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知名作家“不想摆烂的鲜鱼 ”创作,《王妃她又在种菜》的主要角色为【顾垣宁王李蘅】,属于言情小说,情节紧张刺激,本站无广告干扰,欢迎阅读!本书共计25028字,王妃她又在种菜精选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10-26 10:58:08。在本网【ks.ayshl.com】上目前已完结。小说详情介绍:闷闷的:“林业,你是不是傻?”“你才傻。”我闷声说。“你种的丝瓜,我还没吃够呢。”他的声音很轻很轻,“所以不管是欺君之罪还是满门抄斩,都不许有事。”“那你也不许有事。”我揪着他的衣襟,把脸埋进去,声音闷得几乎听不清。他收紧了手臂,没有说话。窗外起风了,吹得丝瓜架上的叶子哗啦啦地响。那些嫩黄的丝瓜花在...

《王妃她又在种菜》免费试读 王妃她又在种菜精选章节
我本是乡下种田女林業,却成了侯府大**的替嫁,替嫁对象竟是夜夜入我梦的登徒子。
一我从未见过那样好看的人。这样说不对。我见过春日里漫山遍野的桃花,
见过秋日里被晚霞烧红的云,见过溪水底下被阳光照透的鹅卵石——那些都好看,
却都不及他。他生了一张极妖冶的脸。眉骨高而锋利,像山脊被谁用一笔锋毫凌厉地勾出来,
偏偏眉尾又微微上扬,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凉薄。眼尾也往上挑,瞳色极深,
仿佛深潭里沉着碎星,看人的时候像是要把你的魂都吸进去。鼻梁高挺如削,
薄唇微抿时清冷疏离,可若是笑,我在梦里见过他笑,只一次,
嘴角弯起的弧度像刀刃上开出的花,危险得很,好看得很。他总在夜里入我的梦。
也不知从何时开始的。大约是从十六岁那年起,每隔三五日,他便要来我梦中走一遭。
有时他站在一片浓得化不开的雾里,隔着雾气看我,我看不清他的神情,
只觉那双眼睛像两簇幽冷的火。有时他离我很近,
近到我能看清他睫毛的弧度和喉结下方一颗小小的朱砂痣——殷红的,衬着雪白的皮肤,
像雪地里落了一滴血。我从不知道他是谁。梦里我问过他,他不答,只是盯着我看,
那目光灼热又克制,像是要把我的模样一笔一笔刻进骨子里。我醒来后常常心口发烫,
对着铜盆里的清水发呆半晌,再去田里拨弄我的菜苗。我是个种田的丫头。名字叫林業,
住在青州府下头的一个小村子里,爹娘早亡,留下两亩薄田和一间漏雨的老屋。
我从十岁起便自己养活自己,春耕秋收,种些瓜果菜蔬,拿到集市上换些米粮。日子虽清苦,
倒也自在。我喜欢种菜。说来也怪,旁人家的姑娘喜欢绣花描眉,我却喜欢把种子埋进土里,
看它们发芽、抽枝、开花、结果。土地是诚实的,你给它多少力气,它便还你多少收成,
从不骗人。我喜欢那种被踏实感包围的感觉——满手泥巴,满身汗水,满心欢喜。
这些年青黄不接的时候多,田里收成不好的时候也多。我见过邻村的孩子饿得啃树皮,
见过老人家连最后一口粥都舍不得喝,留给孙儿。我能活下来,靠的就是自己种的菜。
那时候我就在想,往后不管到了哪里,我都要留一块地,种些吃的,心里才踏实。
十三岁那年冬天特别冷,大雪封了半个多月。我在村口的破庙里捡到一个小孩儿。
他裹着一件脏得看不出颜色的破袄,缩在角落里,冻得嘴唇发紫,浑身打颤。
我走近了才看清,那袄子底下是个瘦得脱了相的小男孩,大约六七岁的模样,
脸上糊着泥和血,头发结成一块一块的,唯独一双眼睛还亮着,
像野地里被雪映着的两粒黑石子。我怕得很,但更怕他死在那里。
我把自己的干粮分了一半给他,又去庙外头生了一堆火,用破瓦罐煮了半罐野菜汤。
他起初不肯吃,瞪着那双亮得怕人的眼睛盯着我,像一只受伤的小兽。我把汤吹凉了递过去,
说:“吃吧,吃饱了就不冷了。”他接过去的时候手在抖,抖得几乎端不住碗。
我把他的手握住,帮他把碗送到嘴边。他低头喝了一口,然后就再也停不下来了,
咕咚咕咚喝完,连罐底的沫子都舔干净了。“还要。”他声音沙哑得像掺了沙子。
我把剩下的干粮也给了他。他又吃了些,像是终于回过魂来,整个人不再抖了。
那天夜里雪还在下,我把他带回了我那间漏雨的老屋,烧了热水给他擦脸擦手。
擦干净之后我发现他长得很好看,五官精致得不像乡野里的人,
眉眼间有股子说不出的矜贵气,只是太瘦了,瘦得颧骨都突出来,看着让人心疼。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他。他没回答,别过脸去。“你家在哪里?爹娘呢?”还是不答。
我叹了口气,给他铺了床稻草,又把家里仅剩的一床旧被子分了一半给他。他躺在稻草上,
背对着我,小小的身子蜷成一团,像一只倔强的虾米。那之后他便住了下来。
他不肯说自己的名字,也不肯说从哪儿来。我试过问他家里的情况,他就沉默,
沉默到我以为他不会说话了。但他偶尔会开口,说一些让我摸不着头脑的话。
比如有一回我正在菜地里拔草,他蹲在一旁看了很久,忽然说:“这些草不该长在这里。
”我愣了一下,觉得他在说废话。又有一回他看见我用水瓢浇菜,
皱了皱眉说:“你浇得不够均匀,南边的土干得快。”我瞧了瞧,还真是那么回事。
我笑话他:“你小小年纪,倒懂得种菜?”他不说话了,耳尖却微微泛红。那一个冬天,
**着自己种的那片菜地和之前攒下的一点粮食,硬是把我们两个都养活了下来。
萝卜、白菜、冬苋菜,变着花样煮。他一开始吃什么都狼吞虎咽,后来吃得从容了些,
还开始挑剔了。有一回我煮了萝卜粥,他皱着眉说萝卜切得太厚了;又有一回我做了腌白菜,
他说盐放少了。我气得拿锅铲指着他:“谁家的野小子,挑三拣四的!”他看了我一眼,
嘴角弯了弯,那弧度小得几乎看不见,但我看见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笑。春天来的时候,
雪化了,田里的野菜疯长。他跟着我下地,起初笨手笨脚的,连韭菜和麦苗都分不清。
我笑话他,他也不恼,就那么认认真真地学。
后来他学会了很多——松土、施肥、捉虫、搭架子。他搭的架子比我的结实,
丝瓜藤爬上去稳当得很。我夸他,他又不说话了,耳朵尖红红的。他跟着我过了大半年,
从冬天到秋天。他长高了一些,也长了些肉,脸上的轮廓变得好看多了。
可就在那个秋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有一天我从集市回来,发现他不在了。屋里干干净净的,
稻草铺得整整齐齐,他穿过的旧衣裳叠好放在枕头边上。灶台上放着一把洗干净的野菜,
码得规规矩矩。就好像他只是出去拾柴了,随时都会回来。但他再也没回来。
我找遍了整个村子,又去了镇上,问了所有能问的人。没有人见过他。他就像一场梦,
醒来就散了。我蹲在他最后躺过的稻草铺上哭了一场。哭完了,我还得去种菜,
日子还要过下去。那把野菜我吃了三天,最后几口嚼的时候咸得要命,不知道是菜咸,
还是眼泪掉进去了。后来我再也没捡到过那样的孩子。倒是那个梦里的登徒子,
来得越来越频繁了。二第四年开春的时候,侯府的人找上了我。来的是个嬷嬷,姓周,
五十来岁,穿一身藕荷色的褙子,通身的气派比我们镇上的地主太太还像太太。
她端坐在我家那条要散架的凳子上,倒也没嫌脏,就这么直直地盯着我看了好半天,
看得我毛毛的。“像,真像。”她喃喃了一句,又问我,“姑娘可知道青州侯府?
”我说知道。整个青州谁不知道?侯爷李崇远,早年跟着先帝打过硬仗,如今年纪大了,
领了个闲职在府里养老。膝下只有一女,名唤李蘅,生得花容月貌,
是青州城里出了名的才女。周嬷嬷点点头,又叹口气,这才把来意说了。
原来侯府大**李蘅早有婚约,定的不是旁人,是当今圣上的第六子,顾垣,封号宁王。
这桩婚事是先帝在世时定下的,算是两家联姻的旧约。
可是李蘅偏偏有了心上人——是侯爷帐下一位副将的儿子,姓沈名越,两人自幼相识,
情投意合,已经到了非卿不娶、非君不嫁的地步。侯爷起初不同意,可耐不住夫人整日哭,
女儿整日病,最后还是心软了。可婚约已定,宁王府那边如何交代?退了便是欺君,
不退便要生生拆散一对有情人。于是侯夫人想了个法子:找个人替嫁。说来也巧,
侯夫人身边的陪房张妈妈有一**乡下探亲,恰好遇见了我。
她当场就愣住了——我跟大**李蘅,竟有八九分相似,不熟的人根本分不出来。
周嬷嬷说到这里,从袖中取出一面小铜镜递给我。我接过来一看,镜中映出一张清秀的脸,
鹅蛋脸,柳叶眉,一双杏眼盈盈含水。我平日里很少照镜子,这回认真看了,忽然想起来,
镇上的人好像确实说过我长得不像乡下的姑娘,倒像是大户人家的**。“姑娘这模样,
与我家大**站在一处,不细看当真分不清。”周嬷嬷笑着说,“大**略高些,
姑娘的鼻尖上有一颗小痣,大**没有。旁的,就跟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我点点头,
等她继续说。“侯爷和夫人的意思,是请姑娘替大**嫁入宁王府。以姑娘的模样,
以侯府多年来的教导,定然不会叫人看出破绽。”周嬷嬷顿了顿,声音放柔了些,
“侯爷说了,绝不会亏待姑娘。往后宁王府便是姑娘的家,侯府永远是姑娘的娘家。
逢年过节,姑娘想回来便回来,侯夫人还说,要认姑娘做义女。”我没说话。
周嬷嬷又补了一句:“另外,侯爷准备了五千两银子作为姑娘的体己,还有一箱子田产地契,
都写在姑娘名下。姑娘往后衣食无忧,再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了。”那天夜里,
我躺在自己那张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翻来覆去地想着。月光从破窗纸的缝隙里漏进来,
落在墙角那一小筐新摘的黄瓜上,青翠翠的,还带着露水。
我想起小时候爹还在的时候说过的话。他说,林家的丫头,往后一定要嫁个好人家,
不能像你娘,嫁给我这个泥腿子,苦了一辈子。我又想起那个梦里的人。他长得那么好看,
可终究是个梦。梦里的登徒子,怎么能当饭吃呢?第二天一早,
我答应了周嬷嬷——但提了一个条件。我要在宁王府的院子里留一块地,种菜。
周嬷嬷愣了愣,大约是没想到我会提这样的要求。她犹豫了一下,说会回去禀报侯爷。
消息传回来,侯爷答应了,还说王府的院子大,想种多大都行。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
三我在侯府住了三个月,学规矩。说是学规矩,其实侯夫人对我好得很,
好到我时常觉得不真实。她给我做了十几套衣裳,料子是我这辈子没见过的软缎轻罗,
颜色也好看,藕粉的、鹅黄的、月白的,穿在身上像换了个人。每日三餐精致得像画儿似的,
我怕不小心碰翻了盘子,第一顿饭几乎没怎么吃,把侯夫人心疼得直掉眼泪。“这孩子,
苦惯了。”她拉着我的手说,眼圈红红的,“往后到了王府,想吃什么尽管开口,你是正妃,
没人敢怠慢你。”李蘅也来见过我几次。她确实生得好看,比我还要精致三分,
声音温温柔柔的,说话时总带着笑。她拉着我的手说了好些话,
大意是感激我替她担了这桩婚事,又说她与沈越两情相悦,若是硬生生拆散了,她宁可一死。
说到动情处,她也哭了,哭得比侯夫人还厉害。我安慰她说没事,我本就是乡野之人,
能嫁入王府是我的福气,谈不上替不替的。她破涕为笑,说我真是个好人。我心说,
好人不算,只是我这个人向来随遇而安。种田也好,嫁人也罢,日子总要过的。
再说我确实不觉得委屈——王府的饭好吃,衣裳好看,还不用自己下地风吹日晒,
有什么可委屈的?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那块地。侯夫人答应了,
在侯府的时候就让人在王府的院子里替我打听过了,说后院靠墙处有一大片空地,土质不错,
阳光也好。我光是听着就觉得手痒,恨不得马上种上两垄小白菜。
至于那个要嫁的人——六皇子顾垣,宁王殿下。侯夫人提起他的时候,表情有些复杂。
她说这位六皇子是先帝最小的儿子,生母是淑妃,早几年病故了。他自幼聪慧过人,
十五岁便随军出征,立过不少战功。如今年方二十三,尚未娶正妃,
府里只有两个侧妃和几位侍妾。“不过那两位侧妃都是摆设。”侯夫人压低声音说,
带着点意味深长的笑,“殿下这个人,不太好亲近,但也不是那等荒淫无度的人。你去了,
只要本本分分的,他不会为难你。”我只记住了“不太好亲近”这几个字,心里倒松了口气。
我就怕嫁个太黏人的,那院子里的菜还怎么种?
至于那个梦里的登徒子——我已经有些时日没梦见他了。大约是最近忙,觉睡得沉,
梦也少了。偶尔睡前我会想起他的脸,那眉眼,那薄唇,那喉结下方殷红的小痣,
心里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涟漪,但也仅此而已。梦罢了。大婚的日子定在四月初八,
宜嫁娶,宜出行,诸事皆宜。我穿上大红嫁衣的时候,整个人都恍惚了。
铜镜里映出一张陌生的脸,凤冠霞帔,唇点朱砂,浓艳得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人。
侯夫人亲手为我盖上红盖头,声音有些哽咽:“从今往后,你就是李蘅。”我轻轻应了一声。
“不,你就是你。”侯夫人忽然改了话,握紧我的手,“到了王府,你就是宁王妃,
是我们的女儿。李蘅不李蘅的,没那么要紧。”我想说点什么,喉头却像被什么堵住了,
只红了眼圈。花轿晃晃悠悠地走了大半天,吹吹打打,热闹得很。我坐在轿子里,
手里攥着一个红绸扎的绣球,手心全是汗。轿帘被风吹起一角,
我看见外面围观的人乌压压的,像赶集一样。宁王府到了。我被喜娘搀着下了轿,跨过火盆,
拜了天地,一切按部就班。耳边都是嘈杂的贺喜声、丝竹声、杯盏碰撞声,
唯独听不见新郎的声音。他好像一直没吭声。我心里有些发虚,但转念一想,
也许皇子成亲就是这样的,新郎不必亲自吆喝。送入洞房之后,喜娘和丫鬟们都退了出去,
门关上,屋里静得只剩下烛花爆裂的细微声响。我坐在床沿上,盖着红盖头,
眼前是一片朦胧的红色。空气中弥漫着沉水香的味道,浓郁又幽深,
和我从前闻过的任何一种气味都不同。我把手藏在袖子里,手指无意识地在掌心画圈,
这是我紧张时的小动作,从小就有,改不掉。不知过了多久,门被推开了。脚步声不急不慢,
沉稳有力,一步一步向这边靠近。我的心跳忽然快了起来,快得像擂鼓。红盖头被挑了开来。
我抬起眼,看见了面前的人。那一刻我整个人都僵住了。红烛摇曳的光芒落在他脸上,
将他本来就妖冶到极致的五官映得近乎艳丽。眉如远山含黛,眼尾挑起一弧凌厉的弧度,
薄唇微微抿着,嘴角没有任何弧度,却依旧让人觉得那张脸上每一个线条都是精心计算过的,
多一分则过,少一分则缺。他穿着一身大红嫁衣,墨发束在金冠之下,
衬得他皮肤白得像上好的瓷器,喉结下方那颗朱砂痣在衣领边缘若隐若现,殷红一点,
惊心动魄。是他。是那个夜夜入我梦的登徒子。我的脑子炸开了。他也在看我。
他垂眼看着我,那双幽深到近乎黑色的瞳孔里映出我的脸——凤冠霞帔,满脸惊愕。
他的目光从我的眉眼慢慢移到鼻尖,在那一颗小痣上停了一瞬,然后又移回我的眼睛。
我们就这么对视着,谁都没说话。空气仿佛凝固了。然后,他开口了。“你不是李蘅。
”声音低沉清冽,像冬天里第一道破冰的溪水。我从惊愕中回过神来,忙垂下眼帘,
按照侯夫人教过的那样,规矩地欠了欠身:“妾身……”“别装了。”他打断了我的话,
语气不重,却不容置疑,“李蘅右耳垂上有一道疤,幼时摔的。你没有。
”我心里“咯噔”一下。三个月来侯夫人把李蘅的一切都教给了我,连身上的胎记都交代了,
唯独耳垂上这道疤,李蘅自己都没注意到。“抬起头来。”他说。我咬了咬唇,抬起头。
他依然盯着我,目光比方才更深,带着一种让我浑身发烫的专注。那头他又开口了,
声音低了些,像在自言自语:“也不是……不对。”他忽然伸出手来。我下意识往后一缩,
但他的手已经落在了我的脸颊上。指尖微凉,像一片初雪落在皮肤上。
他极轻极慢地用指腹描过我的颧骨,又沿着下颌线一路滑到下巴,最后停在我的唇边。
那动作不像是在审视一个陌生的新娘,倒像是在确认一件朝思暮想的珍宝。“是你。
”他一字一顿地说,眼底有什么东西碎了又亮了,“竟然是你。”我不懂他在说什么,
只觉得自己快要被他的目光烧穿了。他那双眼睛里的情绪太复杂,有震惊,有不可置信,
还有一种近乎疯狂的眷恋,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浮木。“殿下认错人了。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发抖,“妾身是……”“你是那年冬天在破庙里给我喝野菜汤的人。
”他说。世界在这一刻安静了。烛火不再摇曳,沉水香不再浮动,连空气都停止了流动。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他,看着他的眉,他的眼,他的鼻梁,他的嘴唇,他的喉结——殷红的,
像雪地里落了一滴血。那个孩子,
那个瘦得脱了相、倔得像一头小兽、跟我学了半年种菜的野孩子——他?
“你的野菜切得太厚了。”他说,嘴角慢慢弯起一个弧度,像记忆里那样,刀刃上开出的花,
“盐也放少了。”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四新婚夜的后半程,我们谁都没睡。他叫顾垣,
是先帝第六子,宁王殿下。九岁那年因宫廷政变流落民间,被追杀至青州地界,
身边的护卫死伤殆尽,他拖着一条受伤的腿在雪地里走了三天,最后倒在了那个破庙里。
后来他的暗卫找到了他,把他带回了京城。可他重伤未愈,高烧不退,昏迷了整整三天。
醒来之后他忘了很多事,甚至忘了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只是在后来的许多年里,
总会在梦里闻到一股煮野菜的味道。然后,从三年前开始,他频繁地梦见一个姑娘。
梦里那姑娘穿着粗布衣裳,扎着麻花辫,蹲在田里拔草。阳光把她晒成蜜色的皮肤照得发亮,
她额前的碎发被风吹起来,她就用手背胡乱一抹,满不在乎的样子。他看不清她的脸,
只知道她笑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像月牙。他不敢告诉任何人这件事。堂堂宁王,杀伐果断,
战功赫赫,
却夜夜在梦里追着一个种田的姑娘跑——说出去怕是要被朝堂上那群老御史笑掉大牙。
可他控制不住。每夜每夜,那个姑娘都会出现在他梦中。有时她在浇菜,有时她在收瓜,
有时她在灶台前煮粥,一边煮一边哼着不成调的小曲。
他像个偷窥者一样站在梦境的一角看着她,心里涌起一种怪异又强烈的感觉——酥酥麻麻的,
从心口蔓延到四肢百骸,像是被人灌了一壶温热的酒。他起先以为那只是他自己的臆想。
直到今天晚上。红盖头挑起的那一刻,他看见了那张脸。他甚至没有注意她是不是李蘅。
他的目光像是被什么力量牵引着,直直地落在她的眉眼上,落在她鼻尖那颗小小的痣上,
落在那双被烛光映得水光潋滟的杏眼里。是他梦里的那个人。一丝不差。
他甚至在她开口之前就已经确定了。那种感觉太过强烈,强烈到他的指尖都在微微发颤。
他用了极大的自制力才没有在新房里失态,可他伸出手去触碰她脸颊的时候,
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她在发抖,他也一样。然后他又注意到了另一件事——她身上的味道。
不是脂粉香,不是沉水香,而是一种更清新更干净的气味,
像雨后泥土和青草叶揉碎了混在一起的味道。是她。是她。他几乎要脱口而出一句“是你”,
可他忍住了,因为他看见她眼底也有惊涛骇浪,她也在看他,好像也认识他。
于是他确认了最后一件事。“你是那年冬天在破庙里给我喝野菜汤的人。
”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自己的声音都在微微发颤。
他一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记住那个味道——野菜切得太厚,盐放得太少,
汤里还飘着几片枯叶子。可那个味道像是刻进了他的骨髓里,
在后来所有的山珍海味面前都熠熠生辉,无可替代。她哭了。眼泪从那双杏眼里涌出来,
顺着脸颊往下淌,把脸上的脂粉冲出了两道浅浅的痕迹。她张了张嘴,像是想说什么,
可最后只挤出了几个字:“你长这么大了。”他忽然就笑了。不是那种克制而疏离的浅笑,
而是真的、发自内心的、畅快的笑。他笑得眼尾都弯了,喉结微微滚动,
那颗朱砂痣在烛光下像跳动的火焰。“你倒是没怎么变。”他说,声音低低的,
带着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温柔,“还是这么爱哭。”她胡乱抹了一把脸,
破涕为笑:“谁哭了?我眼睛进沙子了。”“红盖头底下有沙子?”他挑眉。她噎住了,
耳尖迅速泛红。他看着她泛红的耳尖,心里有什么东西轰然坍塌了,
又有什么东西在废墟上疯长起来,热烈得不像话。他在战场上见过尸山血海,
在朝堂上见过尔虞我诈,他以为自己这辈子不会再对任何人动心了,
可命运偏偏塞给他这样一个答案——他日思夜想了三年的梦中人,就是他今晚要娶的新娘。
尽管她是个冒牌的。他把外袍解了,随手搭在屏风上,在她身边坐了下来。床铺微微陷下去,
她下意识往旁边挪了挪,他便也跟着挪了挪。“躲什么?”他偏头看她,
“当年你把我捡回家的时候可没这么客气。”她低着头不说话,耳尖红得快要滴血。
他忽然想起来当年的事,那时候他冻得浑身僵硬,饿得眼冒金星,是她蹲下来,
把手里半块干粮掰碎了泡在野菜汤里,一点一点喂给他吃的。他记得那双手,指节分明,
骨感修长,指甲缝里有洗不净的泥。那双手替他擦过脸,替他把被子掖好角,
在他发高烧的时候把湿布巾敷在他额头上,一遍又一遍。“林業。”他低低地唤了一声。
她猛地抬起头来,眼睛里全是震惊:“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你当年告诉我的。”他说,
“你说‘我叫林業,树林的林,务業的業’。你说你爹希望你像一棵树一样,
自己扎根自己长,不用靠任何人。”她怔怔地看着他,半晌,喃喃道:“你竟然记得。
”“我记得你跟我说的每一句话。”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淡,
像是在陈述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实,“你教我怎么分韭菜和麦苗,你说韭菜的叶子是扁平的,
麦苗的叶子是尖的。你说萝卜要种在松软的土地里,不然长不大。你说丝瓜架要搭得高一些,
丝瓜藤才会爬得欢。”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说得不急不慢,像是在念一本账册。
可她的眼泪又掉下来了,这次怎么都止不住。他看了她一会儿,叹了口气,
伸出手把她揽进了怀里。他的动作有些笨拙,像是不知道该怎么抱一个人。
他从小在宫廷长大,母妃早逝,父皇又忙于朝政,身边的人来来去去,
没有人教过他怎么跟一个人亲近。可他想抱她。这个念头在梦里出现过无数次,
每一次他站在梦境的角落里看着她忙碌的背影,都恨不得冲上去把她拥进怀里。
可梦里的他动不了,像被定住了一样,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的背影,然后醒来,
然后怅然若失。现在她就在他怀里。真实的,温暖的,会哭会笑的。真好。她在哭,
哭得肩头一耸一耸的,眼泪打湿了他胸口的衣襟。他没有说话,只是收紧了手臂,
下巴抵在她的发顶,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拍着她的背。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哭够了,
从他怀里退出来,鼻头和眼眶都红红的,像只兔子。“殿下。”她吸了吸鼻子,
声音黏糊糊的,“你……你不怪我替嫁吗?”“怪你什么?”他反问。“怪我不是李蘅。
”她认真地说,“侯府骗了你,我也骗了你。我是一个乡下的种田丫头,不是你该娶的人。
”他低下头,与她平视,一字一字地说:“林業,这世上没有谁是我‘该娶的’,
只有我想娶的。”“你今日若不是你,哪怕是李蘅本人来了,我明日也能给她一纸休书。
”他的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可你来了,那便没有第二种可能。”她呆住了,
半晌才小声说:“你怎么这样说……你都没见过李蘅本人,怎知道你不会喜欢她?
”“我用不着见她。”他勾起嘴角,“我梦了你三年,还不够?”她的脸“腾”地红了,
红得一塌糊涂。他看着她红透的脸,心情好得出奇,
好到想出去跑两圈——当然他不会这么做,他是宁王,要有体面。“睡吧。”他说,
“明天还要早起敬茶。”说罢他先躺了下去,占了床的外侧,留了一半给她。她犹豫了一下,
红着脸爬上床,在自己那半边躺得笔直,像一根木头。他偏头看了她一眼,
伸手把被子拉过来盖在她身上,动作自然得像做了千百遍。“林業。
”“嗯……”“明天我带你去看你的地。”他说,“后院那块空地我已经让人翻过了,
土很肥。”她猛地转过头来,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真的?”“嗯。
”“殿下怎么知道我要种菜?”“侯府的人来问过,说宁王妃要在院子里种菜,可否?
”他闭上眼睛,嘴角带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我当时就想,这个宁王妃,有点意思。
”她愣了好一会儿,然后也笑了,笑得眉眼弯弯的,像月牙。烛火被风吹灭了一盏,
另一盏也渐渐暗了下去。月光从窗棂的缝隙里漏进来,薄薄地铺了一地。她侧过身,
借着那一点点月光看着他的侧脸。他的轮廓在月光下显得柔和了许多,睫毛很长,
在眼下投下一小片阴影,呼吸绵长而平稳。她忽然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殿下。
”她小声唤他。“嗯。”他没睁眼。“你……你梦里的我,都穿什么衣裳?”他睁开眼睛,
侧过头来看她,目光里带着一丝玩味:“你问这个做什么?”“我就是好奇。
”她心虚地把脸埋进被子里。他沉默了一瞬,然后说了一句让她一整夜都没睡好的话。
“有时候什么也没穿。”“顾垣!”她抓起枕头砸了过去。五婚后第三天,
我就把我的菜地翻好了。王府后院果然有一大片空地,大约有两三亩,土质松软,阳光充足,
三面有围墙挡风,简直是种菜的宝地。我蹲在地上捏了一把土,在指间搓了搓,
满意地点点头——这土比我从前那两亩田的还要好。上哪儿说理去?
大户人家的土都比穷人家的肥。顾垣给我配了四个丫鬟,两个婆子,
还有一个专门管花园的老花匠。老花匠姓孙,五十多岁,种了一辈子花,听说我要种菜,
脸上的表情精彩极了。他大概在想:堂堂宁王妃,不种牡丹不种兰,种白菜?“孙伯,
您会种菜吗?”我客气地问。孙伯挺了挺腰板:“老夫种了一辈子花,花比菜金贵多了。
”“那您知道白菜和萝卜不能种在一起吗?”孙伯:“……”我笑了笑,没再为难他,
自己挽起袖子开始干活。嫁入王府的头一个月,日子过得平静又新奇。白天我在院子里种菜,
学习王府的各种规矩,偶尔跟着管事嬷嬷认认人,记记各处的关系。
晚上顾垣会来正院用晚膳,有时候来得早,有时候来得晚,但不管多晚他都会来。
他来的时候往往带着一身的疲惫,眉头微微蹙着,像是在朝堂上遇到了什么烦心事。
可一踏进正院的门,闻到厨房飘出来的饭菜香,看见我蹲在院子里用木桶给菜苗浇水,
他那个蹙着的眉就会慢慢舒展开来,像一朵被温水泡开的干菊。“殿下回来了?
”我从菜地里抬起头,脸上沾着泥,手上也是泥。他站在廊下看着我这副模样,嘴角动了动,
大约是觉得好笑又不好笑,最后只说了一句:“去洗手,吃饭。”有一次他回来得特别早,
太阳还没落山就到了。我正在院子里搭丝瓜架,踩在凳子上够高处的一根横梁,
身子摇摇晃晃的,眼看就要摔下来。一双手从身后伸过来,稳稳地扶住了我的腰。“下来。
”他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带点无奈,“这种事让下头的人做。”“他们搭的不好。
”我被他半抱半拎地从凳子上弄下来,不服气地嘟囔,“上回孙伯搭的那个架子,
丝瓜藤爬上去第二天就塌了,压坏了两根丝瓜。”“两根丝瓜而已。
”“那可是我亲手种的丝瓜!”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没再说什么。然后他解了外袍,
挽起袖子,亲自上了凳子,三两下就把架子搭好了。他在边关待过几年,
扎营搭寨是基本本事,搭个丝瓜架简直大材小用。“这样可以了吗?”他从凳子上跳下来,
拍了拍手上的灰。我仰头看着那个结实得能经得住一场暴风雨的丝瓜架,嘴巴张了又合,
合了又张,最后憋出一句:“殿下,您这手艺,不当土匪可惜了。”他愣了一瞬,随即失笑。
那天晚上他在书房批折子的时候忽然停下来,问身边的近侍:“赵全,王妃今日说什么来着?
不当土匪可惜了?”赵全低着头,不敢答话。顾垣自己笑了好一会儿,
把赵全吓得够呛——他伺候殿下这么多年,从没见过殿下一个人对着空气笑成这样。
日子就这么过着,平淡又安稳,像一锅文火慢炖的粥,咕嘟咕嘟地冒着甜意。
可我心里一直憋着一个疑问——他到底是怎么认出我的?就因为一块干粮和一锅野菜汤?
那也太玄了。我试探过他几次,每次都被他四两拨千斤地挡回来。
有一回我趁他喝汤的时候问:“殿下,您梦见我的时候,我的脸到底是什么样的?能看清吗?
”他喝汤的动作顿了顿,抬起眼看我,目光幽深:“你真的很想知道?”“特别想。
”“那今晚到我书房来。”他说完这句话就放下碗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对着满桌子菜发愣。
到、到书房去?什么意思?那天晚上我还是去了。不为别的,就为弄明白这件事。
书房的灯亮到很晚。我推门进去的时候,顾垣正坐在案后看什么文书,见我来了,也不抬头,
只说了一句:“坐。”我在他对面坐下,规规矩矩地把手放在膝盖上。他批完最后一份折子,
搁下笔,从案头的暗格里取出一个锦盒,推到我跟前。“打开。”我打开锦盒,
里面躺着一幅画。画轴是上好的白玉所制,触手温润,绢面已经有些泛黄,
显然是有些年头了。我小心翼翼地将画展开,然后呆住了。画上是一个姑娘。粗布衣裳,
麻花辫,蹲在田里,手里握着一把青翠的小白菜。她的脸在阳光下微微侧着,嘴角噙着笑,
额前的碎发被风吹起来,乱糟糟地糊在脸上。画工算不上顶尖,
可那眉眼、那神态、那鼻尖上隐约的一颗小痣——分明就是我。
“这是……”我的声音有些发涩。“我从宫里回来之后画的。”顾垣的声音很轻,
像是在回忆一件久远的事,“那年我十岁,高烧退后忘了许多事,可不知道为什么,
你的脸我记得清清楚楚。我画了无数遍,这一幅是最像的。
”他用指腹轻轻摩挲过画中人的脸颊,目光柔和得不像话:“那时候我不知道你是谁,
不知道你在哪里,甚至不知道你是真的存在还是我的幻觉。可我想,万一你是真的呢?
万一有一天我能找到你呢?”“所以我把它放在身边,画了又画,改了又改。
后来画得越来越熟,闭上眼就能画出你的样子。”他抬起眼看我,眼底有浅浅的笑意,
“所以新婚夜我第一眼就知道是你,不是因为什么野菜汤,也不是因为什么小痣。
”“而是因为你的脸,我画了四年。”我的眼泪再次不争气地掉了下来。
我在他面前好像特别容易哭,明明我从前不是这样的,种田的时候摔断了锄头都没哭过。
“四年?”我吸着鼻子问,“那你怎么现在才来找我?”他的表情微微一滞,
拇指不自觉地按了按眉心。这是他在思考或者说谎时的小动作,
我跟他相处半个月就看出来了。“找过。”他简短地说,“没找到。”“我不信。”我说,
“你是皇子,找人还不容易?”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把实情告诉了我。
原来他当年被暗卫救回之后,生母淑妃不久便病故了,他被养在太后膝下。太后不喜欢他,
处处打压,他用了很多年才在宫中站稳脚跟。等他终于有了自己的人手去青州找我的时候,
时间已经过去了六年。我在的那个村子叫靠山村,在我十七岁那年遭遇了一场山洪,
半个村子都被冲毁了,村民四散逃难,户籍文书也丢失了。他的人找到靠山村的时候,
只剩下断壁残垣和几个不愿离开的老人,没有人知道林業去了哪里。“后来呢?”我追问。
“后来我又找了好几年,把青州附近所有的乡镇都翻遍了,
甚至查了所有逃难人口的登记册子。没有你。”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
可握着画轴的手指关节泛了白,“我几乎以为你死在那场山洪里了。”书房里安静了许久。
“我没有死。”我轻声说,“山洪来的时候我在镇上卖菜,回来之后发现村子没了,
就在隔壁的赵家村住了下来。我的户籍一直在手里,我自己保管的。你查不到,
是因为我报的是我自己家的户头,户主是我爹,我爹在我十岁时就去世了,
但他的户籍一直没销。你的人大概只查了活人的册子。”他说不出话来了。
命运有时候就是这样,堪堪地错开,一个小小的疏忽,
就能让两个人之间横亘着十三年的空白。“不过没关系。”我伸出手覆上他放在画上的手,
他的手很大,骨节分明,微凉的指尖被我捂在掌心里,“你现在找到我了。
”他反握住我的手,握得很紧。那天晚上我回到正院的时候,月亮已经升得很高了。
我躺在床上一遍又一遍地回想他说的话——“你的脸,
我画了十三年”——越想越觉得不真实,越想越觉得这个人怕不是个疯子。可我又忍不住笑。
笑得嘴角咧到耳朵根,像个傻子。大约是因为这个傻子,是我的。六婚后第一个月,
我种的第一茬小白菜收获了。其实只有一小片,大概二十来棵,绿莹莹的,
叶子嫩得像能掐出水。我蹲在地里一棵一棵地拔,拔完了放进竹篮里,心里美滋滋的。
孙伯站在旁边看我的眼神已经从“不可思议”变成了“匪夷所思”,大约是在想,
这位王妃娘娘怎么拔个白菜都能笑成这样。我挑了几棵最水灵的,
让厨房给顾垣做了一碗白菜豆腐汤。晚上他把那碗汤喝得干干净净,连汤底都没剩。
“好喝吗?”我满怀期待地问。他放下碗,
看了我一眼:“跟你十三年前煮的那碗野菜汤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那是好喝还是不好喝?”“你觉得呢?”我被他的话噎住了,瞪了他一眼。
他端起茶盏慢悠悠地喝了一口,嘴角弯起一个极小的弧度。后来我发现,
他这个人表达喜欢的方式很别扭。他不会直接说“我喜欢”,但他会做。
比如那碗汤他喝得一滴不剩,
比如每次我去菜地忙活的时候他都会让人给我送一顶遮阳的帷帽,
比如有一次我手上被菜叶上的小虫叮了一个包,他二话不说就让人把整片菜地熏了一遍,
害得我的白菜呛了好几天才缓过来。“殿下,您能不能别动不动就熏虫子?
”我蹲在菜地边心疼地戳着蔫头耷脑的白菜叶子,“它们也是活物,您把整片地都熏了,
菜也跟着受罪。”他站在廊下,面无表情:“你的手重要还是菜重要?”“都重要!
”“那就把你手包起来再下地。”他当真让人找了一副薄蚕丝手套来,非要我戴上。
那手套金贵得很,一双手套够普通人家吃一年的饭,我戴在手上种白菜,
感觉自己是个败家子。但我也没摘。因为他每天都会检查,要是看见我没戴,
他就会亲自把那副手套翻出来,拉过我的手,一只一只地帮我套上。他的动作不快不慢,
指腹擦过我的手背时微微发烫,那种触感从他的指尖一直蔓延到我的心底,酥酥麻麻的,
像春天里第一声闷雷滚过麦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