开眼,死死攥住自己被撕开的衣襟,眼尾因为极度的愤怒泛起了红。“宋阿巧,
你是不是疯了!你不可理喻!”他压低声音嘶吼道。我不慌不忙,
从怀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破布条,一把拽过他的手腕,三下五除二就将他的双手死死绑住。
“瞎嚷嚷什么!这叫情趣不懂吗?李嫂借我的话本子上说了,这叫欲擒故纵!
”我得意地压着他,伸手就去解他的裤腰带。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这衣服是我在镇上旧衣铺给他淘来的,那裤腰带不仅是个死结,还因为洗得发硬,
缠得跟个铁疙瘩似的。我在他身上骑了半天,急得出了一头汗,腰带没解开,
反而把他勒得连连闷哼。沈鹤之忍无可忍了。虽然伤还没全好,但毕竟是个练家子,
双手猛地一挣,那破布条竟被他生生崩断!他一个咬牙,大手死死掐住我的后腰,
腰腹猛然发力,天旋地转间,竟不顾伤口,将我狠狠反压在了炕上。还没等我喊疼,
他一眼瞥见了我扔在枕头边的那几本画册。沈鹤之的脸瞬间黑如锅底,耳根却诡异地红透了。
他咬牙切齿地一把将那些册子统统划拉到手里,居高临下地瞪着我:“宋阿巧,
你脑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腌臜东西!”说完,这男人抓起我的御夫秘籍,
披着那件破烂的外衫,黑着脸推开门走了出去。那天晚上,他在深秋冰凉的院子里,
硬生生坐起了一宿。他本就带着重伤,哪经得起这么冻。第二天夜里,外头下起了大雨,
沈鹤之这厮竟发起了高热,整个人浑身冰冷,连嘴唇都烧成了发紫的颜色,意识都模糊了。
我本想趁他病要他身子,可手一摸他那剧烈颤抖的后背,吓了一跳。这分明是要咽气啊!
“真是个倒霉催的败家玩意儿!老娘的本钱还没捞回来呢!”我咬咬牙,干脆脱了个干净,
直接钻进被窝,用自己这具常年干农活因而滚烫的身子死死贴着他。迷迷糊糊中,
他原本抗拒的身体在接触到热源后,本能的将我死死勒进怀里。那一夜,外头雷声不断,
屋里的木板床也跟着遭了殃。我那几本画册没白看,只是我怎么也没想到,
这平日里看着肩不能挑的病秧子,到了这时候力气竟然大得惊人,
动作粗暴凶狠……第二天清晨,我累得连抬眼皮的力气都没了,
只感觉有一道复杂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沈鹤之不知何时醒了。他靠在床沿,
定定的看着床单上的落红和我脖颈处的青紫。那双黑眸里,
原本常带的防备甚至夹杂着杀意剧烈挣扎着,最后全化作了一声沙哑的叹息。他直接伸手,
将被角往我**的肩头紧紧扯了扯,动作破天荒的带了几分轻柔。那晚之后,
日子就这么鸡飞狗跳地过着。直到那天清晨,村里突然来了几个骑着高头大马的蒙面斗笠人。
那几个人在院墙外跟沈鹤之低声交谈了许久。从外面回来后,沈鹤之的神色就变得极其凝重,
看着我的眼神也充满了晦暗不明的纠结。两天后,我扛着锄头从地里回来。推开院门,
没看见平时在院子里劈柴的修长身影。屋里空荡荡的,属于沈鹤之的那两件破衣服也不见了。
只剩下桌子上放着一个红木匣子,下面压着一张纸条。字迹苍劲有力:【救命之恩,
金银已报。天涯陌路,两不相欠。】我狐疑地打开那个小匣子。那一瞬间,
金灿灿的光芒差点闪瞎了我的眼睛。整整齐齐的十个金元宝!还压着几张面额极大的银票!
发财了!老娘彻底发财了!我狂喜地捧起一个金元宝,刚准备仰天大笑。砰的一声巨响!
本就不结实的院门被轰然踹成了几块碎木。十几个黑衣人握着刀,冲了进来。
领头的男人一脚踹翻了那张缺角的木桌,大步跨上前,一把揪住我的头发,
将冰冷刺骨的刀刃死死压在我的脖颈上,声音极其阴冷:“沈鹤之在哪?!不说,
老子现在就活剐了你!”金元宝吧嗒一声从我手中滚落在地。
5冰冷的刀锋紧紧贴着我的脖子,渗出的血珠顺着刀刃往下淌。
我宋阿巧这辈子虽然撒泼打滚什么混账事都干过,哪里见过这种真刀真枪要人命的阵仗?
我双腿一软,顺势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扯开嗓门就拿出了村里哭丧的架势嚎了起来:“大爷饶命啊!大爷!什么沈鹤之?
我不认识啊!”我满脸泪水,眼角余光却死死盯着地上那锭滚落的金元宝,
拼命装出一副因为贪财而显得愚蠢的村妇嘴脸:“那杀千刀的短命鬼,
在我家白吃白住几个月,我看他长得俊,就勉强留他睡了几觉!
谁知道他今天一大早丢下这个盒子就跑了!大爷,我就是个图钱的村妇,
我真不知道他去哪了啊!”那领头的黑衣人眼中闪过一丝鄙夷,一脚将我踹翻在地。
他弯腰捡起那个红木匣子,目光不经意的扫过匣子底部。那一瞬间,他的脸色骤变。
“匣子底下有定北王府的暗纹!沈鹤之肯定已经被侯府的暗卫接走了!
这盒子是他故意留下来布疑阵的!快追!”一众蒙面人一眨眼全消失了。
普通村妇遇到这种场面大概会吓坏。但我宋阿巧是个粗人。我立刻以惊人的速度爬起来,
把地上的金元宝和银票一股脑全塞进包袱里!既然仇家追杀的是他沈鹤之,
老娘现在拿着钱远走高飞,谁还管得了我?一个月后,我总觉得恶心干呕,为了确认,
我特意在逃亡路上找了个赤脚大夫摸了摸脉。滑脉!真怀上了!我简直想仰天大笑,
这买卖做得太绝了!白嫖了一身高绝的顶尖皮相配了种,还顺带赚了开铺子做大掌柜的本钱!
沈鹤之,你真是个大好人啊!我片刻没有耽误,当即包了辆牛车,
美滋滋地踏上了去京城的发财之路。拿着沈鹤之留下的银钱,我的效率奇高。不出两个月,
京城最繁华的朱雀大街上,一座名为“醉仙楼”的大酒楼正式开业。我穿着绸缎衣裳,
头上插着金玉簪子,靠在柜台后看着来来往往的客人,听着白花花的银子落进算盘里,
心里别提多美了。如今我已经有孕四个月,肚子微微显了怀。这天中午,
酒楼外街上突然一阵骚动,连带兵马巡街的声音都静肃了几分。
小二压低声音跑来报信:“掌柜的,来大贵客了!是京城现在风头无两的定北王世子!
”我刚扬起招牌笑容准备迎客,可当那个被人拥簇进来的男人跨入门槛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