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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即是深渊小说主角是沈若陆司珩全文完整版阅读

男女剧情人物分别是【沈若陆司珩】的言情小说《重逢即是深渊》,由网络作家“吃土的面包虫”所著,展现了一段感人至深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欢迎阅读!本书共计26652字,重逢即是深渊精选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9-18 11:49:08。在本网【ks.ayshl.com】上目前已完结。小说详情介绍:重新装修过,但格局没变。后院那棵老槐树还在,已经高过了三层楼。“这里居然还在。”沈若有些意外。“我盘下来了。”陆司珩下车,替她拉开车门,“不许外传,我只是想保留一个能回忆过去的地方。”他带着她走进后院,推开一间厢房。里面布置得很简单,一张茶桌,两把椅子,墙上挂着一幅字——“一期一会”。桌上放着一套汝...

重逢即是深渊小说主角是沈若陆司珩全文完整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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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即是深渊》免费试读 重逢即是深渊精选章节

楔子·重逢之前深秋的夜风裹着桂花的甜腻,从露台半掩的玻璃门缝里钻进来。

沈若靠在二楼露台的大理石栏杆上,左手端着一杯喝了一半的香槟,右手轻轻揉着太阳穴。

酒会已经进行了两个小时,觥筹交错间的客套话让她有些耳鸣。

她今晚穿了一件黑色丝绒长裙,是周明远选的,说“得体、不抢风头”。她向来配合。

身后宴会厅里的水晶灯折射出碎金般的光,

笑声、碰杯声、高跟鞋叩击大理石地面的声音交织成一张令人疲惫的网。

沈若今天是作为周明远的妻子出席的——周明远,恒远资本的合伙人,

金融圈里小有名气的投资人。她自己的身份则是某外资银行的高级客户经理,但在这个场合,

没人关心她的职位,大家只称呼她“周太太”。她厌恶这个称呼,但没有表现出来。“若若,

过来见一下张总。”周明远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酒意和不容拒绝的理所当然。沈若转身,

脸上已经挂好了得体的微笑。她正要迈步,目光却越过周明远的肩膀,

落在宴会厅深处一个正与旁人交谈的男人身上。那人的侧脸在灯光下棱角分明,

深灰色定制西装,领带系得一丝不苟。他正微微低头听身边人说话,偶尔点头,

神情淡然而专注。沈若的心脏猛地一缩。不可能的。她不自觉地握紧了酒杯。十二年过去了,

就忘了那张脸——下颌线的弧度、眉心那颗浅浅的痣、笑起来时左边嘴角比右边略高的习惯。

但那男人偏偏在这个时候转过了头。隔着一整座宴会厅的距离,穿过无数衣香鬓影的人影,

他的目光像早已预判好位置一般,精准地落在她脸上。四目相对的瞬间,

沈若觉得手里的香槟杯仿佛被抽走了温度,冰凉的触感从指尖蔓延到胸口。陆司珩。

他比大学时瘦了,下颌线更锋利,眼神里多了一种沉甸甸的东西,

是岁月和野心打磨过的痕迹。但他看她的方式没有变——那种专注到近乎偏执的注视,

仿佛全世界只剩下她一个人。沈若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沈若?”周明远已经不耐烦了,

“愣着干嘛?”“来了。”她垂下眼,跟着周明远走向另一边。经过那个方向时,

她余光瞥见陆司珩微微侧身,似乎想走过来,却被身旁的人拉住继续说话。她没有回头。

但整个晚上,她都能感觉到那道目光,像一团温热的火,隔着人群烙在她的后背上。

酒会结束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周明远喝了不少,由司机开车回家。沈若坐在副驾驶,

看着车窗外流光溢彩的城市夜景飞速后退,脑子里一片混乱。手机震了一下。她低头,

是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我是陆司珩。这是我的号码。十三年了,你还好吗?

”十三年前分手,十二年前彻底断了联系。他用的是“十三年前”——不是从重逢算起,

而是从结束算起。沈若盯着屏幕,直到屏幕自动熄灭,又亮起,又熄灭。她没有回复。

回到家,周明远倒头就睡。沈若独自在客厅坐了很久,翻出书柜深处一个落灰的盒子。

照片:大学图书馆门前的合影、操场上的背影、一张电影票根——2010年《盗梦空间》,

两张票连号。她把照片看了一遍,又原样放回去,关上盒子,关灯。黑暗中,

那个未回复的短信像一根刺,扎在胸口最柔软的地方。睡不着。她拿起手机,打了几个字,

又删掉,又打,又删。最后只回了一句:“好久不见。今晚见到你了。一切安好,勿念。

”对方的回复几乎是秒回的:“我不好。”沈若把手机扣在床头柜上,翻过身,闭上眼睛。

眼泪无声地滑进枕头里。第一章·当年错十三年前,沈若十七岁,陆司珩十八岁。

他们是大学里最让人羡慕的一对。沈若念金融系,陆司珩念计算机系,

两人的宿舍楼隔着一片小树林。他每天早上会买好豆浆油条在她楼下等,

冬天时把早餐揣在羽绒服里捂着,见到她时从怀里掏出来,笑吟吟地说:“还热着呢。

”她问他:“你不冷吗?”他说:“等你的时候想你想得发热。”沈若觉得,

这大概就是爱情最好的样子。陆司珩不是那种会说很多甜言蜜语的人,

但他的好是细水长流的。她考试周熬夜,他就在自习室陪着她,帮她去图书馆占座,

给她买咖啡,在她打瞌睡时把自己的外套披在她身上。她生理期腹痛,

他会笨手笨脚地煮红糖姜茶,被烫了手也不吭声。大二那年暑假,他们一起去青岛旅行。

在海边的栈桥上,陆司珩突然跪下来——不是求婚,是系鞋带。沈若笑他:“神经病,

我还以为你要干嘛。”陆司珩站起来,认认真真地看着她说:“沈若,等毕业了,

我有能力了,我就娶你。”海风吹起她的长发,她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孩。

但幸福在大四那年秋天戛然而止。陆司珩的母亲被查出胰腺癌晚期。

陆家在本地经营着一家中型科技公司,不算豪门,但也是殷实之家。陆母倒下后,

陆父焦头烂额,公司又被竞争对手趁虚而入,资金链紧张。

林家——生意场上多年的合作伙伴——伸出了援手,条件是联姻。林家的女儿叫林婉清,

比陆司珩小一岁,温柔知礼,门当户对。陆司珩不肯。他在病房里对母亲说:“妈,

我有女朋友了,我要娶她。”母亲躺在床上,瘦得只剩一把骨头,拉着他的手说:“珩儿,

妈不想逼你,但公司是你爸一辈子的心血……你爸快撑不住了。婉清那孩子不错,

你们可以先订婚,等公司缓过来……”他没有答应。但现实没有给他选择的机会。

公司被银行抽贷,陆父一夜白了头。林家的条件变了:不是订婚,是结婚。

而且必须在三个月内办完。陆司珩找到沈若,第一次在她面前哭了,说:“若若,

你等我两年,最多两年,我一定回来找你。”沈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只听说他要和别人结婚。愤怒、屈辱、心痛交织在一起,她说了最狠的话:“陆司珩,

你把我当什么?备胎吗?你要结婚就去结,别来找我了。”她转身跑开,

没有听到他在身后的嘶喊。后来她从共同的朋友口中拼凑出了真相。

但太迟了——陆司珩已经和林婉清领了证。而沈若,在赌气和心碎中,

答应了追她很久的学长周明远的求婚。周明远那时对她很好,好到她以为自己可以重新开始。

事实证明,以赌气开始的婚姻,注定以荒凉收场。婚后第一年还算甜蜜。

周明远是典型的“别人家的丈夫”:事业有成、长相周正、会赚钱、会在纪念日送花。

但沈若慢慢发现,他的好是有条件的——她必须是完美的妻子,必须在社交场合给他长脸,

不能有太多自己的主见,不能比他强太多。她升职成为银行最年轻的高级经理那天,

周明远没有恭喜她,反而说:“你这么拼,让别人怎么看我?”她以为他在开玩笑。

但他没有。从那以后,冷暴力开始了。不主动说话,不过问她的心情,不碰她。

床上那点事像完成任务,他甚至会在结束后背过身去刷手机。沈若试图沟通,

换来的是一句“你别想太多”。再后来,她发现了他在外面的女人。

第一次是衬衫上的口红印,第二次是手机里没来得及删的暧昧短信,

第三次是她亲眼看到他搂着一个年轻女孩从酒店出来。她没有闹。只是在那天晚上,

平静地问了一句:“你是不是外面有人了?”周明远看了她一眼,说:“你管好自己就行。

”不是否认,不是解释,是一句“你管好自己就行”。沈若觉得自己的婚姻像个笑话。

但她没有离婚。不是因为放不下,而是因为不知道离了婚该去哪里。父母远在老家,

她不想让他们担心;朋友圈子几乎都是周明远生意场上的关系,离婚意味着社交圈的坍塌。

更重要的是,她心里有一个角落,始终藏着另一个人的影子——她知道自己不道德,

她知道自己不该在婚内想着别的男人,但她控制不住。所以她只是沉默地活着,

做好一个“周太太”该做的一切,日复一日。直到那场酒会,直到那个转身,

直到所有压抑了十二年的情感如决堤的洪水般涌来。第二章·试探那一夜之后,

沈若连续三天没有回复陆司珩的消息。不是不想,是不敢。她怕自己一开口,

所有的防线都会崩塌。她有家庭,他也有家庭。她已经不是十八岁了,

不是那个可以为爱情不管不顾的女孩。三十五岁的她,

肩膀上扛着的是责任、道德、还有不能被触碰的禁忌。但陆司珩的消息还是来了,不是短信,

是微信好友申请。附带一句话:“沈若,我不会打扰你。只是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沈若盯着那个申请很久。他换了微信头像,是一张书的封面——《霍乱时期的爱情》。

她知道那本书,是他们在大学时一起读过的。马尔克斯说:“爱情是一种病。”她通过了。

成为好友后,陆司珩没有立刻发消息。直到第二天早上,

沈若在办公室收到一条:“这周五有个科技金融的沙龙,我公司是主办方。

有个环节我缺一位对话嘉宾,你感兴趣吗?纯粹工作,没有别的。”沈若犹豫了一下,

回复:“我看看日程。”她当然有日程。她只是需要一个合理的借口。两天后,

她告诉周明远周五晚上有工作应酬,周明远正和情人发消息,头都没抬:“嗯,去吧。

”沙龙在一家私人会所,来的人不多,都是圈内人。沈若到的时候,

陆司珩正在台上做主旨演讲。他站在聚光灯下,从容自信,偶尔低头看一眼提词器,

声音低沉而清晰。沈若坐在最后一排,远远地看着他,心里五味杂陈。演讲结束后,

陆司珩下台,一眼就看到了她。他穿过人群走过来,在她面前站定,伸出手:“沈经理,

谢谢你来。”官方而客气的握手。但他的手指扣住她手心的力度,

比正常的商务握手重了一点点。“陆总客气了。”沈若抽回手,微笑着说。对话环节很顺利,

两人配合默契,偶尔对视一眼,又迅速移开。沙龙结束后,主办方安排了简餐。

沈若本想早点走,陆司珩却端了两杯酒走过来,递给她一杯:“喝一杯?不急着走吧。

”她说不急。他们在会所露台上站着聊天。一开始是工作,后来是近况,再后来,

话题不可避免地滑向了那些被岁月掩埋的角落。“你母亲……还好吗?”沈若问。

陆司珩沉默了一会儿:“走了。婚前诊断出来的,婚后半年就没了。临走前还念叨,

说对不起你。”沈若没有说话。风吹过来,有点凉。“若若,”陆司珩突然改了称呼,

声音低下去,“你幸福吗?”这个问题,沈若被问过无数次,

每次她都能熟练地回答“挺好的”。但此刻站在陆司珩面前,她发现自己说不出那三个字。

她沉默了足足半分钟,才说:“婚都结了,谈什么幸福不幸福。”陆司珩转过身,面对她。

露台上的灯光昏暗,他的眼睛却亮得惊人:“所以你不好。”“我很好。

”沈若避开他的目光,“我们都很好。你也有家庭,陆司珩。”“那不一样。”他说,

语气里有种压抑的执拗。“有什么不一样?”沈若终于看向他,“你结婚,我结婚,

我们都背负着别人的期待和责任。有些事,不是你想怎样就能怎样的。”陆司珩忽然伸手,

握住了她的手腕。力度不大,但沈若整个人像被钉住一样动弹不得。他的手很热,

热度从皮肤接触的地方蔓延开来,顺着血管烧到心脏。“至少告诉我,”他的声音有些哑,

“当年我求你等我两年,你是不是没听到?”沈若愣住了。“我在你宿舍楼下站了一整夜,

给你打了四十七个电话,发了上百条短信。你一个没接,一条没回。后来你朋友告诉我,

你说‘让他滚’。”陆司珩的目光里有痛色,“我以为你是真的不要我了。若若,

我后来才知道,你那天手机摔坏了。但一切都来不及了。”沈若的眼泪毫无征兆地涌上来。

是的,她的手机在那天摔坏了。她说了最狠的话之后,跑回宿舍,把手机摔在地上,

屏幕碎成蜘蛛网。等他再来找她的时候,她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见他。等他终于不来了,

她才知道他已经领了证。一个误会,毁了两个人一辈子。“别说这些了。”沈若吸了吸鼻子,

从他的手中抽回手腕,“都过去了。”“过去了?”陆司珩苦笑,“我每天都在想,

如果那天我没放手,如果我再坚持一下,如果我们……”“没有如果。”沈若打断他,

“陆司珩,我们都是成年人了,别再说这些没用的。谢谢你今天的邀请,我先走了。

”她转身离开,步伐快得几乎是小跑。身后没有追来的脚步声。只有夜风里,

他轻轻说了一句:“沈若,我一定会找到办法的。”她没有回头。

第三章·越界前夜回到家,周明远不在。沈若换了鞋,打开客厅的灯,

发现茶几上放着一张纸条:“出差三天,勿念。”旁边是一张酒店的便签纸,

上面印着另一个城市的名字。她知道他不是一个人去的。很奇怪,她竟然不觉得心痛了。

像是长在身体里的一块坏肉,痛了太久,神经已经坏死。反而有一丝解脱——他不在的三天,

她不用扮演妻子,不用假装恩爱,不用在他审视的目光下战战兢兢。她给自己泡了杯茶,

窝在沙发上刷手机。朋友圈里,陆司珩发了一条动态,只有一张照片:露台的夜景,

城市的灯火在远处铺成一片星河。配文是:“错过的,还能找回来吗?”沈若愣了两秒,

划过。但心脏砰砰跳个不停。第二天上班,沈若意外收到了一个快递。拆开,

是一本书——《霍乱时期的爱情》。扉页上有一行手写的字,

钢笔字迹清瘦有力:“爱是唯一的不治之症。陆。”沈若把书放进了抽屉最深处。

之后的日子,陆司珩开始规律地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不是打扰,而是恰到好处的存在感。

每天早上一句“早安”,晚上一句“晚安”。偶尔分享一首歌、一篇文章、一处风景。

他不说暧昧的话,不强迫她回复,但沈若知道,那些看似随意的分享,

每一句都是精心计算过的。他记得她所有的喜好。分享的歌是她大学时单曲循环的,

文章是她曾提到过的作者,风景照里有她最喜欢的银杏树。沈若渐渐开始回复。

从“嗯”到一个笑脸,从笑脸到一两句话,从一两句话到深夜里的长谈。

他们聊起大学时的趣事,聊起这些年各自的经历(避开婚姻的部分),聊起对未来的想象。

沈若发现,陆司珩变了很多,又好像一点都没变。

他变得更稳重、更成熟、更能把控自己的情绪,但骨子里那种炽热的、义无反顾的东西还在。

只是被藏得很好。每一次交流,沈若都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然后下一次又来。

周明远出差回来的那个晚上,带了一身酒气和陌生的香水味。沈若帮他脱外套时,

在衣领上看到一根栗色的长发。她是黑发。她没有质问,甚至没有多看一眼,

只是把外套扔进洗衣机。“沈若,”周明远忽然靠在厨房门口,眼神有些飘,

“你是不是瘦了?”“嗯?”“脸尖了。”他说,“别减了,本来就不胖。”沈若愣了一下。

这是很久以来,周明远第一次用这种语气和她说话。不是命令,不是敷衍,

而是带着一点温度的关注。但很快,那一点温度就被他下一句话浇灭了:“下周我妈生日,

你准备一下,礼物买贵一点的,别丢我脸。”“好。”沈若应了一声,继续洗碗。那天晚上,

沈若躺在周明远身边,睁着眼睛看天花板。身边的男人鼾声渐起,她拿起手机,

看到陆司珩发来的消息:“在干嘛?”她回:“躺着,睡不着。”“想我了?

”陆司珩发了一个狗头表情包,半开玩笑的语气。沈若本该发一个翻白眼的表情糊弄过去,

但她那天不知怎么了,也许是周明远的冷漠终于彻底透支了她的忍耐,

也许是心里的防线已经溃不成军。她打了四个字,发送——“我想你了。”发出去的那一秒,

她就后悔了,想撤回,但消息显示已读。对方正在输入……持续了很久,

久到沈若以为他不回了。然后一条语音发过来。她不敢外放,把手机贴在耳朵上,点开。

陆司珩的声音低沉而克制,带着一丝颤抖:“沈若,你知不知道我等这句话等了多久?

”她没有回复,把手机扣在胸口,心口像有一万只蝴蝶在扑腾,

又像有一把钝刀在一下一下地割。是甜蜜,也是痛。第二天上班时,

沈若收到了陆司珩约她见面的消息:“周五下午,我知道你休假。有个地方想带你去,

不勉强。”她没有犹豫太久:“好。”第四章·第一次周五下午两点,

陆司珩的车停在沈若公司楼下。一辆黑色低调的SUV,不是招摇的豪车,

但懂车的人看得出价值不菲。沈若拉开副驾驶的门坐进去,系好安全带,没有看他。

“去哪儿?”她问。“去了就知道了。”陆司珩开车带她穿过市区,上了高速,又下了高速,

最终拐进一条两边长满梧桐树的小路。深秋的梧桐叶落了一地,车轮碾过去发出沙沙的声响。

车停在一栋老旧的茶楼前。沈若认出来了——这是大学时他们常来的地方。茶楼换了招牌,

重新装修过,但格局没变。后院那棵老槐树还在,已经高过了三层楼。“这里居然还在。

”沈若有些意外。“我盘下来了。”陆司珩下车,替她拉开车门,“不许外传,

我只是想保留一个能回忆过去的地方。”他带着她走进后院,推开一间厢房。

里面布置得很简单,一张茶桌,两把椅子,墙上挂着一幅字——“一期一会”。

桌上放着一套汝窑茶具,还有一盘她大学时最爱吃的桂花糕。沈若在桌前坐下,

陆司珩倒了两杯茶。茶香袅袅升起,两人对坐无言。“为什么带我来这儿?”沈若问。

“因为,”陆司珩看着她的眼睛,“在这里说过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安静了许久。

“陆司珩,”沈若端起茶杯,没有喝,只是捧在手心取暖,“我们这样……不对。

”“我知道。”“你知道什么?你知道出轨意味着什么吗?你知道如果被人知道,

我的工作、我的名声、我的……”“我都知道。”陆司珩打断她,声音不大,

却每个字都掷地有声,“你以为我没想过吗?沈若,我想了十二年。

十二年来我没有一天不在想你,但我知道你结婚了,我知道你有了自己的生活,所以我忍着。

可那天在酒会上见到你,我看到你笑的时候眼底没有光,你瘦了,

你说话时习惯性地攥着手指——那是你紧张时的小动作,你以前只有考试的时候才会这样。

”他顿了顿,声音低下去:“你过得不快乐。我也不快乐。两个不快乐的人,

为什么要继续折磨自己?”沈若的眼眶红了,但忍着没哭。“我们可以慢慢来。

”陆司珩伸出手,覆在她捧着茶杯的手上,“我不逼你。但至少,给我一个机会,

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如果我们真的试过了还是不行,我绝不纠缠。

”窗外的梧桐叶一片一片落下来。沈若的眼泪终于掉下来,滴在茶杯里,荡开一圈涟漪。

她抬起头,看着陆司珩的脸——这张她曾以为再也不会看到的脸。眉心的痣,下颌的弧度,

左边嘴角比右边略高的习惯性微笑。一切都和记忆里重合,又多了十二年的风霜。“陆司珩,

”她说,声音轻得像叹息,“你别后悔。”他握住她的手,轻轻翻转过来,十指相扣。

“我最后悔的事,”他说,“就是十二年前放开了你的手。”他们在那间茶室里待到天黑。

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只是聊天、喝茶、吃桂花糕。偶尔沉默,偶尔对视,

偶尔他伸手替她拢一下耳边的碎发。那种小心翼翼又亲密无间的氛围,

比任何肉体接触都更让人心跳加速。离开的时候,陆司珩在门口拉住她。“沈若,

”他低头看她的眼睛,“从今天起,我不会再让你一个人了。”沈若没有回答,但她踮起脚,

吻了他。很短的一个吻,像是试探,又像是确认。然后她松开他,说:“送我回去吧。

”车停在她家楼下时,两个人都没动。车里很安静,只有引擎熄火后滴滴的提示音。

“下周三,”陆司珩说,“我在之前第一次约你的那间高层公寓等你。有一整面落地窗,

可以看到整个城市。”沈若看着他,点了点头。她下车,走进楼道,没有回头。

但她知道他在身后看着,直到她家的灯亮起来,车才缓缓开走。那天晚上,

沈若做了一个决定。第五章·沉溺周三是他们约定好的日子。

那间高层公寓在市中心的一栋大厦里,陆司珩以朋友的名义租下来,用的是现金,

不留任何电子记录。他做事谨慎到几乎偏执,从不在手机里留暧昧信息,通话记录永远清空,

见面地点从不重复。沈若有时觉得,他们不像在恋爱,更像在特工接头。

但正是这种小心翼翼,让每一次见面都充满了禁忌的张力。第一次去公寓是周三的下午。

沈若请了半天假,说有私事。周明远没有多问。她搭地铁到约定的站,

然后换乘出租车绕了两个街区,才抵达那栋楼。陆司珩在楼下等她,穿着白色衬衫,

袖子卷到小臂,手里拿着一束小雏菊——是她喜欢的。“你搞得像谍战片。”沈若接过花,

忍不住笑。“怕给你惹麻烦。”陆司珩说,“进来吧。”公寓不大,但布置得很用心。

客厅有一面巨大的落地窗,城市的景色像一幅流动的画铺展开来。

窗边放了一张懒人沙发和一个小茶几,茶几上摆着茶、水果、和几本她喜欢的杂志。

卧室的门关着,没有刻意展示。“我每周过来打扫一次,”陆司珩说,“没有请保洁,

都是自己弄的。这里只有我知道,现在多了你。”沈若站在落地窗前,看着远方林立的高楼,

忽然觉得不真实。一个月前,她还是一个日复一日过着平淡无奇生活的已婚女人。现在,

她站在另一个男人的秘密公寓里,心里怀着罪恶感,却又有一种久违的、鲜活的心跳。

陆司珩从背后靠近,但没有碰到她。他站在她身后半步的位置,呼吸拂过她的发顶。

“喜欢吗?”他问。“喜欢。”沈若轻声说,然后转过身,面对他。他比她高半个头,

她需要微微仰起脸才能看清他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没有欲望的灼热,

而是一种深沉的、近乎虔诚的温柔。“陆司珩,”她叫他全名,“你要想清楚。

”“我想得很清楚。”他说,然后低头,吻住了她。这个吻和茶楼门口的试探不同。

它绵长、细腻、带着十二年的思念和隐忍。他的手捧着她的脸,拇指轻轻摩挲她的颧骨,

像在抚摸一件易碎的珍宝。沈若闭上眼睛,双手攥住他衬衫的前襟,指节发白。

有些东西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了。那天下午,他们没有**。

只是相拥着坐在落地窗前的地毯上,看云在天上慢慢移动,偶尔接吻,

偶尔说几句无关紧要的话。陆司珩的手臂揽着她的腰,她的头靠在他肩上。

沈若觉得自己像一艘在风暴中漂泊了很久的船,终于找到了港湾。“别走了。

”他在她耳边说。“要走的。”她闭着眼睛说,“明天还要上班。”“我是说,

别回那个家了。”沈若睁开眼,抬起脸看他。他的表情很认真,不是在开玩笑。“陆司珩,

别逼我。”她坐直身子,“我没有你那么勇敢。”“我不是勇敢,”他说,“我是等不及了。

”“那就继续等。”沈若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我要回去了。下周三,还是这个时候。

”陆司珩站起来送她到门口。出门前,他拉住她的手,在手背上印了一个吻。“路上小心。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两个月。每周三下午,沈若和陆司珩在那间公寓里见面。

他们聊天、看书、听音乐、看电影,偶尔做一些情侣之间会做的事。但更多的时候,

沈若觉得他们是在互相治愈。她给他讲工作上的烦恼,

他帮她分析对策;他跟她说创业的不易,她安静地倾听。他们像两块拼图,

严丝合缝地卡在了一起。沈若开始变得不一样了。她的脸上有了光泽,眼尾有了笑意,