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分别是【宋知欢顾璟川】的古代小说《穿书七零:骗了失忆大佬想跑路》,由知名作家“圆圆57”倾力创作,讲述了一段扣人心弦的故事。本站TXT全本,期待您的阅读!本书共计30367字,第1章,更新日期为2026-04-07 13:54:09。在本网【ks.ayshl.com】上目前连载中。小说详情介绍:【穿书+年代+空间+村花+大佬+双洁+甜宠+失忆+跑路失败被抓】一朝穿书,宋知欢成了七零年代文里,骗婚失忆反派大佬的恶毒炮灰。原书中,原主捡到失忆的京市大院子弟顾璟川,谎称是他的未婚妻,不仅好吃懒做,还逼他下地赚工分养活自己。后来顾璟川恢复记忆,原主被送去大西北农场,死得又早又凄惨。穿过来的宋知欢看...

《穿书七零:骗了失忆大佬想跑路》免费试读 第1章
冷风顺着窗缝直往骨头缝里钻。
宋知欢是被冻醒的,也是被脑子里那股排山倒海的记忆吓醒的。
看着头顶发黑的烂房梁,和身下散发着霉味的破席子,她狠狠掐了一把大腿。疼,真疼。
她穿书了。
不仅穿到了缺衣少食的七十年代,还穿成了虐文里下场最惨的炮灰女配——小河村村花宋知欢。
书里,原主把失忆落难的京市大院子弟顾璟川骗回家,谎称未婚妻,却把他当牲口使唤。
逼他挑大粪、修水渠,甚至逼这个一身傲骨的男人去偷鸡摸狗,稍不顺心就绝食砸锅。
结局呢?顾璟川恢复记忆,雷霆手段回归京市,反手就把原主送去了西北农场。
在那个冰天雪地里,原主被活活冻饿而死,尸体都被野狗啃了。
而昨天,原主刚因为顾璟川没借到肉,在家撒泼绝食,把自己作死了。
现在,这个死亡倒计时,挂到了她宋知欢的脖子上。
“吱呀——”
破败的木门发出一声惨叫,被人从外面粗暴推开。
一股浓烈的泥腥味裹挟着刺鼻的臭气,劈头盖脸地涌了进来。
宋知欢心脏猛地一缩,本能地向后退缩,后背紧紧贴在冰冷的土墙上。
一个高大的男人跨进门槛,光线瞬间一暗。
男人穿着短了一截的破单衣,袖口全是毛边,裤脚卷到膝盖,露出的腿部肌肉像铁打的一样紧实,上面却溅满了黑红色的泥点子——那是刚挑完大粪留下的痕迹。
他五官轮廓深邃如刀刻,眉骨极高,眼窝深陷,此刻那双狭长的眸子里,翻涌着毫不掩饰的阴鸷与厌恶。
正是还没恢复记忆、处于黑化边缘的顾璟川。
“咣!”
一只崩了口的粗瓷碗重重砸在炕桌上,那张缺了腿的小桌子差点当场散架。
“起来吃。”
声音又冷又硬,像是嗓子里含着冰碴子。
宋知欢哆嗦了一下,视线落在那碗里。
一碗名副其实的“照影汤”,清汤寡水,碗底沉着几片可怜的碎红薯皮。说是猪食,猪都要嫌稀。
若是原主,这会儿早把碗扣在男人脸上了。
但宋知欢不敢。
她清楚地看见,顾璟川那只粗糙的大手,正死死攥着锄头把,手背上青筋暴起,显然忍耐已经到了极限。
“嫌没肉?”
顾璟川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冷弧,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宋知欢,最后一次警告你。那是大队长家的鸡,你想死,别拉着我垫背。”
在这荒郊野岭,弄死个病弱女人,往后山一扔,说是喂了狼,谁能知道?
求生欲瞬间战胜了恐惧。
宋知欢吞了口唾沫,颤巍巍地伸出手,指尖发白,却快准狠地端起了那只油腻的瓷碗。
“谁说我不吃了……”
她声音虚得厉害,却不敢有半点迟疑,闭上眼,仰起脖子就是一大口。
温热的液体滑过喉咙,带着红薯特有的苦涩味,却瞬间安抚了她造反的肠胃。
顾不得烫,顾不得脏,宋知欢像个饿死鬼一样,“咕嘟咕嘟”几口将一碗刷锅水似的糊糊灌进了肚子。
甚至伸出舌尖,将碗底最后一片红薯皮卷进了嘴里。
只要能活下去,别说红薯皮,树皮她也得嚼!
顾璟川看着她这副狼吞虎咽的模样,眼底极快地划过一抹错愕。
这疯女人转性了?往常不闹个天翻地覆,不把屋顶掀了,绝不罢休。
今天竟然这么老实?
宋知欢放下碗,用袖口胡乱一擦嘴。热乎气进肚,脑子终于转动了。
现在的局势很明朗:必须攒钱,必须搞到介绍信,必须在这煞神恢复记忆前,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但在那之前,得先稳住他。
“顾璟川。”
宋知欢开口,声音软糯,却没了往日的尖酸刻薄。
男人神色漠然,看都没看她一眼,转身抄起锄头就往外走,背影透着一股决绝的冷意。
“那个……明天我跟你一起下地。”
顾璟川往外迈的脚步猛地一顿。
他缓缓转过身,高大的身影几乎挡住了门口大半的光线,半张脸隐在阴影里,让人看不清神色。
“你下地?”
这一声反问,充满了荒谬和讽刺。
全小河村谁不知道,宋知欢这双手金贵得连碗都不刷,喝水都要端到炕头。
甚至连路都不肯多走几步,生怕踩脏了鞋。
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宋知欢被他盯得头皮发麻,强撑着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诚恳些:
“家里缸都见底了,我也不能总躺着。再不赚两个工分,这个冬天咱俩都得饿死。”
顾璟川没说话。
那双锐利的眸子死死盯着她,似乎想从她脸上找出这是不是又一个折腾他的新把戏。
屋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每一秒都被无限拉长。
宋知欢手心全是冷汗,硬着头皮没移开视线,摆出一副“洗心革面”的乖巧样。
过了好半晌,男人才冷冷地吐出两个字:
“随你。”
说完,他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
直到院子里传来“咔嚓咔嚓”劈柴的声音,那股令人窒息的压迫感才散去。
宋知欢像是被抽干了力气,软绵绵地瘫回了硬邦邦的土炕上。
好险,暂时保住了一条小命。
她看着黑黢黢的屋顶,长长吐出一口浊气。
现在大概是七五年,再过几年就要恢复高考了。
虽然日子苦,但只要能活下去,处处都是商机。
首要任务是填饱肚子,然后在这个狠人恢复记忆变成京圈大佬之前,先把他这尊瘟神送走。
不,是她先溜之大吉!
宋知欢摸了摸自己那双**纤细的手。
原主虽然草包,但这副皮囊确实是顶配,在农村待了这么久,依然白里透红,杏眼含春。
这美貌,在缺衣少食的年代是资本,也是祸根。
肚子里的那点红薯汤根本不顶饿,胃里又开始隐隐作痛。
宋知欢翻了个身,眼神逐渐坚定。
不管是为了跑路还是发家致富,现在的唯一的念头只有一个——
活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