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姝陆铮林婉婉是著名作者哼哈的懒懒成名小说作品《七零:穿成炮灰后,冷面军官跪着求复婚》中的主人翁,这部作品构思新颖别致、设置悬念、前后照应,简短的语句就能渲染出紧张的气氛。本书共计28679字,七零:穿成炮灰后,冷面军官跪着求复婚精选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9-12 11:10:27。在本网【ks.ayshl.com】上目前已完结。小说详情介绍:眼泪都快下来了:“明姝,你这手艺也太好了吧?我在这儿待了三年,从来没闻过这么香的味儿。”沈明姝笑了笑:“等会儿好了,你先尝。”红烧肉出锅的时候,知青点另外三个男的也回来了。一个叫陈建国,是知青点的点长,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着文质彬彬的。还有两个,一个叫张卫东,一个叫刘铁柱,都是膀大腰圆的壮小伙。三个...

《七零:穿成炮灰后,冷面军官跪着求复婚》免费试读 七零:穿成炮灰后,冷面军官跪着求复婚精选章节
沈明姝一觉醒来,
发现自己穿成了年代文里的恶毒女配——一个为了抢女主未婚夫、不惜下药陷害的炮灰知青。
原主作天作地,最后惨死在牛棚里,连累全家下放。沈明姝:这剧本我拒演!
她果断收拾包袱下乡,本想安安稳稳当条咸鱼,却意外救下了被敌特追杀的冷面军官陆铮。
一夜荒唐后,陆铮留下一句"我会负责"便消失无踪。三个月后,沈明姝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挺着肚子杀到军区,把离婚协议拍在陆铮桌上:"陆团长,签个字,咱们好聚好散。
"那个在战场上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冷面阎王,竟红了眼眶,单膝跪地:"明姝,给我个机会,
让我当个好丈夫、好父亲。"后来,全军区都知道,陆团长怕媳妇。媳妇要离婚,他跪。
媳妇要搞事业,他宠。媳妇要虐渣,他递刀。而那个本该顺风顺水的原书女主,
却发现情节彻底崩了——她的金手指失效了,她的男主变心了,
她的光环……被沈明姝抢走了?沈明姝醒来的时候,嘴里还残留着一股苦涩的药味。
她睁开眼,看见的是一间土坯房,墙上糊着发黄的报纸,煤油灯的火苗在穿堂风里摇摇晃晃。
一个穿碎花布衫的姑娘正端着一碗黑乎乎的药汁,笑眯眯地递到她嘴边。“明姝姐,
快喝了吧,喝了这药,周知青就是你的了。”沈明姝脑子里“嗡”地一声。她想起来了。
她死了,车祸。一辆失控的货车撞上了她的车,她最后的记忆是安全气囊弹出来的白雾。
然后她就看到了一本书。那本书叫《七零甜妻》,是她前两天在机场书店随手买的,
用来打发时间的年代文。讲的是七十年代女知青林婉婉如何凭借“预知未来”的金手指,
在动荡年代里步步为营,最终嫁给军区大佬、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而她沈明姝,
是书里的恶毒女配——一个为了抢女主未婚夫、不惜下药陷害的蠢货。
原主在第三章给女主下药,被当场抓获,名声扫地,连累全家被下放到牛棚,
最后死在了北大荒的冰天雪地里。全文戏份,不到五千字。“我不喝。
”沈明姝一把推开那碗药,坐直了身子。她打量着眼前这个碎花布衫的姑娘,
脑子里飞速搜索原书的记忆——这是林婉婉的闺蜜,王秀梅,负责递药的工具人。
王秀梅愣了:“明姝姐,你怎么了?这可是婉婉姐好不容易配的药,她说只要喝了,
周知青就会……”“林婉婉让你给我送的?”沈明姝打断她。“是啊,婉婉姐说了,
这是为你着想……”沈明姝冷笑一声。
她记得原著里这段情节:林婉婉“好心”为沈明姝配了一碗“爱情灵药”,
沈明姝喝了之后神志不清,跑去周志远的宿舍投怀送抱,被提前叫来的革委会抓了个正着。
林婉婉则“悲痛欲绝”地表示,自己也没想到药会出问题。
完美的一箭双雕——既毁了沈明姝,又让周志远被迫对沈明姝“负责”,
从而解除了周志远和林婉婉的婚约。毕竟,
林婉婉从一开始就不想嫁给一个只会耍笔杆子的知青,她的目标是军区的大人物。
“把药给我。”沈明姝伸手。王秀梅犹豫了一下,还是把碗递了过去。沈明姝端着药碗起身,
推门而出。知青点的院子里,几个知青正在井边打水。
她一眼就看见了站在槐树下的周志远——白衬衫、黑裤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长得确实人模狗样。还有站在他旁边的林婉婉,穿着洗得发白的的确良裙子,
乌黑的辫子垂在胸前,一双杏眼含羞带怯,标准的七十年代小白花长相。沈明姝大步走过去。
“周志远。”周志远转过头,还没来得及说话,一碗黑乎乎的药汁就灌进了他嘴里。
“咳咳咳——沈明姝你疯了?!”周志远被呛得直咳嗽,药汁顺着下巴滴在白衬衫上,
狼狈极了。林婉婉脸色骤变:“明姝,你这是干什么?
那药是……”“是你的‘爱情灵药’啊。”沈明姝笑盈盈地看着她,“婉婉,
你不是说这药喝了,就能让人爱上自己吗?我觉得周知青更需要。毕竟,你俩不是订了婚吗?
他要是能更爱你,不是皆大欢喜?”院子里安静了一瞬,随即响起压抑的笑声。
林婉婉的脸涨得通红,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明姝,你误会我了,
我只是想帮你……”“帮我?帮我爬上周志远的床,然后让革委会抓个现行?
”沈明姝的声音不大,但院子里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婉婉,你的‘好心’,
我可消受不起。”她转过身,对着院子里所有知青朗声道:“各位做个见证,从今天起,
我沈明姝和林婉婉、周志远,再无瓜葛。他们要订婚要结婚,都跟我没关系。”说完,
她头也不回地回了屋。身后传来林婉婉压抑的哭声和周志远恼怒的咒骂声,
沈明姝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她蹲下身,从床底下拖出原主藏了半年的木箱子。打开一看,
里头整整齐齐码着两百三十块钱,
还有一套崭新的厨刀——那是原主父亲托人从上海带回来的。原主虽然蠢,
但这手准备倒是做得不错。沈明姝摩挲着那套厨刀,心里已经有了计较。
她上辈子是米其林三星餐厅的主厨,十六岁进后厨,二十岁成名,三十岁拿到三星。
她的餐厅连续五年入选亚洲best50,无数政要名流排着队等她的位置。可现在,
那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原书里三天后,革委会就会以“作风问题”为由,
将沈明姝全家下放到农村。她必须在那之前,主动离开。翻开桌上的报纸,
一则号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报道映入眼帘。沈明姝从抽屉里翻出钢笔,
在申请书上写下:“本人沈明姝,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愿申请下乡插队,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落款,一九七三年五月十二日。申请书交上去的第二天,
批文就下来了。街道办事处的王主任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她:“沈明姝,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你爸虽然在干校,但好歹还没定性。你留在城里,
怎么都比下乡强。”沈明姝笑了笑:“王主任,我是自愿的。”王主任摇了摇头,
在批文上盖了章。目的地是东北黑省,一个叫向阳大队的地方。沈明姝在地图上找了半天,
才在黑龙江边上的一个小黑点里找到了它。五月十五日,沈明姝背着行囊,
坐上了北上的火车。临行前,林婉婉来送她,眼眶红红的:“明姝,你真的误会我了,
那药真的是……”“婉婉。”沈明姝打断她,凑近她耳边,压低声音,“你的金手指,
是用一次少一次的。省着点用,别为了我这种炮灰浪费。”林婉婉脸色刷地白了。
沈明姝提着行李上了车,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火车开动的时候,
她看见站台上林婉婉还站在原地,脸上的表情精彩极了。从京城到黑省,火车走了三天两夜。
沈明姝在硬座车厢里颠得骨头都快散架了,但她一点没觉得苦。
上辈子在后厨一站就是十几个小时,那才是真正的修行。第三天傍晚,
火车终于在一个叫“青河”的小站停了。接她的是向阳大队的队长赵德厚,
一个四十多岁的东北汉子,脸上沟壑纵横,说话瓮声瓮气。“你就是沈明姝?京城来的?
”“赵队长好,我是沈明姝。”赵德厚上下打量了她一眼,眼里闪过一丝意外。
以往来的知青,不是哭哭啼啼就是怨天尤人,这姑娘倒是利索。“走吧,天快黑了,
还有十里路呢。”赵德厚赶着一辆牛车,沈明姝坐在车斗里,看着路边一望无际的黑土地。
五月下旬,地里的苞米已经长到膝盖高,绿油油的一片,风吹过来像波浪一样翻滚。
空气里有一股泥土和青草混合的味道,干净得让人想大口呼吸。“赵队长,
咱们大队有食堂吗?”沈明姝问。“食堂?哪来的食堂。”赵德厚笑了一声,
“知青点有灶台,你们自己生火做饭。粮食按工分分,年底结算。”沈明姝点点头,
摸了摸包里的厨刀。牛车走了将近一个小时,天彻底黑下来的时候,终于到了向阳大队。
说是大队,其实就是几十户人家沿着一条土路排开,土坯房、茅草顶,
家家户户门口堆着柴火垛。知青点在村子最东边,一个独立的小院子,三间土坯房。
赵德厚说,加上她,这儿一共住了五个知青,三男两女。“到了。
”赵德厚把牛车停在院门口,“今天太晚了,你先凑合住。明天我再让人给你送铺盖。
”沈明姝道了谢,提着行李进了院子。院子里静悄悄的,其他知青应该已经睡了。
她摸黑找到女知青住的那间屋,推门进去,一股霉味扑面而来。屋里有两张木板床,
一张已经铺了被褥,另一张空着,只有光秃秃的木板。沈明姝把行李往床上一放,
正准备铺床,忽然觉得不对劲。院子里实在太安静了。不是夜深人静的安静,而是……死寂。
连虫鸣都没有。她下意识地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往外看了一眼。月光下,
她看见院门外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不,不是东西,是人。
一个人踉踉跄跄地从村外的方向走来,脚步虚浮,像喝醉了酒。
但沈明姝闻到了风里传来的味道——不是酒,是血。她几乎是本能地抄起桌上的煤油灯,
推门出去。“同志?你还好吗?”那人抬起头,月光照在他的脸上。沈明姝愣了一下。
那是一张极英俊的脸,剑眉星目,轮廓分明,即使嘴唇发白、额头带血,
也掩盖不住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凌厉气质。他穿着一件已经看不出颜色的军装,
胸口的位置湿了一大片,是血。“别……别出声。”他的声音嘶哑,
带着一种竭力压制的痛苦,“有……有人追我。”沈明姝脑子里“轰”地一声。她想起来了。
原著里有这么一段——男主陆铮,在回家探亲途中遭遇敌特埋伏,身负重伤,
被下乡的女主林婉婉所救。两人因此结缘,陆铮伤愈后与林婉婉通信,最终走到了一起。
但现在情节变了。沈明姝主动下乡,抢在林婉婉之前来了东北。而林婉婉还在京城,
准备和她的“军区大佬”偶遇。也就是说,这一段情节,被她截胡了。“进来。
”沈明姝几乎没有犹豫,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把人拖进了院子。
陆铮的身体沉重得像一袋水泥,沈明姝咬着牙把他扶进自己那间屋,反手锁上门。“你躺好,
别动。”她把煤油灯调到最暗,从行李里翻出原主带的急救包。上辈子为了考高级营养师证,
她专门学过急救,简单的外伤处理不在话下。陆铮的伤在左胸口,刀伤,不深但很长,
从锁骨一直划到第四根肋骨。血已经把半边衣服浸透了。“我得把你衣服剪开。
”沈明姝拿出剪刀。陆铮点了点头,额头上全是冷汗。沈明姝动作很快,
剪刀沿着军装的缝隙剪开,露出精壮的胸膛。伤口比看起来的更深,但好在没有伤到大血管。
“没有麻药,你忍着点。”她用碘伏清洗伤口的时候,陆铮的身体猛地绷紧,青筋暴起,
但他一声没吭,只是死死咬着嘴唇,血顺着下巴滴下来。
沈明姝从包里翻出一盒针线——那是原主用来缝补衣服的,她已经用酒精消过毒了。
消毒、缝合、包扎,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她的手稳得像在做手术。“你运气好,
再偏一厘米,动脉就破了。”沈明姝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外面追你的是什么人?
”陆铮靠在墙上,喘了几口气,声音还是很虚弱:“敌特,三个人。我……我中了他们的药。
”“药?”“迷幻剂。”陆铮的脸色不太好看,“我跑了十来里路,药劲还没过。
”沈明姝懂了。原著里确实提过这一段,陆铮中了敌特特制的迷幻剂,被林婉婉所救,
两人在草垛里……嗯。她看了看陆铮现在的状态——瞳孔微微放大,呼吸急促,
身上烫得像火炉。药效恐怕比他说的更严重。“你等一下,我去给你弄点水。
”沈明姝转身去拿桌上的水壶,手刚碰到壶柄,就被人从身后猛地拽住。
陆铮的力气大得惊人,一把将她扯进怀里,滚烫的胸膛贴着她的后背,下巴抵在她肩窝上。
他的呼吸又急又重,像一头受伤的野兽。“走……快走……”他的声音在颤抖,
理智和药效在激烈地撕扯,“我控制不住……自己……”沈明姝没有挣扎。她转过身,
看着他的眼睛。那双漆黑的眼睛里,有痛苦,有隐忍,还有一种濒临崩溃的疯狂。“陆铮。
”她叫他的名字,声音平静得像一潭水,“你看清楚,我是谁?”陆铮怔了一下。
沈明姝伸手,轻轻覆上他握成拳头的手:“你叫陆铮,特种兵团长,编号……”她顿了顿,
“你军装内衬上绣着的编号,是零七一二。你是军人,你能控制住自己。
”陆铮的身体猛地一僵。他低头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的姑娘——她穿着一件灰扑扑的棉布褂子,
头发用一根橡皮筋扎着,脸上还有灰,但那双眼睛亮得像天上的星星。冷静,锐利,
还有一种他从未在女人身上见过的从容。“你……怎么知道我的编号?
”他的声音嘶哑得几乎听不清。沈明姝没回答。因为下一秒,药效彻底爆发了。
陆铮的理智像一根绷到极限的弦,“啪”地断了。他猛地将沈明姝压倒在床上,
动作粗暴而急切,像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浮木。沈明姝没有推开他。
不是因为她没办法拒绝,而是因为她知道——以陆铮现在的状态,如果她强行拒绝,
这个男人会真的把自己掐死,也不会碰她。他骨头里的骄傲和克制,不允许他伤害无辜的人。
“陆铮,”沈明姝抬手,捧住他的脸,逼迫他看着自己的眼睛,“明天你会记得这一切,
你会记得我。所以,别让我后悔。”陆铮的呼吸停了一瞬。然后,他的吻落了下来。
……煤油灯不知什么时候灭了。黑暗中,只有两个人的呼吸声交织在一起。沈明姝闭上眼睛,
感受着他滚烫的体温,还有那双在她身上游走的手,带着一种濒死般的力量。
她想起上辈子看的那本书,书里说,陆铮是个冷面阎王,战场上令敌人闻风丧胆,
情场上却笨拙得像个小学生。书里还说,他一辈子只爱过一个女人,那个人叫林婉婉。
可现在,林婉婉不在这儿。在这儿的是她,沈明姝。一个原著里只活了五千字的炮灰。
窗外的月亮躲进了云层,院子里重新恢复了死寂。远处的村道上,几个黑影匆匆掠过,
转了几圈,最终消失在夜色里。而那间土坯房的木门,一直紧紧关着,再也没有打开。
沈明姝醒来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身边的位置是空的,但褥子上还残留着余温。
她坐起身,被子滑落,露出肩膀上一片青紫的痕迹。床上整整齐齐叠着一件军装外套,
上头压着一枚军功章,底下压着一张字条。字条上的字迹铁画银钩,力透纸背:“等我。
陆铮。”只有四个字,连个落款日期都没写。沈明姝盯着那张字条看了半天,嘴角微微上扬,
然后把军功章和字条一起收进了木箱子最底层。她穿好衣服,推开门。院子里阳光灿烂,
几个知青正在井边洗漱。看见她出来,
一个圆脸的姑娘热情地打招呼:“你就是新来的知青吧?我叫李秀莲,欢迎你!”“你好,
沈明姝。”昨晚那个男人好像从来没存在过一样。沈明姝打水洗脸的时候,
脑子里已经把接下来的计划理清楚了。第一,她得在这个地方活下去。
向阳大队是原著里的重要场景,后期会有很多关键情节发生在这里,包括林婉婉的下乡。
她必须提前布局。第二,她得把上辈子的本事用起来。米其林三星主厨的手艺,
放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简直是降维打击。从今天起,
她要让整个向阳大队的人都记住一个名字——沈明姝。第三,也是最要紧的一条。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肚子。昨晚的事,如果有了后果……沈明姝深吸一口气。
她是个成年人,做决定之前就想清楚了所有可能性。如果真有了孩子,她就生下来。
至于那个男人——她看了看木箱子底下压着的军功章——到时候再说。李秀莲是个热心肠,
一上午就带着沈明姝把整个村子转了个遍。向阳大队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一百多户人家,
靠山临水,风景倒是不错。“咱们这儿最穷的就是知青点。”李秀莲一边走一边介绍,
“社员们好歹有自留地,能种点菜养只鸡。咱们知青什么都没有,全靠工分换粮食。
去年年底,一个工分才八分钱,我们五个人分了不到五百斤苞米,顿顿喝粥都喝不饱。
”沈明姝听着,心里有了数。“秀莲,咱们知青点后院那片空地,能用吗?”“能啊,
但种什么?咱们又没种子。”沈明姝笑了笑:“种子我来想办法。
”她兜里还有两百三十块钱,在这个年代是一笔巨款。一斤猪肉七毛钱,一斤白面一毛八,
两百块钱够她活上好几年。但沈明姝不打算只活着,她要活得比谁都好。当天下午,
她就去了公社的供销社。供销社的售货员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姐,看见沈明姝手里的介绍信,
眼皮都没抬:“你要买什么?
”沈明姝递过去一张清单:酱油、盐、白糖、干辣椒、花椒、大料……零零总总二十多样。
售货员大姐的眼皮终于抬起来了:“你是开饭店的?”“我是知青。
”沈明姝笑着把钱递过去。大姐接过钱,又看了她一眼:“知青?来咱们这儿下乡的?
”“对,向阳大队的。”大姐的眼珠子转了转,把东西一样样摆在柜台上,
末了多塞了两块腐乳进去:“拿着,送你的。我侄女也在乡下插队,看着她跟你差不多大。
”沈明姝道了谢,提着东西回了知青点。晚上,她借了李秀莲的锅灶,做了一顿红烧肉。
五花肉是找赵德厚买的,他用**打了一头野猪,分给沈明姝两斤。沈明姝把肉切成方块,
冷水下锅焯去血沫,锅里放糖炒出糖色,肉块倒进去翻炒上色,
再加酱油、料酒、姜片、干辣椒,最后加水没过肉,小火慢炖。
香味从知青点的院子里飘出去,半个村子都闻到了。李秀莲蹲在灶台边上,
眼泪都快下来了:“明姝,你这手艺也太好了吧?我在这儿待了三年,
从来没闻过这么香的味儿。”沈明姝笑了笑:“等会儿好了,你先尝。”红烧肉出锅的时候,
知青点另外三个男的也回来了。一个叫**,是知青点的点长,戴着一副黑框眼镜,
看着文质彬彬的。还有两个,一个叫张卫东,一个叫刘铁柱,都是膀大腰圆的壮小伙。
三个人一进门就被香味钉在了原地。“这是……红烧肉?”**推了推眼镜,
不敢相信自己的鼻子。张卫东已经开始咽口水了。沈明姝盛了一大碗,放在桌上:“尝尝。
”五个人围着一碗红烧肉,吃得风卷残云。李秀莲把肉汤都倒进碗里拌了饭,
连碗底都舔得干干净净。“明姝,你是大厨吧?”**吃完,满足地叹了口气,
“我在京城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红烧肉。”沈明姝收拾着碗筷:“以前跟人学过两手。
”她没说自己是米其林三星主厨,说了也没人信。在这个年代,“米其林”是啥玩意儿,
估计整个向阳大队没一个人知道。但从这天起,沈明姝的手艺在向阳大队传开了。
先是知青点的几个人,然后是隔壁的社员,再然后是大半个村子。谁家有个红白喜事,
都要请沈明姝去掌勺。她也不推辞,去一次收两毛钱的报酬,还顺便认识了一堆人。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转眼三个月了。沈明姝在向阳大队站稳了脚跟,
不但把知青点后院的空地种上了菜,还跟几个社员合伙养了二十只鸡。她用现代养殖的法子,
鸡长得又快又壮,下了蛋除了自己吃,还能拿到供销社换钱。三个月里,
她每个月都准时来月事。可这个月,没来。沈明姝是在八月中旬发现自己怀孕的。
那天她在菜地里拔草,蹲下去的时候忽然一阵恶心,干呕了好一阵才缓过来。
李秀莲以为她中暑了,让她回屋歇着。沈明姝没吭声,悄悄去了公社卫生所。
卫生所的刘大夫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给她把了脉,又问了几个问题,
然后笑着拍了拍她的手:“姑娘,你这是有喜了,快两个月了。”沈明姝坐在诊室里,
半天没说话。她算了一下日子,正好是那一夜。“刘大夫,我……我还没结婚。
”沈明姝的声音很平静,但手指捏着衣角,指节发白。刘大夫愣了一下,
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她在这乡下地方待了几十年,什么没见过?大姑娘怀孕的事虽不多,
但也不是头一遭。“孩子他爸呢?”刘大夫压低声音问。“当兵的。”沈明姝说,
“三个月前受了伤,我救的他……后来他走了,只留了个地址。”这话半真半假。
陆铮确实留了军功章和字条,但没留地址。
不过沈明姝知道去哪找他——原著里写得清清楚楚,陆铮所在部队的番号是“八一一”部队,
驻地在黑省省会松城。刘大夫叹了口气,从抽屉里翻出一张纸:“你要是不想要,
我认识省城的人……”“我要。”沈明姝几乎是脱口而出。她自己也愣了一下,但说完之后,
心里反而踏实了。是的,她要。上辈子她三十三岁,没结过婚,没生过孩子。
前半生都在厨房里度过,米其林的星星拿了三颗,餐厅的评分年年第一,
唯独感情生活一片空白。朋友们都说她太忙了,忙到没时间谈恋爱,
忙到把所有的爱都给了食物。现在老天给了她一个孩子,她凭什么不要?“刘大夫,
您再帮我查一下,去省城的火车票多少钱?”刘大夫看了她一眼,报了价。
沈明姝从兜里掏出钱包,数了数,刚好够。她回到知青点的时候,李秀莲正在院子里晾衣服。
“秀莲,我要去一趟省城,少则三天,多则五天。你帮我跟赵队长请个假。”“去省城?
干什么去?”沈明姝拍了拍自己的肚子:“找他爸。
”李秀莲手里的衣服“啪”地掉在了地上。……从青河县到省城松城,坐火车要四个小时。
沈明姝到松城的时候是中午,她先去招待所开了间房,然后换了身干净衣服。
她要穿的是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裤腿上还有补丁,但她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
脸上抹了供销社买来的蛤蜊油,整个人看着利落又精神。肚子还不明显,
但已经微微隆起来了,工装的扣子扣得有点紧。八一一部队的驻地在松城市郊,
沈明姝坐了两个小时的公共汽车,又走了快一个小时,才看见路边立着一块木牌,
上面写着“军事管理区,严禁入内”几个大字。岗亭里站着一个穿军装的哨兵,
肩上挎着步枪,站得笔直。沈明姝走过去,哨兵立刻警惕地看向她:“同志,
这里是军事管理区,不许靠近。”“我找陆铮,陆团长。”哨兵的表情变了一下,
上下打量她:“你找陆团长?你是他什么人?”沈明姝沉默了一瞬,
然后说:“我是他孩子的妈。”哨兵傻了。他愣了好半天,脸上的表情从震惊变成怀疑,
又从怀疑变成慌张。他结结巴巴地说:“你……你等一下,我……我去通报。
”哨兵几乎是跑着进了营区。沈明姝站在门口,等了大概十分钟。十分钟里,
她看见营区里有好几个穿军装的人跑过来看热闹,还有人站在远处指指点点的。
她面不改色地站在那儿,腰板挺得笔直。终于,营区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大门口冲了出来。陆铮穿着一身军绿色的夏装,
领口的风纪扣系得一丝不苟,肩上扛着一杠三星——团长,正团级。三个多月不见,
他的皮肤晒得更黑了,脸上的线条也更硬了,但那双漆黑的眼睛,沈明姝一眼就认了出来。
陆铮站在她面前,低头看着她。他的眼神很复杂,有震惊,有愧疚,
还有一种沈明姝看不懂的情绪。他的嘴唇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出来。
沈明姝从兜里掏出一张纸,递给他。那是一份手写的离婚协议,措辞简洁,
条理清晰: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后财产独立,各不干涉,孩子归女方抚养,
男方无需承担抚养费用。“陆团长,签个字,咱们好聚好散。”陆铮接过那张纸,
低头看了一眼。然后,他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事。他当着哨兵的面,
当着营区里所有跑出来看热闹的人的面,一把撕了那张离婚协议。
“陆铮你——”沈明姝话没说完,人已经被他扛了起来。陆铮的肩膀硬得像铁,
沈明姝趴在上面,感觉全世界都在倒转。她听见周围传来一阵惊呼声和哄笑声,
有人喊“陆团长威武”,还有人喊“嫂子好”。“放我下来!”沈明姝捶他的后背。
陆铮一声不吭,扛着她大步流星地走进营区,穿过操场,穿过一排排营房,
一直走到最后一排家属区。他推开一扇门,把沈明姝放了下来。这是一间十来平米的宿舍,
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桌上整整齐齐地摞着一堆文件。墙上贴着一张中国地图,
地图上用红笔画满了标记。简陋得不像是团长的宿舍。沈明姝站稳了,抬头看他:“陆铮,
你什么意思?”陆铮关上门,转过身来。他的眼眶红了。沈明姝愣住了。
她见过这个男人最狼狈的样子——浑身是血,药性发作,理智濒临崩溃。但她从没见过他哭。
一个在战场上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冷面阎王,此刻站在她面前,眼眶红得像只兔子。“三个月。
”陆铮的声音嘶哑得几乎听不清,“我找了整整三个月。”沈明姝的心猛地揪了一下。
“我那天凌晨紧急归队,”陆铮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天没亮就打了结婚报告。
我把你的名字写在上面,交给政委的时候,手都在抖。”他从书桌抽屉里拿出一份文件,
递给她。沈明姝低头一看——那是一份盖了红色公章的结婚报告,申请人陆铮,配偶沈明姝,
日期是一九七三年五月十六日。就是他们初遇的第二天。“我本想亲自去接你,但任务紧急,
部队第二天就开拔了。我让人去向阳大队找你,可你用的是沈明姝这个名字,
整个黑省叫沈明姝的,光登记在册的就有十七个。”陆铮的声音越来越哑,
“我找到第八个的时候,才找到你。但那个时候,你的介绍人说你已经离开了向阳大队,
去向不明。”沈明姝张了张嘴:“我……我不知道……”“你不知道,是,你不知道。
”陆铮的声音忽然拔高,但很快又压了下去,像一头被锁链拴住的猛兽,
“你不知道我这三个月是怎么过来的,你不知道我每天晚上闭上眼,都看见你站在月光底下,
叫我‘陆铮’。”他上前一步,双手撑在她身后的墙上,将她圈在怀里。“你说,
别让你后悔。”陆铮低下头,额头抵着她的,声音轻得像一声叹息,“我没让你后悔吧?
”沈明姝的心跳快得不像话。她想说“谁后悔了”,想说“你把离婚协议撕了我再写一份”,
想说很多很多硬气的话。但嘴巴张开,说出来的却是:“我怀孕了。”陆铮的身体猛地一僵。
他抬起头,看着她的眼睛,又低头看了看她的肚子。他的手伸出来,悬在半空中,
想碰又不敢碰,像个做错事的孩子。“真……真的?”“真的,快两个月了。
”陆铮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他单膝跪地,跪在她面前,额头抵着她的膝盖,肩膀微微颤抖。
“明姝,”他的声音闷闷的,像从胸腔里挤出来的,“对不起,对不起……”沈明姝伸手,
摸着他刺刺的短发,没说话。“我不离婚。”陆铮抬起头,眼眶通红,
但目光是她从未见过的坚定,“我这辈子,只结一次婚。”陆铮的结婚报告批下来的速度,
快得不可思议。政委姓韩,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军人,看了陆铮的报告,又看了看沈明姝,
笑得满脸褶子:“小陆啊,你这媳妇可比你形容的还俊。行,报告我给你批,
但你得答应我一件事。”“您说。”“下个月的比武大会,你带队拿个第一回来。
全军区都看着呢,咱们团不能丢人。”“是!”陆铮站得笔直,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沈明姝站在旁边,假装没看见韩政委朝她挤眼睛。婚礼定在三天后,在部队食堂举行。
沈明姝本来想低调一点,但陆铮不同意。他说:“你是陆铮的媳妇,不是见不得人。”于是,
全团的人都知道了,陆团长要结婚了,新娘子是自己找上门的,还带着肚子。
议论声从营区传到家属院,又从家属院传回营区,越传越离谱。
有的说沈明姝是陆铮的老家亲戚,有的说她是组织上介绍的,
还有一个版本说她是陆铮在战场上救下来的孤女,千里寻夫报恩来了。
沈明姝听了最后一个版本,笑得肚子疼。婚礼那天,
她穿了陆铮让人从省城买回来的红裙子——据说是整个松城百货大楼唯一的一条,
花了他三个月的津贴。她站在食堂临时搭起的主席台上,头发用红色的绸带扎起来,
脖子上挂着一朵大红花,像个年画上走下来的新娘子。陆铮穿着一身崭新的军装,
站在她旁边,腰板挺得笔直。韩政委当证婚人,宣读结婚证书的时候,
底下两百多号官兵齐刷刷地起立,掌声雷动。“现在,新郎可以亲新娘了!”韩政委说完,
底下一片起哄声。陆铮转过头,看着沈明姝。他的耳朵尖红得像煮熟的虾。沈明姝觉得好笑,
踮起脚尖,飞快地在他嘴唇上碰了一下。底下炸开了锅。陆铮的耳朵更红了,
但嘴角的弧度是沈明姝从未见过的——那是一个笑,一个真正的、发自内心的笑。
婚礼结束后,沈明姝用食堂的灶台做了一顿饭。红烧肉、糖醋鱼、酸辣白菜、小鸡炖蘑菇,
再加一个紫菜蛋花汤。食材都是她前天去供销社买的,花了陆铮半个月的津贴。
陆铮在旁边打下手,笨手笨脚地切葱姜蒜,沈明姝笑他:“团长同志,
你切个姜丝比切敌人还费劲。”陆铮面无表情地说:“我没切过姜丝,我切过敌人的喉咙。
”沈明姝:“……吃饭吧。”饭菜端上桌的时候,韩政委尝了一口红烧肉,筷子就没停过。
他一边吃一边拍桌子:“小陆,你小子有福气啊!娶了个大厨,
比咱们食堂的大师傅强一百倍!”旁边几个连队的干部也跟着起哄:“嫂子,
以后咱们能不能来蹭饭?”“嫂子,我们也想吃红烧肉!”沈明姝大大方方地说:“行啊,
等我把锅灶收拾利索了,你们想来就来。”陆铮站在旁边,脸色不太好看。
他闷声说了一句:“我媳妇不是你们的保姆。”底下又是一阵哄笑。沈明姝在部队待了三天,
三天里她把陆铮的宿舍收拾得干干净净,给他做了红烧排骨、酱牛肉、葱油饼,
还腌了一坛子咸菜。第四天早上,陆铮送她去车站。“你回向阳大队把手续办一下,
调到这边的家属院来。”陆铮把一张纸递给她,“这是部队开的证明,
你去公社办户口迁移就行了。”沈明姝接过来,看了一眼,折好放进口袋。“陆铮。”“嗯。
”“你真的想好了?娶我,对你的事业会不会有影响?毕竟我……成分不太好。
”沈明姝说的是原主的家庭,父亲在干校,母亲被下放到农村,在这个年代,
这是致命的污点。陆铮低头看着她,目光沉稳得像一座山。“我是军人,
我的职责是保家卫国。你是我媳妇,我的职责是保护你。谁的成分好不好,我不管,
我只认你是我孩子的妈。”火车来了。沈明姝上了车,隔着车窗看着站台上的陆铮。
他站在那里,军装笔挺,肩上的星星在晨光里闪闪发亮。他一直看着她,直到火车开远了,
变成一个黑点,消失在铁轨尽头。沈明姝坐在车上,摸着自己的肚子,轻声说:“宝宝,
你爸好像还不错。”回到向阳大队已经是傍晚了。沈明姝刚进院子,
就被李秀莲一把抱住:“明姝你终于回来了!你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回,
怎么不回来。”沈明姝笑着拍了拍她的后背,“秀莲,我要调走了。”“调走?”“嗯,
去部队家属院。我……结婚了。”李秀莲愣了足足有十秒钟,
然后“哇”地一声哭了:“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是去找孩子他爸了!明姝,
你可不能忘了我,咱们说好的一起养鸡……”“忘不了。”沈明姝从兜里掏出一张纸,
“我刚才跟赵队长说好了,养鸡场的事继续做,分红按比例算。你那份跑不了。
”李秀莲又哭又笑地打了她一下。办完手续是三天后的事了。沈明姝把知青点的东西收拾好,
该带走的带走,带不走的留给了李秀莲。临走前,她给知青点的灶台做了一顿告别饭,
红烧排骨、醋溜白菜、贴饼子,**吃着吃着眼眶就红了。“明姝,你走了,
咱们以后吃什么?”张卫东一边扒饭一边含含糊糊地说:“吃食堂呗,还能饿死你?
”“食堂那饭能跟明姝做的比吗?”沈明姝笑了笑:“等我在那边安顿好了,
给你们寄好吃的。”牛车从向阳大队出发的时候,天还没亮。沈明姝坐在车斗里,
看着身后渐渐远去的村庄,心里忽然涌起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三个月前,
她从京城来这里,带着一个木箱子和两百块钱,像一只无家可归的鸟。三个月后,
她从这儿离开,肚子里有了一个孩子,兜里揣着一张结婚证,前方有一个家在等她。
这个世界对她而言,曾经只是一本书。但现在,它不再是书了。它是她的命。
部队家属院在营区东边,隔着一条马路,是一排排红砖平房,每家每户门前都有一个小院子。
沈明姝分到的房子在最后一排,三间正房加一间厨房,院子比别家大了一倍。
陆铮提前让人把房子收拾过了,墙重新刷了白灰,窗户换了新玻璃,
屋里还打了一张木床和一个衣柜。沈明姝进门的时候,看见桌上摆着一束野花,
插在一个罐头瓶子里。她笑了。“你放的?”她问陆铮。陆铮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
耳朵又红了。家属院住了二十来户人家,都是部队干部的家属。沈明姝刚搬来那天,
隔壁的赵大姐就端着一碗饺子来串门了。赵大姐全名赵秀兰,
是家属院的“主任”——虽然没什么官方任命,但院里的大事小情都找她。
她男人是陆铮手下的一个营长,东北人,豪爽得要命。“你就是陆团长的媳妇吧?
哎呀长得真俊!我是隔壁老刘家的,叫赵秀兰,以后有啥事儿找我就行!
”赵秀兰把饺子往桌上一放,眼睛滴溜溜地打量了沈明姝一圈,最后落在她肚子上,
“几个月了?”“快三个月了。”“哎呀那可得多吃点儿,你太瘦了!来来来,别客气,
这饺子我包的,猪肉白菜馅的!”沈明姝尝了一个,味道还行,皮稍微厚了点,馅儿也咸了,
但在这个年代已经是很好的招待了。“赵大姐,谢谢您。”“谢啥谢!都是军属,一家人!
”赵秀兰拉住她的手,“你一个人从京城来这儿,不容易。以后有啥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
对了,你会做饭吗?我听老刘说,陆团长在食堂办的婚礼,你做的红烧肉把韩政委都吃撑了?
”沈明姝笑了笑:“会一点。”“那可太好了!我跟你说,咱们家属院啥都好,
就是吃的东西太单调了。东北这地方冬天长,除了白菜就是萝卜,吃得人脸都绿了。
你要是会做点花样,咱们也能换换口味。”沈明姝心里一动,想起了上辈子在后厨的日子。
“赵大姐,家属院有团购食材的渠道吗?”“团购?你是说一块儿买菜?”“对,
就是咱们几家联合起来,直接去供销社或者生产队批发,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